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举个例子(第2页)
“你先别说续写不续写的事,这段落哪里可笑了?”
“抛开里面人物性格的问题不谈,这段情节有什么不对?”
宋玲也站起来,“按您说的论点和结构分析,前八十回已经有暗示贾家衰落了,暗示会被抄家,这么写不是顺理成章吗?”
方一凡说“你们先坐下,听我说。”
“看来从没有人注意过这里,其实大家看到的顺理成章,只是表面罢了,是的,我也承认也说过贾家会走向衰落,曹雪芹先生在大体前八十回中也已经铺垫过,曹雪芹是会写到贾家被抄的,但被抄家的原因绝对不是八十回后给出的这个原因,续写者的写法让我个人是无法接受的,非常可笑”
指向屏幕。
他继续道:“大家来看,八十回后的这段情节,正面写了抄荣国府,顺带也交待了抄宁国府,咱们可以一起来探讨一下看看是不是这样,熟读过的朋友都应该有印象,八十回后皇帝抄家,贾赦有几宗罪啊?有两宗,一,私自结交外官。这里我不得不说,续写者写的还是有水平的,他是根据曹雪芹前八十回埋下的伏笔写的,贾赦的第二宗罪——恃强凌弱,这里也是根据前八十回伏笔写出来的,虽然我不清楚曹雪芹到底会在这里怎么描写,是不是会一样,但是续写者的写法,还是能让我接受的。”
“在后面给出的宁国府贾珍被抄家的理由,因为是侧面写,粗略简单的交代,所以几乎没有人注意过,也没有人研究过,因为大家的注意力在这段情节上时都跑去其他更‘重要,的地方了,但是我现在要告诉大家,不要看其他地方了,把注意力拉回到这里吧,这里就可以证明这些情节不是曹雪芹所写”
“贾珍第一罪:抢占良民妻女不从致死,话说得很严重,其实指的就是尤二姐之死,猛地一想,大家可能觉得没毛病,可是咱们细往回一读,尤二姐是被谁霸占了啊?不是贾珍啊,是贾琏啊,而且尤二姐被包养的地方是在宁国府吗?也不是啊,是在一个叫花枝巷的地方”
前面,杨教授说“你难道不知道尤二姐后来是被王熙凤骗到荣国府了吗?”
方一凡说“你说得对,可即使贾珍有一定责任,他也顶多算是个胁从犯,主犯是贾琏啊,这个事儿压根是贾赦他那一房的事,对不对?后来还有王熙凤指使策划,让尤二姐以前的未婚夫去告状,闹得沸反盈天的,最后造成了尤二姐的死,但那也是王熙凤和贾琏的罪啊,跟贾珍有什么关系?可是‘曹雪芹,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他写贾珍第一宗罪居然是尤二姐之死”
杨教授沉默。
方一凡接着道:“那么第二宗罪就更可笑了,是什么啊?私自掩埋没有报官,这说的是尤三姐之死,自刎而死,是自杀,最后被埋了。”
“这算多大的罪啊?更何况尤三姐自刎跟贾珍没有多大的关系啊,是贾琏把柳湘莲跟尤三姐撮合在一起的,撮合不成,导致尤三姐自刎,有贾珍什么事儿啊?”
“看屏幕”
“至于第三宗罪,说贾珍引诱世家子弟赌博,看到这里,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感觉,我是看不下去了。”
一个青年讲师说:“前面有这个情节铺垫。”
方一凡道“前面是有这情节。在第七十五回,贾珍召集了一些世家子弟赌博,但是大家想想,是真的赌博吗?是贾珍在天香楼下设了一个箭道,组织世家子弟在那里练武习射,赌博只是个幌子,要说贾珍有罪,习射是很重大的一个罪,因为这是个很危险的行为和信号,可是‘曹雪芹,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第三宗罪写的是贾珍赌博,谁能帮我解释解释这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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