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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土遁也是遁(第2页)


    洗澡的问题很容易就解决了,不远处的一处断崖那,竟有汩汩的清泉顺着山岩一路流淌,王通踉踉跄跄的踩着石头走过去,把身上的破衣烂衫扒个干净,站在那从悬崖上奔涌而出的泉水下,浑身上下瞬间就被清水打扫干净,向下一看,刚刚还是清澈见底的一潭碧波,已经被王通身上冲刷下来的污垢泥巴变成了黑黄色!

    洗白白了,但那身破烂的衣服脱下来容易,想再穿回去就难了,根本无法在裹在身上了,甚至用手一拎就哧啦一声变成了更多的碎片。

    总不能出去裸奔吧?王通叹了一口气,抱着肩蹲坐在一块巨石上,因为皮肤早就被晒成了古铜色,现在又没了衣服,离远了看还真像是一只个头儿不大的大猩猩了,庆幸的是,临近中午时分,附近还没有猎人转悠。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王通今天是他的幸运日。

    池塘不远的树丛中,王通突然发现了一个倒在地上的人,其实不是人,只是一具已经风化的干瘪的僵尸!僵尸虽然可怕,但重要的是这僵尸身上的衣服却是完好的,而且还有一双漂亮的靴子!

    王通比当今中了五百万还要快活,飞奔过去,趴在死尸旁边,仗着胆子打量了一下,这僵尸看起来的应是个壮年,身上衣服的质地应该不错,看起来家境也还算殷实,那打扮不像是个斯文的读书人,更像是一个经常走镖闯荡南北的镖客,几步外就扔着一把依然光芒四射的马刀。

    看身上也没有伤,不知怎地就死在了这里,难道就是给王通专程送衣服来的?衣服送到了,自己的使命也已完成,干脆把自己饿死在这儿算球了!

    王通不再胡思乱想,三下五除二把衣服和鞋子从那具死尸上扒下来,抖搂抖搂然后穿在自己身上,也顾不上晦气,连内裤都没有放过,悉数全招呼在自己的身上,当然,那把马刀是重点,王通喜滋滋地捡起来,仍然插进从死尸身上卸下的紫红色的刀鞘里。要是有扎枪就好了,不过有刀总比赤手空拳的好。

    好运接踵而来!王通居然在死尸身上找到了干粮,还有些散碎银两,王通迄今也没见过这么多银子,眼睛都冒光了,简直发了横财了,而且至少能吃上顿正经饭了。

    “多谢这位大哥!日后兄弟要是发达了,一定会回来给您厚葬哈!”王通冲着死尸连连作揖,口中念念有词道。

    换上了新行头,干掉一顿饱饭,王通感觉自己整个换了个人一样,浑身又充满了力量。

    城门的旁边贴着一张告示,告示下面围了一群人,大多是二十来岁的青壮年。

    这是一张招募兵勇的告示,上面写的内容也很简单,端的是通俗易懂:

    招募兵勇:若干

    应征条件:不怕死,下手狠,五十岁以下,残疾的不要

    薪资待遇:吃饭管饱,每月兵饷不等,看能干掉多少敌人,如不幸挂了,可给家属寄足银10两(保证寄到!)

    看告示的人议论纷纷,有啧啧称叹的,也有摇摇头走掉的。王通只看了一眼“吃饭管饱”就心满意足了。

    告示旁边就摆着一张粗木的桌子,桌子旁边站着两个手执枪矛的兵丁,凶神恶煞似地扫视着这些打算参军混饭的人,桌子后面懒洋洋地坐着一个中年男人,看身上那身衣服,是佩戴着甲胄的,应该就是个管事儿的将官了,此刻,正在打着瞌睡,口水都顺着嘴角流出来了,把桌上的录入新招兵丁的册子都给洇湿了一片。

    王通满脸堆笑走上前去,站岗的两位兵勇看王通走上前来,竟被吓了一跳,虽然全身上下都换了衣服,但王通日晒雨淋的时间太长了,浑身上下乌漆嘛黑的,加上自己那五短身材,身上没啥肉但脸必须要保持圆的,两只小眼睛镶在一张大圆脸上,搁谁看,都像是哈默成精,活脱脱一个行走的大蝌蚪。

