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桐认不出男孩是谁家的,只气的七窍生烟,如果不是对方人多以及李轩按住,她能跳起来咬下这个小孩的肉!
打眼一看,她家堂哥也在男孩堆里,正得意洋洋的笑。
李轩趁他们哈哈大笑不备时,一跃而起,转眼掐住男孩的脖子,男孩的脸一下紫涨起来,声音沙哑断续道:“你敢动我一根汗毛,我让我爹...找你算账。”
李轩不怕男孩的的威胁,压着男孩让他把对联上的口水差干净。
男孩壮着气说了句狠话,胆子已经用光了,身后几个人被李轩的眼神吓得不敢上前帮忙,男孩也就不敢再硬气,乖乖照做。
见好就收的李轩冷哼一声放了男孩。
余桐也被李轩突然露出的凶狠镇住,小声问那小男孩是谁。
“村长儿子,不过是无知粗人。”李轩不屑道。
此时街上摆摊的渐渐沾满余桐周围那片空地,赶牛的,挑柴的穿过街道。
这时有几个村民过来找李轩。
几人说了一会儿话,李轩蹲在他们带来的小凳子前,拿出纸和笔开始写字。
余桐在旁边看了半天,原来是帮一些村民代笔写信,李轩每封信只收村民一文钱,比书铺里专门替人写信的少收了一半的钱。
有的村民一口气让李轩写了四五页。
如果除去墨水纸张,估计写一封信赚不到半文钱。
傍晚,他们带来的五十副对联卖了四十六副,倒是替人写了六七十封信,不过,因为写信,他们这个摊位的对联看起来生意倒是不错。
余桐心想按这个销量,够他们一家吃饱的,兴冲冲的和李轩计划着,明天把家里种的菜也一起带过来卖。
“傻桐儿。”李轩刮了刮她的小鼻子:“明天不是赶集日,来了也是白跑一趟。五日后的赶集日就是过年了,家家户户也都不用再出来买对联。”
一次性生意...
说起来,她本来要来这镇上是要看看有什么商机的。于是又磨着让李轩带她逛完整条街。
李轩意会,心知桐儿是嘴馋了,自从老师分家出来,桐儿一夜间像个小大人,不再和以前一样喜欢哭闹玩耍,今天更是跟着他走了近一个时辰的路也没有喊累。
他是走惯的,走这点路对他来说如喝水一般简单,可桐儿才五六岁就能这么吃苦。
李轩想至此,不免怜爱的看着桐儿,心道,一会儿在街尾卖糖葫芦老伯那里给她买一串解馋也使得。
上次在小河边,桐儿吸花朵的水,可见是馋狠了。
一串糖葫芦四颗,他们一人一颗,剩下两颗余桐包起来,打算带回去给爹娘。
嘴里含着糖,心里却发苦,什么时候他们的日子才能好过一点。
且…余桐开店赚钱的美梦破裂...
不管是卖粮食、衣服、吃食等,全都被李轩从各个角度分析推翻。
开个饭馆(推出新奇好吃到爆的菜系为基础),李轩语:镇上已经有一家饭馆兼旅店,除了赶集日偶尔有几个家里稍稍宽裕的吃一碗面或叫个小炒,不是赶集日时,连苍蝇都不会光顾。如果要开个店,且不说每月要付的店租和给官府的银钱,就这少的可怜的人流量,以及他们去哪里弄到一笔启动资金,恐怕店没开起来,他们一家不是在牢里蹲着就是被追债的人打死。
其他诸如此类全都被李轩驳回,打击得她心一抽一抽的,想的太简单,太自以为是了。
想想自己身边的人,如李轩,就比她聪明十倍,根据这个时代的特点以及生产力、需求等,如果有机会和商机,别人早赚大钱去了。
有好的点子,也要有足够多的人力物力以及社会背景支撑起来。
李轩见余桐垂头丧气,有些奇怪,安慰道:“桐儿的想法很好,老师知道了,一定好好夸桐儿的,我以后会赚很多钱,给你买一屋子的糖葫芦!这个给你吃。”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余桐打开看,是刚才她给的那颗糖葫芦被李轩偷偷藏起来。
“我刚才吃够了。”
“听话,快把它吃了。”
李轩不由分说要塞给她,一番推让之下,李轩勉强小心翼翼咬一小口,然后半强迫余桐吃掉。
糖葫芦包裹厚厚一层糖,很甜,她却觉得快酸掉牙了。
余桐不知道现在属于什么朝代,如果还是地球,那么这个小山村所属的地区应该是南方,冬天不见下雪,天空阴沉沉的,湿冷的空气钻进人的皮肤和骨头,穿多少衣服都感觉不到暖和,而她的衣服就这么几件。
爹怕她再冻出病来,让她在屋里烤火不能出去外面,听娘说,去年冬天她生了很大一场病,吃什么药都不见好,直到夏天才好转。今天冬天他们说什么都不会让她出去吹风。
到镇上被现实打击一番的余桐不再坚持出去,万一病了,更雪上加霜。
他们的日子越过越艰难,爹每天唉声叹气,但娘看起来相比和奶奶大伯一家住在一起时,更显‘活泼’一点了。
天渐渐更冷之后,爹也很少出门,在屋里珍惜的装订他那几本快脱落的书。
与此同时,李轩再一次来他们家,住进上次他搭的那个矮棚里,每日到爹这里学习。
余桐每一次都忍不住心疼感动,而爹似乎觉得很正常,看李轩的意思,似乎还觉得能住在棚子里已经是老师的莫大宽慈,余桐实在不能理解古代人对老师那种敬重到变形的态度,李轩估计认为他连棚子都不该住,因为老师已经住得这么简陋,他就该席地而卧才能显得尊师。
屋子里的火盆烧的是木材,余桐坐在一旁烤火,被烟熏的眼泪直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