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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书生 > 白月光至朽 > 第3篇

第3篇(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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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歌一不做二不休,拿起大猪蹄子吃得开心,市井小民做惯了,吃到好东西,腿就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以至于旁边一个女士看得频频皱眉。

    “哎?”

    不知谁惊叹了一声。

    “陈匸?我没看错吧,是陈兮。”

    朝歌抬起头看向大厅门外,却见大厅被那一股脑拥过去的人群遮挡住,看不清来人。

    朝歌自觉无趣,又低下头,跟着手上的猪蹄较劲。

    “今天我是来参加同学聚会的,不是来谈生意的,各位老同学。”

    沉稳冷漠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

    就像Omega天生对人有一种诱//惑的吸引力,Alpha则是有种与生俱来的领导力,说一不二,让人自觉服从。

    “哈哈,是啊,老同学聚聚会,别谈这些了。”

    “来来,让陈匸吃饭。”

    一群人打哈哈,拥挤的人群分开。

    动静实在有点大,朝歌一边拿纸抹嘴,一边继续啃着猪蹄,抬起头,却见前方一个极为高大俊美的男人正神色冷淡地看向周旁,他身高腿长,头发全都梳起,露出有些狭长冷淡的双眸,鼻梁高挺,脸型瘦削,全身散发生人勿近的气息,要不是有人叫着他“陈匸”,朝歌会以为电视里高颜值男演员。

    而他的身旁站着一个笑得如沐清风的青年,看起来实在配对。

    陈匸?

    明明十五年前的他瘦弱又畏畏缩缩,果然他站在自己面前,自己都认不出。

    好巧不巧,陈匸偏过头,越过人群,看向手里还拿着一只猪蹄的朝歌。

    朝歌:“……”我现在调整面部表情还可以吗?

    朝歌试着展现出作为胖子的慈祥的微笑,谁知,陈匸只是淡淡看了他一眼,一秒都不带停留的,便移开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了修文之前的朝歌,大家再看现在的朝歌都会很惊讶,但是没修之前朝歌势必也会走上这条路。我只不过换了种写法。将十五年后先呈现。

    朝歌还会变漂亮的(握拳)

    因为我本人的风格真的和晋江蛮格格不入的,所以很难接受的就真的很难接受。

    朋友也直摇头,说这个梗不好,会扑街,我犹豫了几天还是准备咬牙写完。我可能不适合写热文,只写自己想写的。原谅阿央作为写手的小任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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