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再次与他一起跑步。
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往小树林这边跑的人居然多了起来,还有几个我们班上的同学,三三两两往这一块儿跑。
原本宁静的小路,因为有了人,变得热闹了。
“嘿!年哥!又和今笙跑步啊!”有同学朝我们挤眉弄眼。
胖胖奶狗瞬间斗志满满地扬起小脑袋,满满挑衅地回怼过去,但小脸是红扑扑的,耳根也红透了。
或许别人会觉得他很“佻”,会觉得他不正经,总是拿他开玩笑(我也是渐渐才发现,班上的同学因为他的腼腆而常常调笑他),但我知道,他的内心是敏感的。
他有一颗,纯粹的心,会把所有人说的话,认认真真放在心上,会真真诚诚对待生命里每一个对他带有善意的人。
这样的他,本身就像明媚的阳光,给人温暖与力量,让我怎么忍心让他继续为同学因为我们之间本不该有的关系取笑他而苦恼呢。
脑门儿一热,居然就不管不顾蹭上前去,一把拉住他的手掌。手心里温热的暖流,让我眷念的阳光。
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这样抓着他了。
他居然给予了我回应,反扣住我的手。
十指相扣的刹那,是心的颤抖,温暖如风,随静谧的月荡漾的在心间。我并不认为他会回扣我就代表对我上了心,以这个傻子的脑回路,十成有九成会以为我们这是同学之间正常握手,因为他与班上那些女孩子的打打闹闹……免不了肢体接触。
唉,习惯就好,单纯的傻子嘛!
他是温暖的阳光,又是明敞的月光,于黑暗霜雪之中,给予我光与热,让我能够再度燃起希望与力量。
已经,很感谢了。
这一瞬之后,一切终成回忆,但我会将这个瞬间永远珍藏,永远……
路,黑漆漆的;夜,清冷冷的,可我希望它能够再长一点,再长一点,让这个瞬间……成为永恒。
放学的时候,我终于有勇气将牛皮小本子递出,交到他的手上。
明天也要换座位了,今天给他,这封“诀别信”,也算是应景了吧!
还有……一句话要说。
我与他走在深夜的校园里,我们走得很慢,主要是我走得很慢,他一直都是等我的。
校园里的人已经稀稀拉拉,不多了,都急匆匆赶着回去。
“胖胖。”
“嗯?”
“我以后不跟你跑步了吧。”
“……为什么?”顿了两秒,他愕然地说道。
“因为……”忍不住笑了,可为什么会觉得酸涩?“不想了啊。”
“为……为什么不想?”
“……这个本子给你。”我答非所问,把怀里紧紧抱着,抱到温热的牛皮小本子递到他的手上。
他接过,我居然看见他的手微微颤抖。
“为什么不想……”
余光里,看见他指尖摩挲的小牛皮本的封面,目光讷讷地盯着前方,喃喃地嗫嚅道。
那一瞬,我的心居然有些抽痛。可仍是咬牙,保持着微笑。
既然决定了,那就不要犹犹豫豫,再说……人家又不喜欢你,对吧,今笙。
那么……小傻子,从今以后,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