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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天,我不止一次偷偷打量苗条,他和罪凌到底发生了什么呢?苗条究竟用什么力量杀掉罪凌的?这一切都是个迷,而看苗条一脸轻松的模样,我开始想到觉悟神。是了,那一声巨大的咆哮,也只有觉悟神这样的怪物才会发出来。
虽然我很疑惑,也曾问过苗条,不过他却守口如瓶,第一次向我隐瞒了秘密。
“对不起,队长。”苗条歉疚地道,难过的样子就好像欠了我很多钱。
“没关系,谁都有自己的隐私的。哈哈……”我拍了拍苗条的肩膀,干笑着走开,却很快被兔子挡住了去路,原因是我们的食物都被枯骨骑士团吃光了,连水也没了,只剩下了小灰这样一匹马。
没有人能够打小灰的主意,因为有红月保着,所以在接下来的十几天内,我们经受了人生中最严峻的考验,在一没食物二没水的情况下,一步一步强打着精神在沙漠里行走。
这期间,苗条猎人的本领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凭着一种无与伦比的直觉(当然,这要感谢觉悟神),他带领我们一次次找到了所谓的食物——蜥蜴、毒蛇、科摩多龙。无论心底多么厌恶,可为了生存,我们只好吃下这些丑陋动物的肉,喝干他们的鲜血。
当然,由于我不听劝告,决断失误,将大家引上了绝路,对此,兔子大为光火,一日三餐,每到吃饭的时候,他就会跳着脚数落我一顿,而且嗓门一次比一次大。对此,我也就忍了,毕竟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是我。久而久之,我也就习惯了兔子的数落,如果哪天他不冲我嚷上几句,我反倒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沙漠浩大,为了不迷失方向,我们狩猎的范围很窄,苦捱了十几天后,就再也找不到食物了。眼看着一干人等就要遗恨大漠,一个打死我们也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黯书。
黯书来的时候正是烈日炎炎的正午,虽然是冬天,但沙漠里的太阳仍想要活活把人烤死一样,散发着灼热的光芒。
第一个发现黯书的是小武,因为他不小心回了一下头,当他看见潇洒地骑着骆驼哼着小曲的黯书时,以为自己被晒昏了。
“天哪,一定是中暑了,看见了不干净的东西!”小武使劲揉了揉眼睛道。
接下来,他叫住了我们所有人,大家一齐瞪大眼睛看着黯书走进,所有人都以为自己不是中暑了就是有幸看见了传说中的海市蜃楼。
“黯书?”我看着“海市蜃楼”慢慢走近,疑惑地道。
“师兄?”杂七和杂八各自摸了摸对方的额头,他们都认为对方中暑了。
“仇人?”兔子对黯书没什么好印象,不过却把目光骆驼上的食袋上。
“嗨,你们好哇!可叫我找得好苦!”黯书走近了,翻身跳下骆驼,露出一脸欣喜的神色。
可是我们仍不相信他是真正的黯书。
“你们怎么了?”黯书转到杂七、杂八的屁股后面,每个人重重踢了一脚。
“哎哟!”杂七、杂八倒地,使劲揉了揉眼睛,“真的是师兄!真的是师兄!”
“当然是我了,你们以为是谁?”黯书看着激动得流出眼泪的杂七和杂八,有点不知所措了。
“快!师兄来了,抓住他!别让他跑了!”兴许是太激动了,也兴许是饿糊涂了,杂七和杂八竟一下子抱住了黯书的腿。
“滚开!”黯书发怒了,以为他们记恨前仇,要和自己过不去。
趁着这个机会,心眼儿转得最快的兔子已经打开了黯书的食袋,把食物分给宝宝,一人一兔子幸福地享用起来。
“有吃的!”小武的眼睛立刻大了,跑到骆驼旁,拿下不少吃的,分给大家,一起狼吞虎咽起来,就连杂七和杂八,也撇下他们的师兄凑了过来。
“你们这是……”黯书愣住了。
“他兔子奶奶的,兔子都已经有十几天没有吃到牛肉了!来点儿水,噎住了!”兔子感慨着,夺过我手中的水袋。
由于大家饿得不轻,一不留意将黯书带来的食物全都吃光了,等到黯书反应过来,已经很晚很晚了。
“呃!”我打了一个饱嗝,剔着牙道:“你怎么来了?”
