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学认字(第2页)
王婆子不忘补刀:“什么文化人?那字是那么好学的么?有那时间不知道给家里多干活,就知道偷懒。”
古训“不与小人计较,不为破事纠缠”十分有道理,嘉华默念三遍,才忍住了心底的火气不跟他们计较。大家本来就不是一路人,虽然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大家的追求是不一样的,没必要和他们争论,否则自己也陷在了烂泥里。
在王家婆媳的冷嘲热讽下,嘉华快速洗漱完,回房睡觉。
扫盲班第二天,晚上来祠堂上课的人只有第一天的一半。等到第五天的时候,只剩下十来个大人了。最后,村长索性把白天的课取消了,让大人孩子一起晚上学。
一个月后,扫盲班只剩下十九个人,只有嘉华一个大人。其他人中最大的也只有十三、四岁。大部分孩子都是被父母给威逼过来上课的。
学的最认真的是嘉华和另外一个十岁的男孩子。据说这个男孩子和爷爷两个人相依为命,家里其他人前些年都在战乱中死了。爷爷想让孙子多认字好以后出去学点本事,多条生路。
嘉华来到村子里也一个多月了,虽然跟大家都格格不入,但好歹还是了解到了一些事情。她觉得这个时代的人太愚昧了,生活水平落后,文化程度低得可怜。村里除了赵老师有几本书,其他人家连张纸都没有。
唯一好的地方是,吃的东西是纯天然的,但味道着实让人难以下咽。
有一天趁着赶集日,她跟着村里其他人后面走了十多里路,来到了最近的镇上买东西。镇上的东西十分符合这个时代的特色。
她买了一本本子和几个信封,以及一支铅笔,这些花了将近一块钱,她存款的五分之一。
瞄到有个人举着糖葫芦大棒在前面走,以前看到糖葫芦,嘉华都嫌甜得发腻,根本不买。但现在,对于一个多月都没有吃过甜食和肉的人来说,糖葫芦足够让人走不动路了。趁别人不注意,她去买了一串慢慢舔。
然后又去布店扯了布,买了针线,给自己做两件贴身的衣服。原主的内衣裤上有好几个破洞和补丁,稍微用力洗两下,就破了,实在穿不了了。
回去的路上,旁人大都提着油盐酱醋。同行的孙大娘看到嘉华拿着纸笔,问道:“兰花,你买纸笔干啥?上扫盲班用不着,有根木棒子比划就行啦!”
“我现在学会写好多字了,准备给我三哥写封信。”
“你真厉害!说话口音都变得跟赵老师一样。那么多字你都学会了?”
“那当然,赵老师都夸奖我好多回了。”嘉华装作模仿赵老师说话,不再说“俺俺俺”了。
“你三哥在城里现在干啥?”
“我也不太清楚,上次来信说,他在部队的学校里学习。”
“你三哥当可真有出息,当上大军官了。你们一家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是啊,要不是我三哥还在,我都要活不下去了。”
“咳,你也是个苦命孩子。”
“我不命苦,说不定我三哥把我接到城里享福呢?”
“你想得美?你婆婆还在家,你不得留在家里伺候她?”
“那倒是。”暂时不能透露自己的想法,万一被人阻扰了,那就偷鸡不成蚀把米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