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掌管财务的凌如霜表示反对:“如果要拍摄高成本的剧集来维持收视,我们会可能入不敷支。”
宋书怀继续解释:“成本是一个问题,但如果制作费已有广告商愿意承担,那就不是问题,以往我们只在剧集的每一节卖广告,但其实我们在剧集名称上也可以卖广告,例如XX公司特约《律改风云》,整套剧集也替那间公司卖广告,而制作费就由那间公司去承担,那我们的制作成本便是零,而收入是纯利。”
凌星岳没想到宋书怀的头脑这么好,平心而论,是一个很有潜力的赚钱项目,但万一他真成功了,他就一定成为宋书怀名副其实的下属,他决定鸡蛋里挑骨头,破坏他的计划。
“说得很像很容易,但执行起上来恐怕很难,有没有公司愿意出钱去作这么大的投资还是未知数,我们不应该贸贸然去改。”
宋书怀只是说:“请掀开建议书144页,上面已列明我已接洽两间公司,他们均愿意花费钜额金钱来发广告,当然剧集中要播放他们的产品。第一间是售卖中国式的甜品的御品斋,他们说自己自唐末开始卖甜品,一度更成为南唐王室的宫廷甜食,希望我们拍一套古装剧说明御品斋的起源,第二间大家也很熟就是sinloa,布朗先生想拍摄一个时装剧来宣传自己的服装,两间公司均愿意一掷千金来换取广告效应。”
黄碧冬忍不住赞赏:“好像真不错,二三十集的剧集也在宣传商品,真会有连锁效应的,如果用来宣传楼盘可以吗?”
“当然可以!”
“那我找世钧和你谈!”
梁永雄恐凌家大势而去,又再阴柔地找麻烦:“在剧集内容介绍商品,对编剧来说很大压力,万一品质控制不好,反而会得罪广告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