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书生

字:
关灯 护眼
醉书生 > 让绿叶变红 > 第九章 阿润遇难

第九章 阿润遇难(第1页)

    黄昏了,她依然在那里等候,夕阳将要离别,在半山腰羞涩的向万物告别:我要走了,明天的我永远不再重来!

    淡淡的霞光映红了稚童们的脸蛋,一股子的欢声笑语来得突然,走的却非常的缓慢。这个时候,她什么也没看见,唯一的昏鸦在天空哀鸣,黑色的锯齿状羽翼在不停的扇动,没有用餐的原因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想找一块闲地去休息,然而在这个时候她谁都不认识,张三奇的走失让她又回到了以前。

    大厦门前摆地摊的一些老婆娘们在不停的吆喝,嗓音嘶哑的刺耳,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认同。云彩已经看不见任何的足迹,一轮浅白色的圆月在东边冉冉升起。没有一点点的光辉,只不过还没到时候。谁都知道,这是夜幕降临的征兆。没有风,没有光线,只有数不尽的树叶在那里唦唦作响。猫头鹰依然鸣叫,叫声让人听了毛骨悚然。在这里,没有人能够看得见有一个坐在台阶或者说彳亍在步行街找人的妇女。更没有人知道她是一个西方女人。

    “买橘子喽。便宜了,一斤两块五!”她依然能够听得见在隔壁街道商贩子吆喝的声音。在这个时候,她比谁都清楚,兜里空荡荡的,一份钞票都没有带,她依然觉得自己很渴,已经整整两天没有吃东西的她压根就感觉不到一点点的饥饿。

    夜幕很快就要降临了,商贩的吆喝声也随之消失,一群从学堂门走出的小娃娃们唱着山歌回家,只用了一刻的时间将街道沸腾,她清楚的知道,自己跟任何一个的同类没有共同的语言。她站了起来,眺望了一下四周,街上行人寥寥无几,就连往日里拥挤的人行道也变得清静,没有一辆载人的车辆,连拉货的也很少见。挂在空中的圆月渐渐变黄,将应有的光泽铺洒在地面,像是给快要出嫁的新娘披上了洁白的婚纱。

    是时候也该回去了。她在想,头发变得污秽不洁。在她的眼里,这些似乎对她来说已经毫不相干。

    她起开了身子,迈着极度蹒跚的步子向另一条街道走去。手里握着她的粉色头巾,颜色很淡,她到底还是不能够明确她到这干嘛来了。来了多长时间,等了多长时间,她全然不晓。

    晚上,她居住在一个没有人的窑洞,因为在这里她没有归宿,根本没有。只不过她要等的人到现在都没有任何的音讯。窑洞的地面长着大概一米高的茅草,不过已经干了,叶子很硬,假如你不能够拨开草丛,根本不知道离地面还有多长的距离。在无意间躺下,虽说是黑夜,但她没有丝毫的恐惧感,原因只有一个,她已经习惯了所有,也就是说,这样的生活远远不是头一次。

    月光越来越暗,在秃丘顶上时不时的传出野鸟的叫声,那声音凄惨,那声音凫袅,不过在她眼里,这些就是她今晚唯一的陪客。

    在整个夜里,她没有一丝的睡意,只不过外面起风了。吹得头顶的草叶作响,不过还好,至少在今晚她有了去处。

    丽萨,为什么不带我走?她在自己的“房间”里头在不停的絮叨,这不是她的天真,更不是她的神经质,这些事情对我来说,确实有点难度,但她是怎么做到的,没有人可以知晓。

    她明知道今晚就会失眠,但她为什么会坐落在这里,依然如此,但对于丽萨来说,这已经成为了她的心理阴影,永远挥之不去。她并不了解张三奇,只是因为她不想成为曾经的吉米,因为这样的生活她已经够了,她心里比谁都沉,如果将她的命运摊在我们这些不具有所谓“神经质”的人身上,我估计就会崩溃。

    在这些天,她一直就是这种生活,更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她依然存活,没有死掉,这是一个奇迹,对于整个正常人来说,她是一个西方人,不具备这种功能,然而在这个时候在她身上似乎有一种散发不出的能量在体内潴留,这是一个例外。

    在这个晚上,在这个有月光的晚上,她想起了一切,因为她曾在队里当过苦力,眼巴巴的看着丈夫蓦然出轨,这是一个谜语,一个谁也揭不开或者说压根就没有谜底的谜语,在她眼里,感情比什么都重要。不管是自己的男人还是一个可怜的同类,她都要伸出援助之手,可这种援助之手在她所生存的这个世界里头没有一点点的作用,因为她看不见有人会有灾难,正因为这样,没有别的原因,只因她所生活的环境没有白天,只有黑夜。

    “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她在不停地辗转,她既然没有想到在夏天为什么她身下所铺垫的草叶会是枯的,就是这个原因,她的生活还是一个未知数。

