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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书生 > 画颗星星照亮你 > 第17篇

第17篇(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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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男孩只得耐着性子应。

    “肉肉?”

    “你够了啊。”

    “肉肉,肉肉,肉肉吃肉肉、肉肉吃肉肉······!”

    “······”

    嗯,这个肉肉就是童朗的小名,他亲外婆亲外公给取的、又土又傻的小名。

    和方辰的那个“星星”,土到了一起,傻到了一起,难分伯仲,不相上下。

    简直绝配。

    方辰和童朗,说白了,就是一对“假期限定版”的青梅竹马。

    因为童朗只有在放假的时候,才会被他外婆丁丽芹接到美兰苑的家里来。

    美兰苑是南江大学的教职工宿舍。小区不大,一个院子四栋楼,方辰家和丁老师家住对门,都在二栋二单元五楼。

    所以,每个假期的傍晚,丁老师的声音就会像报时器一样,准时地在楼道里响起。

    “肉肉,回家吃肉肉啦!”

    肉肉吃肉肉?笑死人了啦!

    所以只要一听见丁老师的喊声,方辰就会憋着笑,一脚踢到那个趴着看漫画的小胖子的屁股上。

    “肉肉!你外婆喊你回家吃肉肉啦!”

    这个小胖子,就是童朗。

    他那会儿其实也没多胖,不过是生的白,摸着又软和,还顶了一头自然卷,所以看起来特别喜庆,特别可爱,也特别······肉。

    在童朗出现之前,方辰的假期从来都是窝在小卧室里独自度过的——美兰苑那些教师子弟,就属她年纪最小,因此没人乐意带她玩;而方辰的表哥邢觉非,一放假就会去浙江的外公家小住。

    当然,这人就算在家,也是不乐意带她玩的。

    所以那时候的方辰啊,很孤独。

    好在,肉肉来啦!

    童朗脾气好,话不多,也不像同龄人那样喜欢欺负女孩;不管方辰做什么,他都乐呵呵地说好,从不红脸,也从不生气。

    两人一见如故,很快就厮混到了一起。

    方辰在面上虽然总是耀武扬威、咋咋呼呼的,但私底下却很贴心。

    童朗有夜盲症,所以每逢晚上一起上下楼时,方辰都会飞奔到他前面是又蹦又跳,又唱又叫,直到把所有的感应灯都给闹得亮起来,才会罢休;如果是走夜路,她就会牵着男孩的手,一边装出副自己很怕黑的样子,一边带着他绕过障碍,慢慢前行。

    和方辰在一起的时候,童朗在夜里一次都没摔过。

    但最终,他们也只相伴了三年。

    因为童朗他外婆得了眼病,盲了。

    童朗没有妈妈,爸爸蒋邦达做生意又忙,他从小就一直被扔在临市的姨妈家寄养,只有放假才能来南江。

    现在丁老师一病,蒋邦达便做主给了童朗姨妈一笔钱,将一老一小都托付给了她,一起送去了临市。

    所以九岁之后,方辰就再也没见过那个叫肉肉的小胖子了。

    但兜兜转转之下,他们俩还是在高一这年,狭路重逢了。

    重逢?

    不,其实是男孩回来找到了她。

    只不过,方辰这傻姑娘不知道罢了。

    九月的风带着仲夏的余温,一阵一阵地从窗外chuī进来。因为是午休时间,高一(二)班的教室里没什么人。

    在童朗耳朵旁边念叨了大半小时的“肉肉”,方辰这会儿终于是是累了。

    她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盯着男孩,眼里还带着点好奇与探究。

    “还没看够?你说说你,咱们也就几年没见吧?你居然就都不认识我了!真是……哎。”

    童朗嘴里埋怨,心里甜。

    “你变化这么大,我没认出来很正常好吧?”方辰反驳。

    “不就是瘦了点、高了点、头发也没那么卷了么?而且,你自己变化也不小吧?我怎么一眼就认出你来了?”童朗说着,指了指方辰的头发:“你这新发型,挺酷的。”

    不好意思地揉了揉还有些扎手的后脑勺,方辰抿嘴笑了笑,问道:“你怎么来南江上学了啊?”

    “搬回来了呗。”

    “什么时候?”

    “一年前。”

    “为什么搬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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