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歌你唱给谁听一株在风中飘荡的蒲公英期待着清爽的黎明”
《情歌》这首歌是我自己的原创作品,其实我在没有到opo演出的时候便已经有了自己的原创,只不过社会上的流浪歌手的原创作品并不见得会有多少知音,大千世界,有多少有才华的歌者都被埋葬于市井之间?我也只不过是一个音乐界的过客,顶多算得上是创作音乐的一个宠儿,得到过创作教父的青睐,而并不会真的用歌声来陶冶人们的情*,获得任何名或者利益。
或许是opo酒吧里面的人们听惯了暴躁嚣张的狂野曲,当我一首抒情的歌曲演唱完毕,所有人都给我相当热烈的掌声,我得到了小小的认可,甚至还有人在叫我让我再来一曲,不过我却没有那份雅兴。
微笑兼并得意着下来舞台,我回到周天天的身边,骄傲说道。“怎么样?我没骗你吧?嘿嘿!”
周天天用她那清澈的崇拜目光望着我说。“哇塞,我真的没有想到呢,你竟然能够唱出这么好听的歌!”
“呵呵,你想像不到的事情还多着呢!”我心中颇为得意,喝了口啤酒说道。
“对啦!你刚才唱的那首歌是谁的呀?那么好听,我打算用它来做手机铃声!”
听到周天天这话我差点没将还没咽下去的啤酒吐出来。
“……我看你还是打消这个念头吧!”我悻悻的説。
“为什么呀?”
“因为那首歌不是哪个歌星唱的!”
“……什么意思?”
“歌是我自己写的!”
周天天不再说话,原本就已经惊讶的眼神变得更加不可思议,正好印证了让她想象不到的事情。
“哦!mygod!天昊你简直是个天才!”
我摇了摇头,微笑着没有说话,沐浴在周天天的夸赞之下。
而此时,就在周天天的夸耀响彻在我满耳朵里的同时,我看到一群身着五颜六色的人直朝我们这边走了过来,虽然我没认为他们是针对我和周天天的,但心里还是不免紧张了起来。
当那群人走近之后我才发现,打头的竟然是周大同,而他身后的那群人正好是打伤我的那帮混蛋,还真是冤家路窄啊!
“张天昊!你个混蛋,竟然让我输掉了比赛!”
周大同再也没有挑衅的心情,一开始就下了决战书,此时我和周天天被堵在阁楼二层根本就没有逃跑的可能。
此时我坐在沙发上没有动作,眼睛死死盯在桌上几个啤酒瓶子上面。
“是你自己输掉了人心从而输掉了比赛!”
“别他妈废话,今天我要让你残废,以后再也打不了篮球!”
周大同话音落下的一瞬间,他身后的那些人一齐冲了上来,周天天被吓得捂着脑袋倒在沙发上尖叫,我则第一时间抓起了啤酒瓶子用以抵抗。
“砰,砰,咚,咚……”
啤酒瓶子在我的手上完全碎裂开来,我没有意识到战势会发展的这么快,发展到这种地步,只是此时在我的头脑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如果我不迎战,死得会更加难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