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琇噗嗤。她知道以李青莲这般风流不羁的性子,在遇到她之前,与文人诗酒唱和,肯定没少去秦楼楚馆,即便自己不一定被姑娘亲过,对接吻这种事也定是司空见惯了。可现在他问出来的这句话,却和一句天雷的“你gān嘛吃我的嘴唇”,有异曲同工之妙。
其实,任何一个少年,遇到发自真心倾慕的姑娘,都会忘记一切成熟世故,变回最单纯的那个孩子,抓紧手中唯一的糖果。
“你会永远记得我吗,莲莲?”明琇呢喃,“我大概是唯一叫你莲莲的人吧。”
“当然!我记性可好了,从小到大因学得快,气走过不知几个师父。”他不解,“不过你为何这么问?”
如果李青莲没有遇到过她……他的一生是不是会更顺遂呢?
不必忍受四年相思之苦,不必经历背叛,不必眼睁睁看着信仰被践踏,更不必英年早逝。如果她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明瑄的三魂就不会被她合为一体,灭世的宿命不会降临,所有的一切,一定会走向一个相对更好的结局!
想到这些,明琇就自觉矫情:记忆,本来就是阶段性的,凭什么非要让别人永远记得自己呢?
“没什么,我收回,”她随意摆了摆手,“记不记得,都好。”
“那我也收回!我有很多朋友,今后会遇到更多的人,我当然没必要记住他们中的每一个。”李青莲下颚微微扬起,倨傲又忐忑地看了她一眼,“要是想要我永远记得你,有个方法,倒也简单。”
她收回,那他也收回。明琇知道他在赌气,刚要说什么,那股若有若无的檀香味就丝丝钻入了她的鼻。
“不要离开我,我就不会忘记你。”李青莲附身抱住她,“以后,跟着我!”
明琇眼眶一湿,乖巧点了点头,“好……不过,今晚我还有一点事,你先站在这里等我一会儿好吗?”
李青莲未有其他想法,欣然答应,甚至还喜滋滋地朝明琇挥了挥手。
明琇却步伐沉重,她走到与明瑄约定的那个山崖,从乾坤袋中取出骷髅谷中得到的神器娑婆箭。
“娑婆箭?”明瑄问,“琇琇,你大晚上叫我出来,就是给我看这个?”
“哥哥,你一定还记得娑婆箭的设定吧。”
明瑄亲笔写下的设定,自然记得比任何人都清楚。
魂兮归去,他肯定道。
她明白,此时的明瑄还只是她的哥哥而已,与后来的那个陌生的他几乎可以看做是两个人。可是,他来到这个世界,就是为了成全未来的那个他和他那个注定的宿命。他被宿命推着走,从诞生到毁灭到融合,丝毫没有选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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