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笙短暂的把心思从正事上收回来,抱住陆遇卿的手臂,倾身在他脸上亲了个带响的,“开心不?”
“你觉得呢?”陆遇卿斜眼睨着她。
好勒,没把您亲满意。
余笙手指擒住陆遇卿的下巴,将他的连转向自己,凑过去亲了下嘴唇,某位装着大尾巴狼的人脸色才稍微变好了些,欲加深这个吻。余笙察觉到他的举动,往后一推,手掌捂住他的嘴巴,敷衍道:“好了,我在忙正事,你闲着可以回那边处理生死簿的事。”
陆遇卿挑衅地亲了亲她的手掌,脸上赫然是“再不放开我能更过分”的嚣张样,余笙悻悻地把手拿开。
“手套有什么好亲的。”余笙不带手套都不敢碰东西了,碰啥啥变异,吓死个人。
“把我用完就丢,我只能自给自足。”还有事未解决,陆遇卿没多缠着余笙耽误事。
“讲话要负责任,我没用过,别污蔑我。”余笙耳尖微微泛红,抬手捏了捏耳朵,把话题从不正经的气氛拽回正道:“我想回趟常山。”
记忆这玩意儿,猝不及防就会影响现在的生活。
余笙从未去过常山,但在继承的零碎记忆里常山是她的故乡,是她的根,自然而然就用了回,而非去。
“的确该去一趟。”那抹控制雁时书的灰气逃到了余家别墅方向消失,可见余家对那一魂一魄的事并非一无所知,否则怎么会找到雁时书身上?
余笙摸摸鼻子,问出句尴尬的话,“常山在哪?”
以前都没听说过哪座有名的山叫常山,一无所知。
“去之前我有件事需要你回想一下。”陆遇卿严肃起来,“在献祭过后,你会常山到你死前发生了什么事?”
余笙疑惑不解地看着他,“这和我去常山有关系?”
“据记云禅所说,雁时书到泰和湾别墅找到他,是二十六号,在那之后两人一起去了白沙县,一直到回到特调组都没有分开过,操控雁时书的人只能在之前在她身上做手脚。”陆遇卿说:“我找寻你的碎魂那么多年,每次都找到都花费了无数心力,旁人想找更难,那片碎魂已和她的魂魄融合在一处,并不容易发觉,我都不曾找到,除余家以外不做他想。”
而余家没有能力做到,除非从前做过手脚。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