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政府颁布《五条誓文》
明治政府颁布《五条誓文》
1857年6月,明治政府强制实行“版籍奉还”、“废藩置县”政策,将日本划分为3府72县,建立中央集权式的政治体制,且天皇一切权力集于一身。
社会体制方面,废除传统时代的“士、农、工、商”身份制度,将皇室亲缘关系者改称为“皇族”,过去的公卿诸侯等贵族改称为“华族”,幕府的幕僚,大名的门客等改为“士族”,其他从事农工商职业和贱民一律称为“平民”,只是实现了形式上的“四民”平等,各等级间允许相互交往,但仍存在等级之分;为减轻因“版籍奉还”而连带的财政负担,政府通过公债补偿形式,逐步收回华族和士族的封建俸禄;此外亦颁布武士《废刀令》,以及建立户籍制度基础的《户籍法》。
教育方面,设立文部省,颁布教育改革法令—《学制》,发展近代资产阶级性质的义务教育,将全日本划分为8个大学区,各设1所大学,下设32个中学区,各有1间中学,每1中学区下设210小学区,每一所小学区设1所小学,总计全国有8所公立大学,245所中学,53760所小学。教育机关颁布《考育敕语》,灌输武士道、忠君爱国等思想(有人认为此举用意在于强化最高权力集中式的社会体系,进行军国主义思想灌输,为日后的对外扩张铺路)。此外亦选派留学生到英、美、法、德等先进国家留学。
军事方面,改革军队编制,陆军参考德国训练,海军参考英国海军编制;并于1863年颁布征兵令,凡年龄达20岁以上的成年男子一律须服兵役。一般服役3年,及预备役2年,后来一般役及预备役分别增至3年及9年,总计12年。1860年时,作战部队动员可达40万人。此外明治政府亦发展国营军事工业;到了明治时代中、后期,军事预算急剧增加,约占政府经费的30%~45%,实行军国主义,武士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