    与杨小生的日子时间根本不长,他与自己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然而杨书记早就对他们有看法,谁说混血儿天生就是聪明。这个事实已经证明了她的一切,在我看来,并不是混血儿不够聪明,而是仅仅所处的环境有所不同。在同一条理论上,有着可以推翻这个理论的事实,就已经是一个不可琢磨甚至脱离主题的辩证。

    天终于破晓了,在她难熬的日子已经过了一大截,她明确的知道,自己注定要走这条路。

    她起身了,这一次她不再去找张三奇,而是一个人在荒郊野外寻找回家的路,脸色是格外的差,没有一点点的血丝,头发的蓬乱再不说了,就凭假象的猜疑完全可以猜透她现在的求样子。

    为了张三奇,她在忍受着这样的痛苦,在这里遭罪。在她病恹恹的离开以后,她失望至极,因为她可以想到,在这个时候她的心里是无人能够替代的。

    还不到半个时辰,她晕倒在离这不远土埂下面,像个僵尸一样在那里躺着,没有人看见。她根本就不知道她没有吃东西所走过的路程,因为这样的距离还很远,很远。这个过节在她逝世之后仍然不明白的。虽说她还是个中年妇女,因为一次次疾病的折磨,一天天雨水的浇灌,她已经患上了风湿病,这种病是很难痊愈的,甚至无药可医。

    “小伙子,过来,这里好像躺着一个人。”一个穿着中山装的放羊老汉在不停的喊叫。

    “等会,我马上就过来。”在这块地的对面有一个男孩,大概十七八岁。穿着一身黑色运动服围着山路奔跑。他跑步过来,看了一下已经昏过去的阿润,“还好,有气,快送医院。”

    老汉眼巴巴的望着青年,又回头看了看躺在地上的阿润,叹道:“送医院要人民币呀,哪有?”

    “那怎么办?不会扔在这里不管吧?”在他的声音中流露出百般的无奈,他摇了摇头,对老汉说,“咱们找个有人家的地方把她收留,不然她会死掉的。”

    “嗯,我看行!”他把正在吃草的羊群赶入到一块荒地,两人将昏迷的妇女从土埂边抬了出来,他的胡须很长,一直拖到了阿润的额头,他们下了坡路,想找一个歇脚的地方,看了看快要死掉的阿润,他们有鼓足了勇气。

    起风了,路面的沙土已经被旋风卷的空中飘浮,今天的风是没有方向的,一会朝东南方向刮,一会朝西北方向刮,他们原本以为风势会减弱,风的不断追逐让他们停住了脚步,在他们面前,沙粒接踵而来,风的驱使不得不让他们停下脚步,因为沙土迷住了他们的眼睛根本睁不开。两人将阿润轻轻地放在一块草滩上,老汉将自己豁开的上衣用两只手紧紧裹住。青年坐在向阳的土埂下,让秃丘为他挡风。

    让他们放心的是风没有带来一滴雨点,云彩被他们吹得蒙蔽了上空,在夏月却看不到一点点的云彩,风依然在咆哮,驱赶着树枝在不同的角度东倒西歪,不断地发出吝啬的声音,那声音,让人觉得可怕。

    风依然没有听,不但没有减缓,而且比以前咆哮的更厉害,老汉的草帽已被狂风卷到了沟底。

    “现在可以走了吗?在这样下去,她的命真的就没了。”青年站起来用手捂住鼻尖说道。

    “你说得对,还是走吧。”他接起自己的裤腿塞进袜子,伸了伸自己的懒腰鼓足力气,朝着男孩所在的方向走去。

    整个天空已被沙尘笼罩,他们分不清自己到底要走哪一条路。如果在这个时候有太阳,就可以很清楚的断定时间的长短,然而在今天所有关于这样的念头都已被否决,谁都知道,那是不可能的。

    他们沿着小路一直往前走,在今天,没有任何的喧哗,没有一个人的踪迹,就连经常可以放开喉咙歌唱的布谷鸟都不复存在。他们没有一点点的恐惧,在这个时候,他们想的,是如何能够把她送到一个具有人家的地方。老汉想的事情要比之前多好多,因为他的羊群还在那里吃草,由于时间转变的过快,他根本不知道羊群是在吃草还是已经找到归家的路,另外他还要将这位昏迷的陌生人送到有人家的地方去,对于他来说,这就是一个上天出给他的难题。

    她似乎已经在这个世界消失,因为到现在都没有缓过气来,为了找到张三奇,她整整两天没有吃东西的消息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在这个时候,我知道她还有一口气,张三奇是否知道她现在的状况,到现在还是一个未知数。

    风的咆哮终于可以停下来,依然如此,他们两个再一次的将阿润抬起,老汉的额头已经沁出了微小的汗珠,他的呼吸非常的急促,如果说换一个角度来讲,已经早就被很多人看做是疾病患者,但这个不一样,他已经是一个老龄人了,并不是有疾病的侵入,而是这样的环境不得不让他患病,在这里存在的所有空气已经被有害气体严重污染。所以导致这里的人很容易的患病。

