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没想到孩子成绩考得这么高,没错,余窈考了660分,够不上最顶尖那一类,但是也是摸着边儿了。二来是,好好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却要学着怎么种地!这像话吗?
要不是怕明年考不出这种超常发挥的水准,赵蔓枝都有心叫她复读一年重考了。
不愿意混娱乐圈,学个普普通通的文学专业什么的,应该也不差什么吧。要之前还担忧点前途的问题,现在两个孩子眼瞅着有戏,那就直接不用愁了,放哪都能给她护好了。
可现在……赵蔓枝的心情简直是一言难尽。
余窈眨巴着眼睛,“赵姨,我就是想学这个,好奇。”其实不是!让她挥舞着锄头在田间地头儿里挥洒着青春的汗水,那画面想想就够醉人的。
只不过沈悦那边的百药园,叫她有了这么个想法。
如果收回来的金手指跟种植有关呢?总不能闲置着吧。
虽说金手指里的东西不能用常理来衡量,但万物归宗,总该有些地方是相通的。再加上自己不想继续在名利场里头混,也就顺势而为的选了这个专业。
一说好奇,赵蔓枝头更大了。
如果真是好奇,那咱们直接找个春耕时节,全国的田间地头跑上一圈儿,怎么着不能叫你满足好奇心?非得搭上四年去学?
可她一对上余窈那张干净清凌凌的小脸儿,就什么都说不出来了。
“行吧,你喜欢就好。”尊重孩子的选择也很重要,赵蔓枝试探的问道:“那住宿呢?你想要住校吗?”
这问题其实她是替她的傻儿子问的,没看她刚问完,傻儿子就忍不住悄悄瞄着窈窈的神色。
余窈愣住了,这个问题她还真没想过。
如果按她自己的想法,单独住固然清静,但是未免太特立独行了。如果住校,按着自己现在黑红黑红的架势,估计也不会很自在。
“顺其自然吧。”反正她现在又没钱,住校是跑不了的。
傅瑜咳嗽了一声,“好像我在农大那边儿,有一套房子。”
并没有,但是会有的。
赵蔓枝端着茶杯心里暗笑,傅万山那个王八蛋连根毛都没给儿子,自己准备的房子也没有农大那边的。
他现在这么说,简直就是司马昭之心——
路人皆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