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民和小汪坐在办公桌前等待被审讯者。手上的文件只有三页。页面上有多处修改的痕迹,每一处都接着红色的手印,最后一页有罪犯的签名和红色手印。看上去颇不规范,但是历年来,下面派出所交上来的审讯记录向来如此。
门被推开。
刘长民和小汪同时抬起头。
这个人身高约一米七五,五官端正,面色腊黄双目焦灼。所有被审者最初进入这间屋子的时候,无不在门口端立,眼光在提审者和那把显然是留给自己的铁制椅子之间疑惑。他却径直走向椅子,坐下,有点迫不及待。他直视着自己。以至于刘长民也直视着他,好像神交已久的对手乍一见面那样,既兴奋又新奇。门关上。门关上后刘长民发现铐在椅子上的人有话要说。
“姓名。”
“王顺华。”
“姓别。”
“男。”
“年龄。”
“7岁。”
“生于……”
“1970年6月13日。”
“家庭住址。”
“四川省德阳市孝泉镇黑洞堰村。”
“职业。”
“个体工商户。”
“所犯何罪?”
“无。”
“所犯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