    “两位爷好!”王通陪着笑躬身一礼说道:“在下王通,想报效平王,特来应征入伍!”。

    王通的声音也惊动了正在打盹儿的将官,也是被王通的蛤蟆精的样子给刺激了一下,从没见过脸这么黑的家伙,包公见了都得退避三舍。

    “你,你叫什么名字,多大年纪,哪里人氏?”将官提起笔来沾了沾墨,仰头问道。

    “小的姓王名通,今年虚岁二十二岁,乃河东人氏。”王通依然保持着毕恭毕敬的熊样儿。

    “王通,二十二岁,河东人...”将官一边重复着王通的话一边在册子上写下来,别说,这字的确写的不错,寥寥几个字也是笔走龙蛇,看得出曾经也是练过书法的。

    “哦,对了!”将官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又抬头问道:“你,你是男的吧?”。

    王通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几分羞涩几分恼怒,所谓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努力圈养住自己心中的大约十几只羊驼,语气镇定地回道:“大人,您见过我这么寒碜的女人吗?”。

    “嗯嗯,没见过,没见过!”将官倒也是个实在人,看王通的一脸窘相,又马上补充解释道:“不好意思,我这不是有意羞辱哈!是确实最近有遇到女人从军的,哎!世道艰难,不是谁想当兵打仗,不过是提着脑袋能混口饱饭而已!”最后几句倒也是语重心长,王通也被深深打动了,心中于是释然。

    “明白,理解!”王通点点头应道,双手便开始解裤腰带,一旁的兵丁眼珠子都瞪出来了,伸手拦住:“你这厮要作甚?!”。

    “为表示诚意,在下脱裤以验正身!”王通大义凛然的样子实在是令天地为之动容。

    “呵呵呵!”那将官的笑声如一串乌鸦掠过头顶:“那倒不必,兄弟何必如此较真?不用脱裤证身,阁下嘴巴上面那两撇漂亮的小鼠须已说明了一切!”。

    王通终于平生第一次杀人了!

    无边无际的秋日的平原上,阴云密布,空气中满是血腥的味道,震天的呼喊和哀嚎遍彻四野!这是平王手下的一支军队参与的一次对燕王军队的战斗,还只是小规模的,双方兵马算起来不过万人。

    到处都是还在互相疯狂拼杀的士兵和倒下的各种惨烈姿势的尸体,王通还只是一个初级的小兵,他的生命不过是一个军队中的一个微不足道的抽象数字,但即便是个蚂蚁,他也不得不在生存的本能下发狂的去杀人。

    王通的手臂上已经不知道被谁莫名其妙地砍了两刀,深深的骇人的伤口上的肉皮恶心地翻卷着,伤口上深处的血浆已经和战衣凝结在了一起,扯都扯不开,人处于癫狂的状态下是感觉不到疼痛的,王通只觉得胳膊有些无力,但拿刀得右臂还没有受伤,王通砍倒了一个后又呜嗷一声怪叫冲向了下一个。

    很快,王通就放倒了四五个敌人,手中的那把之前捡来的马刀都已经砍钝了,本来还想接着用用,但当最后一刀剁在一个黑瘦汉子的头盔上的时候,只听叮当一声闷响,王通的刀竟然断成了两截,扑哧一声深深扎进了混合着污血的腥臭泥土中,而那个倒霉的黑瘦汉子可能是受惊吓过度,嗷喽儿一声惨叫直直地如一断木头一样哐当一下躺在了地上晕死过去。

    王通参军是正确的选择,下手狠是必须的,尤其对待敌人和能吃的东西!当下抢上两步,抽出腰间的随身短刃,一刀轻轻地抹在那已经倒地的黑瘦汉子的脖子上,看着喷薄而出的血,王通禁不住浑身颤抖,牙关打战,冷笑着喃喃自语道:“睡吧睡吧!我让你睡踏实点儿哈!”,说这话的时候,完全忘记了自己曾经也算是个出家人的过往。

    此战过后,王通升为了校尉,现在已经有自己的战马了,军需官也按王通的要求给他私人定制了一把嘎嘎新的长矛,据说那长矛的枪头儿用的是极其罕见的一种陨铁打造,其硬度比当今的锰钢还要牛叉。

    王通终于使上了趁手的兵器,自然如虎添翼,屡立战功,

    死在他手下的倒霉催的没有上千也有几百了,每个被他亲自送到西方的人,最后一眼都牢牢记住了这个拥有一张黑黢黢的大圆脸,再配上两只小眼睛的蛤蟆怪转世,大蝌蚪成精的绝配形象。

    不到一年,王通官职已连升三级,现在已是平王帐下左将军,麾下精兵强将万人,兵锋直指燕王地盘的一座重镇,羊驼岭,拿下它,燕国都城就暴露在硝烟战火之下,举国上下都要噤若寒蝉了。

    燕国辅国公,当朝一品宰相,王仁杰,此时也正在发愁这个蛤蟆成精的平王的先锋官。

    不是燕王手下缺兵,而是少将。当朝本来最能打的,镇国大将军万人敌,复姓诸葛名钢铁的,当年统兵十万,燕国的大半疆土也都是他给拿下的,但现在早已年事已高,估计八十尚不够,七十颇有余了,早就退休领养老金了。

    这次燕王和平王和平相处了三个月后又再次开战,诸葛钢铁老爷子一腔赤诚,仍要踊跃参战,但考虑到确实岁数太大,就算还能干仗,但要让一个七老八十的老爷子再出征杀敌,说出去也不好听,让天下都以为燕国无人可用了!

