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未有自燃能力的幼体被贪狼活生生从同伴尸体上剥下来的血淋淋狼皮团团裹住带回狼族,当时狼族请猪族派智者前来帮忙,可纵使是猪族都尚未掌握人类对生命体微观层次的研究成果,无法从有机分子层次下手。当时想来想去只有一个笨法子,那就是学当年人类神农尝百草,将沙漠边缘地带与狼族所在领土的所有植株都采撷一株例系与幼团接触。
按照猪族智者的猜测,一个生命体绝不会孤零零存在,竞争合作寄生捕食,总会与这样那样的存在建立某种天道规定的契约。
狼族派狼一共采集了约有1000种植株,终于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后,猪族用在狼族极寒之地发现的仅有一株血色莲花状植株的汁液与越来越趋于透明化的危险极大的幼团接触,幼团接触汁液时登时拼了命想要破开试管,连试管架都被这强大的运动声波生生震裂,可终究仍是幼年没太大能耐,当汁液浸入幼团体内时,幼团似发疯的心脏般砰然大胀,随之一声极其响亮的爆炸声,幼团就此炸为虚无,试管内一切归于澄澈,猪族智者惊讶的发现试管内竟接近100%真空,这幼团竟可以吸入氧气而不需要向外排出废物气体...........后来猪族智者给它命名血籽并对其个体层次进行了一系列较为详细的阐述。
血籽的克体血莲离开贫瘠之地后竟变得极难生养,只能靠血液来维持生命,至于对这株莲花如何去进行繁殖更是没有任何思绪,因为它与人类的观赏莲不同在莲中无任何种子。最后竟硬生生靠着每日不断的血液供给将唯一一株血莲花绵延存活至今,此次穿越沙漠贪狼携此前行,也体现了狼族对此次赴会的极大重视。
血籽一般只在大漠极深处出现。
而沙漠里恐怖异常的生命体又何止血籽一种?
贪狼一脸淡然说着此间种种,心里却不如表面那般平静,终是与噩梦再度相逢而且这还并没有深入大漠......
尽力听天命。
杀破狼哥几个再也不敢离贪狼远了,总觉得贪狼的蛇皮袋子里都是救命的宝贝,这样的心理暗示对保持心境很有帮助。
该闹闹该笑笑那是玩的时候,现在,该认真了。
一行狼。于黄沙中。逆风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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