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篇(第2页)
秦南岳不需要将勋章拿起来去看上面到底写了什么,他早都将那段话记住了,有时候甚至还会在脑海里无限自动循环,简直要将人整疯魔。
他不知道要怎样对待骆安淮,就像是小时候不知道该怎样去对待那些娇软可爱的毛绒绒的动物,靠近了怕吓着他,可是实在又想要去手贱的揉两把。现在人不在他跟前了,他确实是连撩骚都没有的可聊骚了。这估计就是凯尔说他最近没以前那么爱乐呵的原因。
能怪谁?
谁知道要怪谁。
秦南岳收了盒子关上抽屉,拿起放在一旁的帽子戴上正了正,然后大步离去。
“给我个理由,南岳。”弗尔森少校看着忽然提出要求的下属,“你知道你现在应该是休假期。”
“我去年原本也有休假期。”秦南岳说,一身漆黑军装利落笔挺,站在那里就是一把利刃,làng费在这些琐事上总让人觉得可惜。这样的人,就应该拼死在路上的。
弗尔森听得出秦南岳的意思,只好笑笑,“那不是因为突发状况嘛,我们做军人的,这种事情要习惯才对。”
秦南岳接着弗尔森的话道:“所以,我很愿意放弃我现在都休假时间去为人民服务。”
弗尔森不打算跟他鬼扯,他大半生都在军营里,有些小伙子的弯弯绕绕已经理。不清了,索性还不如直接问的好。“那你为人民服务,怎么一定要去联邦政法大学的军训?”
秦南岳沉默了一小会儿,作为军人,他永远站姿挺拔利落,可是气质总带着些莫名的懒散与漫不经心。但他此刻却抖落了一身散漫,语气坚定,“少校,我的人丢了,我总得找回来。”
“你要找谁?”弗尔森问。
这一次秦南岳没有直接回答,他只是咧开嘴笑了笑,“等我把他找回来,您就知道了。”
晚上的时候系里选合唱比赛的人,有兴趣的人都可以举手报名去试试,据说可以旷些训练,以至于很多人追捧。
“我说,安淮你为什么不去?”克林特恩和骆安淮坐在一起,看着一边排队的人。
“我不喜欢唱歌。”骆安淮这么说,他现在会的歌除了军歌外就只剩下一首,可是那一首也不适合拿出来在这里唱。而且对方给的条件并不诱人,一百来号人走了,这边能训练起来才是见鬼。
“我也不怎么喜欢唱歌,”克林特恩道,“毕竟我五音不全,每次唱歌都像是在扰民。”
这个时候王小森也过来了,暗搓搓地说了一句,“来军队吧,军队专门□□五音不全。”
骆安淮对于王小森的鬼话不置可否,毕竟军队里面除了文艺兵以外每次唱歌全靠吼,如果按照这样的标准,确实听不出来什么五音不全。不过他们私下里有时候也唱歌,那时候就会发现许多平时藏得好好的音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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