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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安颖不会选择第一种。但是第二种费用绝对不低,要不有第二家公司介入买进,否则安颖个人恐怕承担不了。但万一那个公司也不好就很麻烦了。
不过这种东西可以谈,说不定有折中的方法,毕竟安颖手中也握着一部分版权不算被动。
安颖和公司领导约了时间谈话。在谈话前也跟殷之说了自己和公司的分歧,毕竟两人是亲密关系,什么事情最好都让对方知道下,也不是说要分担什么,就是跟重要的人分享生活。
殷之没说什么,他一向很信任安颖的处事能力,只说了句俗话:无论你做什么决定我都。其实说实话,殷之完全有能力帮安颖把整个版权买下来,但这是安颖自己的事业,她的性格不会想让别人插手。而且安颖希望在爱情中,她和殷之是平等纯粹的。
几天后,安颖和公司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我希望的有以下两点。第一,一切以漫画内容先行,商业次之。第二,爱惜羽毛,拒绝不负责任的制作团队。我不抵制商业,资本的进入有助于漫画行业发展,毕竟漫画家也是要吃饭的。但最重要的还是作品本身。漫画家是追梦者,也是造梦者,被金钱资本侵蚀的人是创作不出好作品的。而且作者用漫画表达着自己的想法,那怎样都得对接收这种想法的读者负责。”
领导:“你太天真了,现在是商业漫画时代,你可以是傲骨的文人,但我们作为公司的管理者就必须是商人。你传个绯闻就能带来高于之前两年的利益,你一星期赶稿的稿费都没有一小时直播的通告费高。我知道,你有追求有原则,我答应你,我可以调整下商业和漫画......”
安颖打断道:“抱歉。够了,我想我知道贵司的想法了......解约吧。”不想说什么了,道不同不相为谋。商业和漫画......商业已经在前面了不是吗?
几天后,安颖带着律师当面跟公司谈判了,她其实还是有点担心,不知道能不能抢回自己“儿子”的抚养权。
负责的律师是殷之介绍的,说是自己之前认识的,在这方面很有经验。
这傻瓜,安颖暗道。殷之怎会认识知识产权方面的律师,估计是之前听到自己和他说谈不拢可能就得解约时开始帮忙找的吧。
解约后自己要去哪呢?
安颖笑了笑,其实心中早就有想法了。
去B市吧,机会多,薪资也会高点。有他在。
第二天,安颖和公司谈判,最后达成协议。安颖以赔付少量违约金,漫画停更八个月,两年内禁止出售该作品版权给第三方进行动画、影视、游戏等文化作品改编为条件,获得作品完整且独立的版权。
签好字后,安颖和相熟的几位同事道别,正式离开了公司。
安颖下楼。突然听到一声车喇叭。
她看过去,某位大明星在那笑嘻嘻地看着他。
安颖跑过去,一把抱住他。
殷之回抱,揉了揉她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