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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九点一刻开庭,十一点五十分庭审结束。法官坚持王顺华是张国兴案的犯罪嫌疑人。笔杆子从无用的物证、口供的矛盾以及跟公安警察勘验的结果大相径庭、没有杀人凶器、杀人动机、尸体检验结果与嫌疑人供称的杀人方式不符、出现在现场的身份证件不能确认出处、当事人第一次出庭时喊冤、一件穷凶极恶的杀人分尸案第一次审判结果不是死刑而是死缓、十九年不停申诉等方面进行一环扣一环的辩驳,这是一个冤案。王顺华进行了陈述。他详细地描述了1997年1月6日被带到孝泉镇派出所的每一个细节:争吵、被殴打、刑讯逼供、屈打成招。
检方一名人员,举手阻止了土狗的发言。
土狗和笔杆子都吃了一惊。
笔杆子大声质问法官:“不可以回答吗?”
检方那名工作人员沉吟着,扫了几位法官一眼,缓缓地,说:“刑讯逼供这个事情,是我们司法界绕不开的一道坎。过于残酷,不说也罢。”
笔杆子看着主审法官,怕他故意忽略掉“那道坎”,做睁眼瞎,让受害者背黑锅,草菅人命。
主审法官朝笔杆子郑重点头,要笔杆子相信他。笔杆子不便强行坚持,但决不能假装那件事没有发生,正迟疑着怎么让“刑讯逼供”这个事实表述在书记员的电脑里,忽然听主审法官开口说:“请全体起立……经……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当庭释放。”
笔杆子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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