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第1章(第2页)
是沅衣的至交丐友,与她一起长大,住在隔壁乞丐窝的和熙。
见沅衣回来,和熙松了一口气,她守着这个男人一个早上,就怕沅衣回不来。
“我快饿死了,你讨到什么?给我吃点。”
沅衣外出乞讨,顺势探听消息,防止汴京城再生太师府的事端。
“人还活着。”
厚厚的枯草堆上,平躺着一个精致俊美,脸色苍白,唇色全无消瘦乏力的男人。
他没醒,神色很痛苦,枯草上蔓延的血迹,就能够看出他的伤势很严重,在此之前,经过非人的拷打。
身上盖着一件满是补丁宽宽大大,没有边角,充当褥子的布料。
料子上满是血迹,被他身上的伤口染红了。
“霁月的伤越来越重了。”沅衣匍在枯草堆上,她的手接不住流出来的血,只能干着急。“要怎么办。”
这比她以往受过的伤都要重,她要怎么办。
和熙站起来,没好气的说,“还能怎么办?等死呗,他伤势重,看郎中吃药,需要不少的钱,咱们没有钱,治不了,趁他还有一口气,也能多陪你几日,你守在他身边多看看,满足你多年的挂念,死了之后,找地方埋了就是。”
和熙从沅衣的衣裳里面看到两个白面馒头。
这个小傻子,藏的挺好。
手急眼快掏出沅衣讨来的馒头,把她的衣裳都扯开了,露出软绵绵白花花的半截嫩肉。
小傻子,小归小,身上该长的地方,半点没有缺。
甚至比她的都还要有起伏了。
和熙居高临下看着她,馒头叼在嘴边咬着吃。
不以为意讥讽道,“就算有钱,谁敢找郎中给他治。”她吃了馒头也不忘记奚落。
名满大律的霁月公子,大律皇朝的叛逆,那张好看的脸,大多数人都认得,要是被人瞧见了,救他出来的人都得死。
“我舍不得他死,要治的。”
“治?你疯了。”治,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光救他这件事情,可是把你的命都搭进去了,傻子就是傻子。”
沅衣没钱,她穷的出奇,唯一贵点的东西,大概是城隍爷身后台上放着的一盏快要烧完的油灯。
她唯一的家产,就是一只碗,一盏灯,一块大点的破布。
“霁月。”沅衣苦着脸。“你怎么不说话。”
她以前听过霁月说话的,声音温润悦耳,胜过平康坊里,艳妓奏出来的筝音。
是这个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
平躺在枯草堆上的这个男人。
太师长子,汴京人封的公子霁月。
本该死在断头台的霁月公子,就在昨日,被她挖地洞,拖尸抵人,走牛鬼蛇神的歪门邪道路子,从汴京大牢里救出来了。
世上再没有太师长子霁月,而是只有属于她一个人的霁月。
她惦记了数年之久的霁月,见了第一眼便想私藏的人,抄家流放九死一生,如今就躺在她的身边。
她会完完整整拥有这个男人。
“他快死了,如何能说话,你如今说的话,他也听不见。”
“即使能说话,那也是回光返照了,快要登天。”
她守了这个男人一个早上,别说开口了,就是眼皮都没抬一下,要不是探鼻息还能感受到一丝丝微弱,从外表看,他和乱葬岗那些死人也没什么区别。
唯一的区别,就是皮囊好看了一些。
小傻子,就是爱他的这副皮囊,被他的皮囊迷住了心智。
沅衣匍匐在他身边,替他擦去脸上的冷汗,她的手太脏了,捏着衣角擦拭干净,她才敢碰起男人的脸。
“我要救他。”
“痴人说梦,这个男人谁敢治?”和熙闻言嗤笑。
也只有她不要命了,傻乎乎往前冲。
狼吞虎咽把馒头吃完,把嘴边的渣也舔掉,又把沅衣藏着的最后一个馒头抢出来。
沅衣不给,“这是最后一个了,霁月还没吃。”
“给他吃,浪费。”
和熙翻白眼,她在这里守了一上午,两个馒头是她,该拿也必须要拿的。
她没耐心力气大,把她的衣裳拉扯开,推攘之间馒头到手,张大嘴一口吞了。
两个馒头,勉勉强强能够饱腹,和熙拍拍肚皮,冷言道,“你瞧瞧你自己,连与人争食,你都夺不过,自己都养不活,好不容易浑到十五,你自顾不暇了,还想要救这个男人?”
“你拿什么救?”
作者有话要说: 开新文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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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沈府三小姐沈姻姻,是沈家家主酒后乱性,同花楼里的妓所生的。
空有三小姐的名头。
在沈府活得不如一条能讨主人欢心的狗,所有的人都嫌弃她。
*
可偏偏承了她短命娘的优势,小小年纪肤白貌美,腰细腿长,活脱脱一个诱人的小妖精长相。
物尽其用,沈姻姻刚及笄,沈家主为巴结势力。
便将她送给了心狠手辣的腾王做玩物。
轿子还没抬进腾王府,就在半道被人劫走了。
*
被人下了迷药的沈姻姻,还不知道自己脱了心狠手辣腾王的狼窝,入了要人命的虎穴。
腾王府的小玩物没做成,大魔王的怀中莺她是赶上了
至此后,夜夜哭啼。
【二】
肖渊做过沈家最不起眼三小姐的夫子一段时日,这段蒙了灰的往事谁都不知道。
肖渊不说,沈姻姻也瞒得好。
美人垂首,双目微阖。
昏迷中,还不知道自己的骨头都要被拆了。
肖渊抚了抚她嫩白的后颈,舔了舔嘴角:“跑了这么多年,姻姻长大了……”
兜兜转转,终究还不是到了他的手上。
美人松软,咬起来更是多汁。
已有完结文:《渣了修清道的侯府公子后》
可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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