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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提乌苏重逢故人(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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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信人也是在夜晚带着那位流浪者回来的,因为也只有在深夜中才更容易避过盗贼的耳目,因为情况紧急,诺格兰镇再次急匆匆召开了全民大会,地点仍然在诺格兰镇唯一的广场上,这个广场有着典型的拉丁姆式喷泉,喷泉中心立着两个雕像,一个是现任奥古斯都的雕像,另一个是酒神巴克斯的雕像——这个镇子上的人们都狂热地崇拜着酒神巴克斯。

    送信人和流浪者就站在喷泉旁边,镇子上的成年人们都来到了这里,除了妇女和孩子。送信人开始讲述自己前往城里请来援兵的经过,他离开镇子的当天就被盗贼发现并拦阻下来了,但后来就莫名放他离开了,他担心盗贼们会再次改变主意所以不顾一切地往城里奔去。他到了城里找到了市长的府邸,等了好久终于有机会见上面了,那位市长从他那里听说了诺格兰镇的遭遇后唉声叹气地表示了一番同情,然后严肃地告诉他非得有总督的命令才可出兵,还给他写了封拜访总督的信。无可奈何之下,这位送信人只好带着市长的信赶到了省城,前往总督府邸请求探访总督,但那位总督又说出兵是个重大事件,必须要前往首都向皇帝陛下请示......

    送信人心想自己总不能再去罗慕洛城的皇宫求见皇帝陛下了,因为这离罗慕洛城可有多么远的路程啊,远的连他都不知道有多远,都不知道该往哪里去,也不知道要翻多少座山越多少座岭,又要遭遇多少艰难险阻?

    他留在省城想办法跟总督府邸上的卫兵和奴仆熟悉起来,请他们大吃大喝,终于从一个老兵身上得知了真相,那位老兵当时喝的大醉,拍着桌大笑道:“你还真是蠢到家了!当然是钱的问题了,你不给钱他们怎么肯出兵?这一出兵要花多少钱啊,况且讨伐盗贼也没有多少赚头,所以你与其去找我们这些做兵的,还不如去某些见不得人的酒馆或黑街找找可以帮得上你的人?这群人通常被别人叫做佣兵或冒险者,也有人叫他们游侠,但到底叫什么就随你喜欢了,反正这就是群收钱办事的身手了得的家伙。”

    送信人按照这位喝的醉醺醺的老兵的吩咐前去那些见不得人的地方找所谓的冒险者,但他们都只接受先收钱的做法,直到一位......

    “她就是人称‘白发的奥德修斯’的流浪杀手!”送信人在广场上对着人们吹捧地大声说道,“她的名声在冒险者中无人不知,她杀人如麻,死在她手上的达官贵人数不胜数!”

    白发的......奥德修斯?提乌苏是首先被这个称呼吓了一跳的人,他从人群的最后面连忙挤到最前面,终于看清楚了站在喷泉旁边的人影,他凭着四周火把带来的光芒看见这位流浪杀手身子娇小、可人,分明不像个男性,再回想起半年前他曾经遇见过的那位白发的少女杀手......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竟是会在这里与她重逢。

    人们都沉默地看着送信人和他身边那位从未听闻过的流浪杀手,他们以极其不信任的目光看着被褐色的粗斗篷遮掩着身体的女孩,明明是这样的初夏季节却穿着这样的服装倒确实有几分神秘游侠的意味,但这完全掩盖不去她是个女孩子的事实,这点最为他们所不信任。

    这位流浪杀手倒仿佛不曾意识到人们对她充满不信任的敌意,她冷不丁出声说话了:“一千?”

    什么?人们愣愣地看着她。

    她抬起小手,将粗斗篷的兜帽放下,果然露出了一头柔如丝绸的白发,可这头披肩白发却又似乎因为长途的旅行而不免杂乱,额头上的刘海零零碎碎地放了下来。她的容颜没有常年待在家中的小家碧玉的白嫩,倒多了几分粗糙,眼瞳所带着的旅人常有的冷淡的目光,形象与其说是美丽倒不如用英气来形容更加贴切。

    “一千金币。”她用平静的口吻说着理所当然的话,“这就是我要求的报酬,当然也是委托完成之后,我想没有人会给你们比这更好的条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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