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没有呆很久,当那个普通的姑娘继续凑上来想要深情的留住我再给她唱几首歌的时候,我起身走人了。
毕竟她那普通的牛仔裤裹着的普通身材,就像是烈度不够兑水的酒,难喝又无趣。
“下次有空再过来。”我挥挥手,还是保持着礼貌的姿态。
我这人就是如此,这点气度还是要有的,只要别人不先给我甩脸子,不先让我难堪,我一般都给足面子。
她当然没有什么挽留我的借口,歌声很不错,但也甚至是不错而已,我听过很多正儿八经的,歌唱水平很高的人,转音炫技最后也不过都泯然众人,就算叶霜的水平就是不够,跟她相去甚远,可我的主要目的,依旧是叶霜。
这没什么好悲哀的,乱世佳人里的主角的要不是斯佳丽,是那个黑乃妈,我估计也没人会去看了,罗马假日的主角要不是奥黛丽赫本,是…
容貌在我眼里,就是一种极富有活力的品质,她就是能承载著各种任性,难堪,费雯丽的模样80年后都还能让我记住,当然是因为她那如同仙子般的魅力,完美的突出了那时候的阿美莉卡。
扯远了,言归正传,我站在酒吧的街角,到处都是嘈杂,我看到了叶霜,她就站在路口等人,是在等我?
“嗯…叶霜?等人呢?怎么,不回去唱歌了?”
“你故意来恶心我的?”叶霜睁大了眼睛,死死的盯着我,刚才在酒吧炫目的灯光下并没有看清她的妆容,站在路灯下,我才看到她那浓得化不开的红唇里,有丝绒般质感的愤怒。
她穿着我最讨厌的渔网袜,半露肩的单薄上衣,张扬着所谓的个性,纹身的玫瑰黯淡又狰狞。
这算不上风尘,也算不上洒脱,并不是哗众取宠,也很难说出出淤泥而不染。
轻佻又倔强的女人么?
“没有啊,我怎么会故意恶心你?”
“你跟王老板认识,是吧?”
“我…不认识啊…”
“还在撒谎还在撒谎!”她愤怒的拽着我的袖子,“王落亲自告诉我,说外边有人要点歌,我一出去就有个神经病点我不会唱的歌,故意让那个不起眼的何丽丽唱,知道我男朋友赌输了,知道我欠了钱要为他还账,你故意来这一手?是想让我看到你很有钱么?很能装么?一脸风轻云淡玩世不恭的样子,知道你有房子有车子,知道你随手能打赏一两万…”
“注意,叶霜,你真正该怪罪的,不该是你的男朋友?你跟我生气?有什么意思?不是你所爱非人,喜欢一条毒狗,玩了你欠了钱,哎嘿,跑路了?这能怪我?
我确实像点歌,但问题是,我就是喜欢听老歌,毛阿敏这种传唱度的歌曲,你居然能不知道?
人家唱的比你好,为什么我不给她钱,我是来听歌的,来小酒馆坐坐的…你自己术业不精,自己被蒙在鼓里,我不知道,你能有什么怪我的资格…”我半阴不阳,不冷不热的逐字逐句的反驳。
“是,你够狠,够厉害的,对,你说的都对,我走投无路了,行吧,我就是个蠢货,交了这样的男朋友,帮这种人还钱…”她实在找不到攻击我的点,迅速的转入自暴自弃。
废话,没人能理解她的装模作样…至少在酒吧里,在她的乐队成员里,哪来什么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