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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黑暗魔法_第二十八章 虎落平阳(第1页)

    第28章虎落平阳

    突然的变故让我目瞪口呆。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这些可怕的圣甲虫会不会转过头来袭击我?我正在为自己的血肉担忧时,甲虫群化作一道黑烟不见了,来得快,去得也快。

    这个景象实在太恐怖了,我的心怦怦狂跳了好一阵,白森森的骨架才慢慢倒了下去。森森的白骨上没有一丝的血肉残留,我的喉咙不断泛起酸水,而这时,我的致命伤口慢慢复原了,就像没有事发生过一样。

    我刚才明明感觉到亚特玛的项链在一瞬间起了奇妙的变化,回想起亚特玛把项链挂在我脖子上那种满足的表情,这显然是很珍贵的护符。难道护符的作用就是在敌人伤害自己时自发召唤圣甲虫吞噬敌人?亚特玛怎么会有这样诡异的物品?

    我反反复复看着亚特玛的护符,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经过盗墓者的这一折腾,我已经没有办法静下心来修炼。刚目睹了一场人性黑暗的丑剧,又经历了恐怖的圣甲虫吞噬人体的场景,我的神经显然不是铁丝做的,我必须要缓解一下自己的情绪,才能够继续修炼。

    我决定去鲁高因一趟,喝点酒,修复一下自己的心情。我抓了一把殉葬的金币和宝石,我现在最想做的事情是去洗个澡,浑身的死气让我自己都要作呕了。

    我从墓穴里爬出来,感觉天气已经比较炎热,我再也没有办法像从前那样大步流星地行走,我的身体变得出奇的虚弱。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了,虽然这是我自己义无反顾的选择,但是真的变成了弱小的术士,我的心里还是非常的不适应。我在沙漠里走了六天,进入鲁高因城关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

    我走在大街上,感觉很多人看我的眼神非常怪异。我知道自己现在的形象和一个乞丐没有多少区别,但是以往我也是这样脏兮兮地从大沙漠来,并没有受到过这么多的目光礼。我想不通原因,也就不再去想。我没有去亚特玛的酒肆,虽然亚特玛独特的麦酒令我怀念,但是我受不了别人那种感恩戴德的表情,还有,那奇怪的甚至是邪恶的圣甲虫护符让我没有心情去面对它的旧主人。

    我选择了城市西边的一家酒馆,进入酒馆,老板看我的目光和街上行人的一般,无比的惊奇,无比的厌恶。但当我掏出金块时,老板嫌恶的眼神才有所改变,谁跟金子有仇呢?钱财真是好东西,也难怪人为财死了。

    我第一时间要了个洗澡用的大木桶,那木桶看起来并不是太干净,我也顾不得讲究了,把衣服一脱,钻进水里。微温的清水使我的肌肉松弛下来,洗澡也是一种难得的享受啊。为了洗干净我那脏兮兮的身体,清除那令人作呕的死气,我几乎把所有的肥皂都用光了。

    清洗完全身的污垢,换上干净的衣服后,我感觉自己的精神状态好极了,吹着口哨坐在铜镜前。

    老兄!你是谁啊?我吓了一跳。几乎都认不出自己了,强健的肌肉不见了,身材虽然仍然很高,但是身体的围度明显小了一大圈,我感觉自己现在的外形有点像竹竿。再看我的脸,本来就不算英俊,这下完全可以归入惨不忍睹的阵营了,我的脸惨白惨白的,连嘴唇都没有了血色,眼眶深深地陷了下去,除了轮廓看起来还算比较刚毅……活脱脱像一具刚从墓穴爬出来的尸体。一定是太久不见阳光的原因,我自我安慰着。我再看看自己的头发,白色……我的头发竟然全白了。

    我想起了解谜者的形象,浑身的惨白。天啊,这样出去确实会吓到人。难怪别人看我的表情都那么厌恶那么怪异。塔丽莎再次看到我的时候,会不会不敢认我?那白惨惨的皮肤让我自己都讨厌自己。

    我心情复杂地在房间里发了一阵呆,“容貌的变化不必太在意吧,我本来就算不得英俊,塔丽莎不会嫌弃我的,不管怎么样,我离复活塔丽莎的目标又近了一步,应该祝贺一下。”想想我又一年多没有进食了,今天要好好犒劳一下自己。

    这时以至初夏,天气炎热,我喝着冰镇过的麦酒,这酒的滋味虽不及亚特玛的独特酿造,但是对于一年多没有进食的我来说,已经是很好的享受了。冰凉的酒浆顺着喉咙流进胃里,我舒服地低低呻吟。

    “伙计,再拿酒来,要冰的,快点。”银铃般悦耳的声音在我的邻桌响起。我斜着眼看了看邻桌,一个奇怪的女人正在独自饮酒,喝酒的速度很快,一仰头就是一杯。这时天气已有点炎热,她还戴着一个斗篷,浑身遮得严严实实的,只有一双羊脂白玉般的手露在外面。

    “喂,你这家伙有点毛病啊,这么热的天,还蒙得结结实实的。”几个好事的混混来到那奇怪的人的桌前,“八成是脑子有问题吧。”

    “滚开!”那女子冷冷地说道。语调虽冷,声音却异常圆润甜美。

    “哟呵,是个小姑娘,脾气还挺大,让大哥我看看你的真面目。”一个混混竟真的蹲下去看那女子的容貌。

    “哇!乖乖,……”那混混一脸惊诧,张着嘴说再也说不出话来。

    “老三,你傻了?是不是这妞太丑了?”一个看起来最强壮的混混大声问道。

    “美……真美……”那混混仿佛大脑缺氧,舌头都大了。

    “嘎?”我心里一阵厌恶,这么猥琐的事情为什么总是在发生。我邪恶地想,一会儿把你们这些害虫全部变成骷髅,让你们在大街上乱走。

    “你们再晚一点消失,我就保证你们后悔为什么生出来。”那女子恶狠狠地威胁道。

    “哈哈,够辣,我喜欢。美女,不要生气,哥陪你喝一杯吧……”混混猥亵地伸出手就要去扯那女子的斗篷。

    啪!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恍惚间我的酒杯就直接往那混混头上招呼了!

    我这是怎么了?都几百岁了,我应该没有那么冲动吧?我心里觉得奇怪,难道修炼使我的性格都有点改变了?我的情绪异常兴奋,满脑子都是要把他们变成骷髅兵的念头。

    后来我想明白了,那并不是英雄救美的冲动,而是我感应到了他们身上的邪恶。当然这种邪恶远算不上罪大恶极,但是我在修炼黑暗魔法的初级阶段,对邪恶的信息特别敏感。一切邪恶的东西我都有要将其吞噬掉然后转为己用的冲动。

    “你找死啊!”混混们目露凶光,顾不上那戴着斗篷的女子,团团把我围住。“别跟他废话,废了他再说!”一个比较强壮的混混一拳朝我面门打来,依我的判断,最多是个5级的武者,这样的人居然敢对我动手?我非常不屑地随意伸手格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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