    他们已经走了大概有五公里左右的路,青年时不时的将袖口撩起顺着脸颊擦了擦汗,风的咆哮再次复发,不过没有之前的猛烈,他们能够左右的,也不过是那棵已经有年成的老榆树和生长于土埂边的杂草,对于他们两个,依然未变。青年是没有享用晚餐的,他的腿部已经酸软,手臂却不能够将其抛弃,因为阿润的再一次所造就的生命就把握在他的手中。

    已经快到正午了,路上的行人寥寥无几。在这个时候,他们开始抱怨起来,青年对于老汉的话语置之不理,习惯性的将运动服上衣拉链拉开,露出一半青蓝色鸡心领羊毛衫,在他的胸膛飘出一股很一般的气味,是能够看得见的,毕竟是快要“凝霜”的季节。

    云层在不断地加厚,风所刮的频率是无休止的。在空中偶尔划过两三只觅食的野鸽,但没有发出任何的鸣叫,可见它们是血本无归的将要回巢。

    “哎,伙计,去哪?”他们停住了脚步,仔细的打量了一番,两人直直的伸出耳朵在听,声音是从远方传过来的,老汉随之应和了一声,便又起身了,这个时候,他们并没有等待任何一个人,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个时间等人,纯粹是浪费赶路的时间,会耽误了女人的生命。

    “哎。伙计,去哪?”这一回的声音打乱了他们的脚步,这次他们可以仔细的听得见声音是从后面传过来的,他们停下了脚步,将女人的上半身搭在了一棵正在“萌芽”的槐树上,老汉从口袋中拿出烟袋,卷上了一支旱烟,索性的向青年道了别,自己坐在了一块长满野草的荒台,黝黑且筋脉突兀的手伸进口袋掏出一盒洋火(火柴,这里贬义。),擦了三次,冒出了一点星火,他将五根指头并拢起来,挡在住了风的去向,但由于挡的不严,火被吹灭了。就这样,他一共点了三次,依然没有点着,最后将洋火盒子扔在了沟底,被流淌的泉水在最短的时间内浸湿。

    “噢,是三娃吗?在这里作甚?中午了,不回家呀?”从他的侧面走来一位中年人,牵着一头叫驴,毛色光的发亮,耷拉着脑袋,看起来在今日干的活确实不少,留在肷窝的汗水可以作证。

    “你看。”他指着倚在树干的阿润说道。

    “这个女人是谁?”他问。

    “不认识,看起来不是本地人,在我放羊的时候看见的,晕在地头,看起来时间也不长,所以我们两个决定将她抬回村子,说不定卫生所能够将她医活。这样我们可以积点德不是。你看我也这把年纪了,说不……”

    “别说了赶紧,快抬回村子,说不定能够救活她。”他将手里的缰绳丢在了地上,向那边走去。

    “喂,你过来。”他喊住了中年。侧开了身子看了看沟底,泉水依然在流。但洋火盒子已经不存在了。

    “又怎么了?”在他的不耐烦里可以看得出他已经为其做好了准备。

    “你怎么将她弄回去?离进村的距离还有三四公里路。”老汉将手里未点燃的旱烟塞进裤兜,抹了抹满嘴的络腮胡,瞥了一眼,说道。

    在这个时候,他停住了脚步,转过身来看了看正在路边啃野草的毛驴,打量了一番后,索性的走了过去,解开羁绊,将已被污垢侵袭过的木鞍整了又整,随之拿出一把剪刀剪开自己的裤腿,铺在鞍子上面,“让她乘这个,咱们走路,应该可以。”他将武装好的毛驴牵到树底下,抱起阿润放在了鞍子中间,他让青年和老汉走在后面,但是他根本不知道老汉的满脑子都是羊群,毕竟已经正午了,他还没有回家。

    一路上,他们要走的距离还很长,但这并不意味着阿润已经有生命危险,或许她根本不知道她的坐骑会在这里出现,并且是在荒郊野外。

    两个时辰过去了,他们仍然在匆忙的赶路,正午的强光已经照的地面开始发烫,路边的野草垂头丧气的弯着腰,埂边的麦子已经熟了,麦身干的让人可怕,而现在,只有单溜溜的风在为已经干涸的土壤溜须拍马,因为他们想知道来年会是个什么样子,但让它们想不明白的是风的这种咆哮却换不来一点点的雨滴,在他们看来,明年仍然是旱情,而且更为严重。

    到了村口,他们看见的,只有四五个老汉在坝口玩牌,这就是他们最好的娱乐场所,也是最后一次的娱乐,因为这里不属于他们。

    “大肠,快去,快!”老汉气喘吁吁的说道。

    “干嘛?怎么了?”我跑过来看了一眼,好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甄帅向往的生活 主宰天域 生命中的璀璨之星 病毒在召唤 女配沉迷事业(快穿) [重生未来]外交风云+番外 长枫万里 和满嘴谎话的怪物一起旅行 穿成年代文女主对照组后我咸鱼翻身了 轮回天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