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反正衣裳啦,银子啦这些身外之物我们都不用带的。要用的话,嘿嘿,你懂得。要多少有多少嘛。
晨陌和冥夜稍稍易容了一下,要不然太引人注目了。但就算是易容了,也是上等美男。
我们先来到了离伏灵山较近的一个小镇,买下了一座小院。
天很快就黑了,今天倒是没有下雪。在这多雪的大冬天,这种天气十分少见。
晨陌和冥夜都很自觉的收敛了气息。
动物的感应能力是很强大的,这里的人几乎每家都养着牲畜。要是让他们感应到冥夜和晨陌的气息,就会躁动不安,会引人怀疑的。
晚上,晨陌不知道从哪里叼来两只鸡,我们三个人围在火旁烤着鸡,嘻笑着。
吃完晚饭,我们就各自睡觉了。我和晨陌睡惯了,睡觉时不抱着他我睡不着。冥夜只能恨恨的瞪了晨陌几眼,回去睡了。
第二天,我难得起了个大早。因为本小姐要出去玩。
等我起来时,冥夜已经不见了。晨陌告诉我说他要找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地方,推算出莲族族长千域的方位。
早饭我匆匆吃了几口,就兴致勃勃的出去玩了。本来是不想吃早饭的,但是不吃早饭晨陌就不让我出去。
我不想他跟着我,我要一个人玩。他说害怕出什么危险,非得跟着。最后我们都退了一步。他给了我一个银铃,说只要遇到危险就对银铃喊三声他的名字,他就会出现。
这个办法好,既不会有人跟着我,又不用担心出什么危险。
银铃很漂亮,就像一条手链。以防不小心丢了,所以我就当手链戴在了手上。突然想起,冥夜的护身符还在我身上,得找个时间还给他。我可不是那种贪小便宜的人。
今天天气真好,还有太阳。照在身上暖暖的,幸福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