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清晨,阳光穿透云层,投下温和的的阳光。并排的两栋小别墅,花草精神,姹紫嫣红的点缀着院子,徐徐清风吹拂着流水亭挂着的纱,似有若无。
亭子里摆放着一张玻璃圆桌,与四把纯白色的椅子。此刻桌上摆了一壶花茶,一叠精致好看的点心,点心上印有店家的招牌——万民为食。
一男一女在桌前安坐,余笙面前是一台银灰色的笔记本电脑。
“他那样好意思说孙思嘉不思进取?”余笙手指在触屏上滑动,偶尔点一下,“孙思嘉这人不坏,虽然的确是无所事事,可人家是志不在此,他接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我当时挺意外的,但说到底万象是家族企业,高层任命说白点是家事,底下员工说来道去,最多是孙家小辈是不是在争夺家产。”
孙思嘉是万象科技董事长的小儿子,是家里的宝贝疙瘩,捧在手里怕摔,含在嘴里怕化,受宠得很,家里没谁强迫他去干自己不愿意做的事。
余笙初、高中都和孙思嘉是校友,对孙思嘉有所了解。半大点孩子那时候爱出风头,成天跟同学朋友成群结队,玩玩闹闹,吃吃喝喝,日子潇洒着呢。
“你们很熟?”陆遇卿挑了挑眉毛,语气里的不满生怕余笙听不出来似的。
“有过几次短暂的对话。”余笙盯着屏幕,悠闲作答,“我随口一说,该查还得查。”
陆遇卿抬手挡挡太阳,把位置挪到遮阴处,盯着余笙莫名的有些怨念,“他跟你表白过?”
“……”余笙抬眸往陆遇卿脸上瞄了一眼,摸摸鼻子,端起手边的玻璃茶杯,喝了两口玫瑰花茶,靠着椅背舒适地眯缝着眼,颇为享受,“他有钱有闲,学校里长得好看的女生他都表白过,在一起的没十个也有九个,跟我表白过不稀奇吧。”
稀奇的是,孙思嘉有轻微的脸盲症,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跟她表白过三次。
第一次是初二,把余笙堵在教室里告白,余笙以学习为由拒绝了,之后孙思嘉不死心的追求过一段时间,发现余笙的确没有恋爱的心思就放弃了。
第二次是高一,每年入学,新老学生都喜欢讨论美女,余笙是被议论的人之一,孙思嘉那货再次凑上来,只觉得那张脸有点印象,但人思路牛逼,认为美女长得都好看,肯定有共通点,就再次跟陌生人余笙告白,告白的话都和初中时一字不差。
当时余笙比了个“耶”的手势,“第二次了,你记不得我回答的话,我可以重复一遍。”
于是,孙思嘉再次被同样的理由拒绝。
第三次是在公司,余笙下楼去拿快递,上电梯的时候遇到刚从楼上下来的孙思嘉,见到美女就撩估计成习惯了,当场没出电梯跟余笙上去了。不过这次没有用年少时的方式了。
在轿厢里摆出个帅气的造型,假装深沉的问:“美女,你有男朋友吗?”
余笙朝他比了个“OK”的手势,“第三次了。”
再这样下去,她真的要把孙思嘉当傻子了。
“又是你啊。”估计接连被同一个人拒绝印象蛮深刻的,孙思嘉当时也惊呆了,“美女,是不是对我有意思,跟踪我啊?”
是傻子无疑了。
陆遇卿手肘撑在玻璃桌上,手捧着脸,盯着余笙,“难得你对一个男人印象挺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