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琛一把把儿子提起来抱在怀里,免得他被醉醺醺的商小曦一把甩出去。
“去煮醒酒汤来。”
陆明琛刚交代完佣人,秦烈欢就到了。
这是一个身量高挑却骨骼纤细的男人。
他的长发在脑后扎成一束,配上那张美得雌雄莫辨的脸,居然毫无违和感。
这个世上如果有超越性别的惊艳,应该就是秦烈欢这样的长相。
“四少。”秦烈欢提着药箱走过来,到床边看到商小曦手上深深的伤口,不由地倒抽一口气:“就,这这,这么一点小伤,也要叫我来?我出.台费很贵的!”
他不甘心地在商小曦身上找了一圈,也没看出有别的损伤。
漂亮的眼睛露出狐疑:“四少,你该不会是搞出‘人命’来了吧?我们秦家有家训,只管救命,不管堕.胎,你知道的!”
不能怪秦烈欢多想,他认识陆明琛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身边出现这么一个长相惊艳的,呃,育龄期女人。
“闭嘴!”陆明琛眉峰稍蹙。
这家伙的医术水准超一流,只可惜不是个哑巴。
秦烈欢的专业水平果然过硬。商小曦手上的伤口很深,又嵌着碎玻璃,他却又快又好地把伤口处理好了。
商小曦因疼痛而发出细细的低吟,秦烈欢边听还边评价道:“脸蛋可以,声儿也不错,挺勾人的,四少,我给你俩摸个骨看看姻缘怎么样?我觉得这妞不错。”
陆明琛神色温淡不搭理他,反倒是闪闪雀跃了:“什么是摸骨,闪闪也要摸!”
秦烈欢愿意哄着闪闪玩,说摸就摸。
他摆起架势,左手拉着商小曦的手,右手拉着闪闪的手。
在二人的手骨上摸了一通后,秦烈欢忽然道:“你们两个有母子之缘?母子之缘!”
秦烈欢张大嘴,自己都被这个结论震惊了。
众所周知,宝贝金疙瘩陆闪闪是单亲的孩子。
如果商小曦不是见鬼的正好是闪闪的亲妈,那“母子之缘”代表的只有一个结果——嫁给陆明琛给闪闪当后妈!
可她怎么可能是闪闪的亲妈,那个女人连陆明琛自己都不知道是谁,在哪里!
秦烈欢的眼睛在商小曦和陆明琛之间看来看去,露出了不怀好意的笑容。
“四少,我说真的,我摸骨很准的,你就顺应天命……哎四少别动手!别赶人啊!哎哎我鞋没穿!”
等陆明琛让管家把唯恐天下不乱的秦烈欢赶出去,商小曦已经在佣人的服侍下喝下了醒酒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