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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作的死,跪着也要看完。
当天夜里叶斐然和罗德斯商量了一下,最后还是规定了转换人体的时间,一周只能又三天时间转换身体,别的时间还是用小可爱的身份。
从知道艾尔杰对自己感兴趣之后,叶斐然再也没用那具身体去见过艾尔杰了。
小孩子嘛,只要看不见,过两天就忘了。
喜新厌旧的速度非常之快。
明天跟我一起出去吧。罗德斯对叶斐然说。
叶斐然有点愣:出去gān嘛?
罗德斯松松领带:你不是说在家闷得慌吗?带你出去走走。
叶斐然:不会给你添麻烦吧?
不会。罗德斯脱下衬衣,露出结实的腱子肉,你不是麻烦。
叶斐然笑了笑:你明天没事处理?
罗德斯摇头:事情都差不多了,去参加一个舞会。
叶斐然有些惊奇,毕竟罗德斯几乎没有任何娱乐活动,他不玩游戏,也没有一起出去玩的同伴。他所接触的人不是下属就是同僚,有时候还有敌人。
唯一放松身心的举动就是看书。
这样的人去跳舞?叶斐然都有点想象不出那个场景。
不过这样的身材去跳舞,肯定也很赏心悦目。
——是的,比起脸,叶斐然看人更爱看身材。
第二天一早。
叶斐然换好身体,穿上礼物:一套深蓝色的燕尾服,衣服的裁剪恰到好处,把他这具身体的优点全部突显了出来,因为是罗德斯定制的,还十分贴身,不会觉得哪里不舒服。
叶斐然兴致勃勃的站在镜子面前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这具身体的脸是好看的,正是一张英俊帅气的脸,比他自己的脸还要硬朗一些。
一直不是西装就是军装的罗德斯也换了一套燕尾服,没有之前板正的形象,罗德斯看起来年轻了至少五岁。一直以来都被梳到脑后的头发也放了下来,失去了发胶之后,原本十分听话的黑色短发现在轻柔多了。
虽然周身的气质已经严肃,却也不再像之前那么一板一眼。
如果晃眼看,也会觉得还挺年轻的。
你多少岁了?罗德斯忽然问。
叶斐然:今天应该二十六了吧?我都不怎么记得住自己的年纪,年年都要从自己出生的那一年向后推。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