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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城地方,位于浮云界边境,靠近驭风界和青天界。天地合之前,属于蛮荒地带,穷困不堪。可自天地合之后,浮云界跟驭风、青天界的接触,都要经过邺城。虽然比不了紧邻驭风、青天的望洋城,却也让邺城因此而富裕繁华起来。传承数百年的邺家,自然也是水涨船高,发展势头良好。
邺家,就是这邺城之主。
这一日里,邺城主在家中招待客人。吩咐厨下炒几个精致小菜,再备上一壶清香四溢的美酒。多年老友,这般招待,便是亲近。
“如何?”邺城主笑呵呵的问面前的隆华。
隆华端着酒杯,嗅一下,点头道,“好酒,嗅之便有微醺之意,怕是够烈。”
“哈哈。”邺城主道,“得闻你终于迈入融合期,自要准备烈酒来庆祝。来来来,先浮一大白。”
二人对饮,虽是修真高手,亦难以承受这烈酒之辛辣。隆华咧着嘴巴,呼出一口气,道,“这是哪里来的酒?当真酷烈。”酒虽辛辣,却又回味悠长,入腹不觉难受,更有浑身舒畅之感。
“前些时候,飞流商行的掌柜来了,送来一坛这‘一滴醉’。”邺城主道,“那飞流商行,欲在我邺城,寻一立足之地。”
隆华微微一怔,道,“飞流商行?倒是未曾听说过。”
“原本是九州界的一个商行,东家是个变身女子,名叫赵郡。”邺城主道,“这个赵郡,可不简单。据说在青天界,已经打出了名声。如今又欲进驻我浮云界,在望洋城主那里碰了壁,这才想起我邺城。听那掌柜的意思,要不了多久,赵郡会亲自来一趟,要跟我谈一谈。”
隆华道,“望洋城主自家便是跑商出身,哪里容得下旁人去分一杯羹?”
“我们这边,也有两个家族商行,若是飞流进来,怕是会让他们不满。”
“这种事情,你是城主,自己权衡利弊就是了。”隆华虽是如此说,却又补充道,“让飞流过来,稀释一下那两家对邺城跑商的垄断,也未必不是坏事。毕竟,飞流的根基不在我邺城,也更好掌控。”
邺城主点了点头,又道,“你这突然之间突破了境界,这才多少天,外面似乎已经传疯了,说是药膳坊的药膳,十分神奇。”
隆华道,“却有独到之处,你若有空,也可去尝一尝。哦,对了,他们那里,也有一种酒,十分辛辣。只是味道么,比不了这一滴醉。”这一滴醉,确实了得。隆华融合期修为,一杯下肚,竟是有些微微醉。脑子里有些晕乎乎的,说话就随意了许多。“对了,听说那九州界的变身女子,个个都是倾城之色。你可要稳着点儿,莫要被迷住了。”
“哈哈哈。”邺城主大笑,“依我看来,最易被美色所迷者,不是我这种妻妾如云的所谓好色之徒,反而是你这种不近女色的正人君子。”
隆华亦是大笑,邺城主又道,“不过,听闻那赵郡,本是谢天之妻,后来背夫偷汉,跟了飞流商行原本的东家。这般女子,品性堪忧,还是敬而远之比较好。”
隆华自是深以为然。二人正说着,却见下人来报。
“老爷,黄家主来了。”
“哦?”邺城主眉头微蹙,面带不悦。对于这黄家主,邺城主没有什么好感。黄、石二家,两个以商行为主的家族,基本上垄断了邺城的经济命脉。邺城主很早就想对付一下这两家,只是一直没有什么好机会。
“这黄鼠狼,无利不起早,你要长点儿心眼儿。”隆华笑着提醒道。
邺城主笑了笑,对下人道,“有请。”待下人离开,才低声对隆华道,“我很好奇那赵郡的手段,不知道能不能对付得了这黄鼠狼。”
不多时,一个尖嘴猴腮的中年男子,闪身进门,正待说话,看到隆华,微微一怔,道,“隆家主也在啊。”说罢,又对邺城主道,“城主,叨扰了。”
邺城主笑道,“黄家主客气,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且坐下喝几杯。”
“酒水就不必了。”黄家主道,“黄某今日来此,是报案来了。”
“报案?”
“吾儿在家中被贼子打晕了……”
……
邺城虽然不算小,可屁大点儿事儿,依然会传遍全城。
黄家那个纨绔少爷被人敲了闷棍的事情,没几天就传的人尽皆知。许多人拍手叫好,只恨不是自己亲手为之。那些受过欺负的,却是忍不住咒骂那敲闷棍的:下手太轻!怎么不打死他!