“哼!”被忽视的黯书终于得到了旁人的正视,他不由得冷哼一声,“还不是为了找你们!”
“找我们?”我有些不明白了,“你们不是一心一意要得到兵权嘛,我把兵权交给了你们,你们还想做什么?”
“你们走后,紫铃滴米不进,要死要活,口口声声嚷着自己做错了事,不应该把你们逼走,还上了好几次吊,拿剑抹了好几次脖子,要不是她姐姐紫薇看着,你们永远也见不到她了。”黯书解释道。
“真的吗?”听黯书说得如此严重,红月有些后怕了,她没有想到自己等人离去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倘若紫铃真的有个不测,自己哪还有脸面再回华圣帝国。
“死了吧,一死百了!”兔子不阴不阳地道。
“哼!”黯书狠狠瞪了兔子一眼,对于兔子吃光自己的食物很是在意。“因此,为了不让紫铃自杀,也为了让我心爱的紫薇心安,我就接受了这个任务,务必要不惜一切代价把你们找回去。唉!想我堂堂帅得掉渣的一个哥,竟然做起来寻人的工作,真是苍天无眼呀!”
说着,黯书还十分自恋地摆出了自己的招牌动作。
“我们走了这么久,你是怎么找到我们的?而且沙漠这么大,你就能确定我们走的是这条路?”我问出了心中的疑问,倘若黯书也拥有和苗条一样的能力,那就有些不妙了,我们岂不是要被他缠死?
“他一定是蒙的!”兔子阴阳怪气地道。
“我呸!”黯书跳了起来,“我在你身上做了手脚,哈哈,兔子,这次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说着,黯书拿出一根柔软的羽毛。对于这根羽毛,兔子并不陌生,自己就曾连续两次被它骚过痒痒。
“这是什么?”兔子强压怒火,好奇地看着黯书手中的羽毛。
“这是我们家老不死的至宝,只要被这根羽毛碰过的东西,无论跑到哪里,羽毛都会感应到!”
“真的吗?”杂七和杂八的眼睛亮了,既然是老不死的的东西,那将来分家的时候是不是会落到自己手上呢?他们要把羽毛记在心底,好在将来能够据为己有。
“阴险的家伙,你竟然坑兔子!”兔子得到了答案,噌的跳了起来,掏出他那根心理阴暗到极点的狼牙棒,张牙舞爪地向黯书扑去。
“我怕你呀!”既然是宿敌,黯书自没有后退的道理,他喊了一声,也掏出菜刀,和兔子大战在一起。
“队长,要不要阻止他们?”小武凑过来问道。
“大家都吃饱喝足了吗?”我不答,反而说道。
“嗯!”
见他们一个个点头,便又道:“上路!”
我才懒得搭理他们两个呢,就让他们杀吧,最好两败俱伤,那样世界就消停了。
原本我以为还要走很长时间才能走出沙漠,然而,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我们居然远远看见了村庄。
“村庄?”兔子鼻青脸肿,这就是和黯书争斗的结果。
“是的,村庄。”黯书同样鼻青脸肿,忽然发现其他人看自己的眼光有些不善。
“王八蛋,如果早来几天我们也不至于挨饿了,偏偏等我们快要走出沙漠的时候才现身,这小子一定没安好心!”我这样想道,未曾想其他人都和我同一个想法。大家在心底默默地将黯书诅咒了一遍。
“灰咯!”
走近村庄,我们才发现原来是几十间低矮的土房,一群穿着破烂的怪物正在村庄前的空地上放风筝,说是风筝,其实也就是许多破纸拼凑在一起的四不像。
“灰咯!灰咯!”
听到对方的喊叫,兔子的耳朵支棱了好几次,因为他的名字就叫灰咯。
“看,轰筝!灰咯!”两个小怪物从村庄里走了出来,他们手挽着手,其中一个个矮的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