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惹上这个人人惧怕的煞神的。
但是就算到现在我也甘之如饴。
初见的时候,他一身黑色西装得体的剪裁衬得他挺拔傲然,俊秀的外貌也给他死气沉沉的气场加了不少分。‘这个人还蛮帅的。’我对他的第一印象,仅止于此。
再见他。他依旧高高在上如帝王一样,我却低如尘埃只能仰视他。
他却如同救赎一般将我带离那肮脏之地。然后把我像藏某些富豪包的地下情人一样安置在一栋别墅里。
恶心吗?我觉得不。
那里的装扮,我都很喜欢。无论是桌子椅子墙壁还是……他。
人心都是肉长的。151天零11个小时,不爱他有可能,但是他已经变成了我生活中的习惯,而我要的不是爱,是习惯。
我曾无数次幻想如果他离开……结果是不可以!
不是不可能,而是不可以。他不能这么恶劣,在他融入我生活之后离开,太过自私了。
然后那天,我选择了接受他。因为一想到他会因为我的不接受而离开我就觉得无法忍受。
可是为什么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来看过我?是新鲜感过去了么?
我努力控制自己不要想东想西,要相信他,不要把自己搞得跟深闺怨妇一样。
然而在电视上那条消息一出现,我的意志全盘崩溃。
他要……结婚了。
我倒在大床上,这张床似乎之前还和他一起躺,他从身后抱着我,炽热的体温似乎要将我完全吞噬。浓烈的气息萦绕,包裹的紧紧,一点空隙也没有留下。
“我爱你。”他曾不只一次这么说。
我在心里不止一次的说着喜欢,却从来没有勇气说出口,“我喜欢你。”光是想想这四个字就舌尖颤抖脸颊发烫。
君落华,我喜欢你。
君落华,我喜欢你。
可是君落华,你怎么就……不记得我了呢……
其实当我真正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觉得
有他在的地方,哪里不是我的净土。
可是,好像早已不仅仅是喜欢了,可能是爱了吧。
可惜当局者迷。
只是我好像碍了你。既然你不记得我,那就是说明放我自由,可是我早就离不开你,你何其残忍,将我一个人置于如此冰冷的地方,通体生凉,全身上下没有一点点暖意,目光所及,皆是冷色。
我宁愿你是不爱我,也不愿你就那样忘记了我。
可事实,偏是如此冷酷。
你的婚礼,我去参加了。呆在最不起眼的角落,被一众人不屑的注视着,但是我还是忍了下来没有摔门而去。你看,君落华,我被你养出来的刁脾气也没有了。
看着你和她相挽走下层叠楼梯,我竟发现我原来是如此嫉妒又羡慕着那个女人,唯独没有恨。
因为我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