邺家的家丁,兼职负责着邺城的治安。三五成群的像模像样的走街串巷查了两天,也不知是否查到了什么,两天之后,这些家丁就没事儿人似的乱晃,好像无事可做了。
反倒是黄家的家丁,还在到处揪人。让人颇为奇怪的是,这些狗才竟是总会对那些长得漂亮的男子。但凡遇到长得漂亮的男子,便抓进府中。有传闻说那黄家的纨绔转了性子,对女子没兴趣了。不过,那些被抓了又被放了的男子,一口咬定自己只是被人辨认了一下,便放了出来。可坊间好事者,却直接无视了这些人的辩解。
作为邺城城主,邺城就是自己的家,邺城主自然容不得黄家如此放肆。他亲自登门,找到黄家主。具体如何交涉的,没有人知道。总之,邺城主出来之后,黄家的那些狗奴才,就消停了下来。再加上飞流商行要进驻邺城的消息,也不知是谁放了出去。坊间便兴起一股城主要对付黄家的谣言。
黄家主自然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他需要专心对付即将到来的飞流商行。可黄少爷却是个大闲人,他也不觉得外来的飞流商行能撼动黄家在邺城的根基,所以,他最大的心思,还是放在了寻仇之上。
……
关岳已经好几天没有出门了。
作为洛云的小厮,就算洛云出门,他也无法陪同。洛云不让他跟着,说什么“红颜祸水”。关岳觉得这个词就是“羞辱”,可洛云救了自己,洛云的义父也救过自己。虽然对洛云口不择言的毛病极为反感,关岳依然无法恨起来。
不出门也好。
关岳整日里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抱着圆机修炼。
他虽然灵力全无,修为化为乌有,但根基还在,再加上圆机的辅助,修炼起来,速度倒是不慢——至少,比洛云快了许多。
不过,洛云是笨鸟先飞,关岳炼气一层的时候,洛云已经炼气二层了。
进入炼气二层之后,洛云便不急着修炼了,每日里打坐,不是为了汲取更多的灵力,反而是为了温养经脉。经脉的温养还算顺利,有江海从日渐富裕的药膳坊里拿出些许钱财购买一些晶石给洛云,洛云的修炼也是顺风顺水。唯一让洛云有些发愁的是,他必须重新创造一种心法。
以前的那些厉害手段,如今必须都放弃。
毕竟,万一被人认出来,怕是难免麻烦。特别是大寂灭——洛云都记不清自己的各种分身到底得罪了多少人。更何况,那些高明手段,并不是特别适合自己如今的体质,在修炼阶段,益处并不算大。
洛云花了整整七天的时间,终于被他捣鼓出了一套最适合自己现在体质的法诀。一向没有什么起名天赋的洛云,干脆就给这套法诀取名为“浮云诀”。以这套法诀的特质看来,这“浮云诀”之名,倒也挺贴切的。
这一日晚上,一家人在一起用餐。
江海道,“儿啊,你修真也有些时候了。”说着,拿出一个小袋子,袋子里,是几颗晶石。“拿着这些,去买一件趁手的法宝去吧。”
洛云修真之事,在江家,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查看了一下袋子里的晶石,洛云道,“法宝就不必了。”
江海叹道,“我知道这些晶石,买不了什么好东西。可修真者,总该有个法宝傍身才好。且买个一般的先用着。过段时间,爹爹有钱了,再给你兑换些晶石。我听说,藏宝阁里,一件入品的法宝,要百十颗晶石。倒也不算很贵。”
洛云笑着应一声,也不在意。
他是真的有法宝,只是说了江海也不信。提及那法宝,洛云也有些好奇,不知过去了这许多年,那法宝,如今到底如何了,是否如自己当初推算的那样,产生些许变化。
晚上回到房间里,洛云关上门,背靠着门板,微一沉吟,右手缓缓伸出来,往一旁的黑暗里抓去。
却见那黑暗中,犹如一汪泉水,发生了些许波动。紧接着,洛云的手不见了,竟是好似进入了那泉水之中。片刻,洛云的手缓缓拉出来。
手中,多了一把剑。
——当年谢天想要以此剑斩杀那人,却最终失败。
剑身之上,幽光闪闪,寒气逼人。
来自地狱黄泉的剑,天生杀意!
三千世界归一合!
世人以为,所有的世界都已经合而为一,这世间,已经再也没有了别的世界。
他们却并不知道,还有一界,没有合并,也没有消失。尽管现如今那里已经彻底被摧毁,却依然存在。之所以没有合并,是因为那里本就不属于三千世界。那里,是被踏天者创造出来的地方!
那里,名曰地狱!
感受着剑身上的寒意,洛云深吸一口气,又将剑重新掷入地狱黄泉之中。
可惜,三生石没有了。不然,自己也不用如此费劲的慢慢修炼了。想起三生石,洛云便想起了林天阙。冥王的感情,让他有些压抑,有些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