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没有发现的事(第2页)
所幸,一切已经重新来过,曾经可以伤害到她的事与人已经再也伤害不了她了,宛如此时。
前世的她唯唯诺诺,不敢反抗,纵然心觉不妥,但还是与他们一起去捉了那所谓的星——会发光小虫子,后世人称萤火虫。
长安护城河畔,晚风阵阵,阑珊深一脚浅一脚的在河边湿地草丛里找着会发光的小虫子,他们在一旁的道路旁打闹,不料一辆马车飞驰而来,将小公子的腿撞断了,郑嫣吓坏了,将所有的责任推到阑珊身上。
那时候的阑珊不过九岁,狠狠挨了二十大板,小命都去半条,而小公子拖着自己的断腿坐在她的床边,往她开了花的小屁股上擦雪花膏,至今她都记得,七月的阳光投射在他清秀的眉眼,一双茶色的眸子透着愧疚与纯真。
于是她说:“小公子,其实我不姓赵,但是我不能跟着爹爹姓,因为他犯了罪,我若是还跟着他姓也会死的。”
虽然爹爹说,要将她是罪臣之女的事一辈子烂在肚子里,可是好朋友之间是不应该有秘密的。
她将所有的身世都告诉了他。
小公子向她保证,三根手指举向天:“我若将此事泄露出去,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然而,事实是她死在了大刀之下。
他抱着黄金万两,加官进爵,娇妻在怀。
想到此,稚嫩的脸上又蒙上了一层忧愁,叹了口气,抿着小嘴巴走进了屋子里。
婆子们还没有睡,见她进来立马关切地围了上来:“小公子和阑珊说什么啦?”
阑珊摇了摇头:“他叫我路上小心。”
“哼,我就说小公子对阑珊有意思。”一个婆子戏弄她道:“以后当了小公子的妾室莫要忘了嬷嬷们对你的好。”
阑珊伸手抱住那婆子的脖子,依偎在她怀里说:“忘不了的。”
不仅是她们的好,那些人的坏她也忘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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