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没有相机……
而那坨失去色彩,变成黑白的肥皂泡之神给出的要求,却必须要用相机才能达成。
据说,它本来是一坨五彩缤纷,漂漂亮亮的肥皂泡,飞在空中能折射出彩虹的光辉。而那些颜色,就是它身为神所拥有的力量。不过因为一些它不肯说的理由,颜色飞散到了人间。
找上夏寻来替它打工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她是位优秀的摄影师。
据说,如果让拥有颜色的人露出真挚、没有任何防备的笑容,那么,再将对方的笑容记录下来,就能取回颜色,并且还给那坨肥皂泡。
这就是夏寻要做的事。
当时,夏寻觉得这挺简单的,无非就是逗笑其他人,然后人像摄影。可现在想想,新生成了女孩子,还得自己辛辛苦苦白手起家,慢慢攒钱购买工作器材,还不如死了算求。
她又叹了一口气。
“小姑娘,遇上什么麻烦了吗?”忽然,有个粗厚的声音打断了夏寻的思绪。
“啊?”
“你是哪个学校的?现在这个时间点,站在这里发呆……是碰见什么问题了吗?家庭纠纷?和男朋友闹不愉快了?还是丢东西了?”
夏寻抬起头,见到一位警察正关切地对自己询问。
可警察叔叔也解决不了“被神换了性别”这种鬼扯的问题,而且,如果主动提出要去拘留所住一晚,估计对方转手就把她送去精神病院了。夏寻只能连忙摇头,找借口才脱了身。
摸着饥肠辘辘的肚子,她朝食物飘香的街道走去,那似乎是一条给游客购物的步行街,因此,到处都是价格死贵、味道一般、装修还挺文艺的点心零食店。
就算她长得好看,回头率爆表,可事实上就是个身无分文的流浪少女,要掏钱购买那是不可能的。但这种地方,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福利。
试吃这种好事,从来不会拒绝一位露出甜甜笑容,好奇盯着点心的漂亮姑娘。
——除非,被她一口气扫光了所有试吃品。
就这样,被赶走的夏寻又接连祸害了几家店,直到走完一条街,才勉强是填饱了肚子。那些杂七杂八的小零食在她的胃袋里装着,就算奶油很腻人,但也比饿着肚子要好。
夏寻战果颇丰,正准备离开这条街,去找个过夜的地方。
但临走前,她留意到一家被挤在角落,很不起眼的小屋子。
角落还挂着“欢迎试吃本店新品”的手写小招牌,看起来也是卖点心的。但屋子有种脏脏的感觉,和那些崭新的店面截然不同,并没有客人光顾。
而吸引夏寻的不仅是试吃,还有在里头忙活的,看似是母女的二人。约莫十七、八岁的女儿,还有面点师装扮的母亲,正笨手笨脚替食物拍着照。
根据聊天的只言片语,似乎是准备把店铺登上外卖,所以在准备商品照。
但她们没有布置过光线,桌子上杂乱,盘子、摆盘都毫无讲究。而且只是拿起手机,按个快门就完事儿,看起来没考虑过构图和角度,硬生生拍完换一盘再拍,毫无变化。
这让夏寻看得有点难受。
纠结了一会儿,她吐出一口憋着的气,终于还是遵从上辈子留下的职业本能,向店铺走去了。心想着先试吃一番,如果东西好吃,还不赶自己走的话,就帮帮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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