    屡次请命不准,诸葛钢铁也确实名不虚传,生就钢铁一样的性格,老爷子直接留下一封血书差人送到燕王殿下,龙书案上展开一看,上写三个大字:爷青回!

    燕王把一众文武都聚过来,大家一起看看着三字到底时啥意思?大家也都看不明白,一时间大殿里议论纷纷,突然有一个也颇有名望的文臣,冲着燕王举手报告,汇报说这三字其实就是“爷请回”的意思,可能一激动,把“请”写成了“青”字,大意还是应该接受了朝廷的意见,这次就不带兵出征,安心在家养老了。

    这么解释,大家想想也算是有几分道理,因为也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解释了,燕王也很感动,不由自主地趴在龙书案上,双肩耸动,不住地呜呜抽泣起来,深深地在心中为这位老英雄点赞!

    见王上如此动情,众臣纷纷苦劝,有点极端性格的,竟以头杵柱,就是用脑袋撞在盘龙柱上,当场头破血流,连累几个太医蜂拥而上赶紧包扎,大殿上一时间乱成一团。

    还是贴身太监最了解主子,一个叫小德子的小太监,偷偷趴在燕王耳朵边小声儿说道:“我记得今儿晚上应该是嫔妃李梅儿伺候王上吧?”。

    燕王闻听心中一动,霎那间早就忘了那个不要命了的糟老头子,立马儿就雨住云收,用袖子擦了擦鼻涕眼泪,清清嗓子,挥手喝止了如热锅蚂蚁般的群臣。

    燕公子是孝顺的孩子,父王如此惆怅,自己却不能替父王解忧,心中也是百般憋屈,只狠当初的自己,不喜欢天天骑马蹲裆练武,却只好写几句骚诗打油儿,然后被那些其实长得一点也不好看的宫女们奉承得心里舒坦,真个就自以为是天下第一文人雅士了,但其实就算燕公子也可以称得上是颜值能打,但文章要说天下第一那还差得远呢!

    细雨纷飞,春寒乍暖,宰相府坻,君臣二人对坐,三杯两盏淡酒下肚,燕公子又来了雅兴,刚甩了一下袍袖准备吟诗一首,但啊字还没出口,就被对面得王仁杰好不给面子地无情拒绝了,气得燕公子闷哼了一声,低头又自顾自干了一杯杏花春。

    “老王啊,你说咋办呀?”燕公子沉默片刻还是率先打破尴尬得局面:“燕国现在是无人能打,当朝得那些文武大将,好多都是拉关系塞红包儿进来的,一说要打仗,还没上阵就自己都吓尿了!哎!”说完,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砰的一声,把向来春困秋乏夏打盹儿的王仁杰给惊了一下,本来就喝得迷迷糊糊的王仁杰差点儿把杯子给扔了!

    “主公!”王仁杰拎起酒壶给燕公子满上又慢慢说道:“多大个事儿?不用慌,您请我来不就是让我给您排忧解难的吗?”。

    “老王啊,你说说看有啥好主意?别卖关子了!”燕公子又叹了口气,看来是真的着急了。

    “现在其实也不用考虑太复杂,不是没人吗?就来个比武大会,公开招募天下英雄,最后选出一位先锋官不就行了吗?”,王仁杰胸有成竹似的说道。

    “可以这样,但就是会不会耽误太多时间?要知道,那蛤蟆精王通已经抵近我们燕国的边界了啊!”燕公子眼巴巴地盯着王仁杰那张面无表情的白板脸,努力想在那张脸上寻找答案。

    “王通虽然骁勇,但我听说此人其实也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厉害,他个人很能打不假,但论排兵布阵,这孙子顶多算个民科,业余水平!我已经派出两拨人马,分别布防在羊驼岭的附近,他要敢再往前进一步,我会让他死的很难看!”王仁杰眼睛微眯,抚弄着自己下巴上几缕胡子,那胡子是有意蓄起来的,每天早晨起床都要精心修剪。王仁杰私下觉得这几缕胡子很重要,就好比现代人戴眼镜显得有学问一样,经过精心修剪成型的胡子对一个古代男人的斯文体面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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