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我的跟班儿吧(第2页)
“彭圆圆,咱聊聊吧,你说说,我到底要怎么做你才不缠着我。”
“呃、呃、呃、呃呃呃……”
又是那般如同上了年头的木门因为风吹过的缘由而发出的吱嘎声。
血块儿掺杂着血水从口中流出,惨白的脸更加白得如纸,那么的让人心寒胆颤……
她不能正常说话,因为她没了舌头。
“这样吧,你接下来不必回答,听清我的问题后,只需点头或摇头就行。”
彭圆圆随即闭停止发出那种令人齿寒的声音,静立着没有任何动作,像是在等待我的下文。
“我想你很清楚你自己现在的处境,若不是我施法将你的三魂七魄重新聚集,不然待你七魄散尽早就连做鬼的资格也没有了。就算你在我身上下了鬼降头,在你完全魂飞魄散之时它也顿时没了作用,可别以为经你这么一吓唬我就会乖乖帮你沉冤。”
我来回踱步,最终站立在她的面前,对视着她:“我并不是那种做任何事都不计代价的人,帮人一样,帮鬼也一样。你,阴白我说的话吗?”
彭圆圆原本半垂的眼帘顿时瞪的老大,一双空洞死寂的眼球像是要爆出来一般。
“呃呃呃呃呃呃……”
她再次张大了嘴巴,飘荡在半空中的双手挥舞着想要示意什么,无奈千言万语化作一串单音,血水源源不断地流出,地上顿时一片骇然。
“你不必紧张,只要你留在人世,很多生前的冤债都有机会做个了结,但是我有条件。”
没等我提出条件,只见彭圆圆立即一个劲儿的点头,空洞的眼睛竟溢出些许期望的情愫。
“你先别急着答应。你还有几十年的阳寿,待阳寿耗尽之日便是你投胎轮回之时,所以你还有几十年的时间需要等,与其下地狱做鬼奴,不如考虑考虑做我的跟班儿吧,留在人世随我积善行德,争取早日投胎。我的条件也很简单,就是让你帮我赚钱,做我的小跟班儿随叫随到,咱今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虽然我还没有想好要怎么才能让她帮我赚钱,但先养着,总会派上用场的。不然我白白忙活了一场,到最后啥也没赚到,简直太亏了,让她跟在我身边随我积德行善,等她把欠我的这个人情还清,到时候功德圆满也差不多可以去投胎了,一举两得。
“若你应下了我的条件,那就签下这张符契。契约一旦生效,就容不得你反悔了。”
我拿出黄符纸用鸡血混朱砂写下了她的生辰八字,然后默念鬼契咒,加了一层了镇灵傅文,待她以怨气作押,这鬼契算是生效了。
只见彭圆圆没有丝毫犹豫,伸出她那只惨白枯败的手指,轻轻点在符契尾端的位置,随即那里便留下了一个黑印。
我伸出食指放在嘴里咬破,也跟着在符契的另一端摁下了手印。
这相当于一份生死契约,以后她的命只能归我管,就算阎王爷插手都不带效的。
我边把符契折成一个三角,边对渐渐恢复些许鬼气的彭圆圆说道:“我为你寻来了这个灯笼,是个养鬼的好东西。你今后便住在这里面,好好潜心修炼,没有准许不得出来为祸。”
话音刚落,只见彭圆圆隐身化作一缕微弱的青烟飘进了灯笼里面,随即原本无光的灯笼便亮了起来。
我把符契折成了一个三角形的模样,然后细心装进了我的背包里,这玩意儿可不能丢,要是弄丢了被人捡了去,我可就有大麻烦了。
……
时间很快到了探险活动开始的这一天。
我准时来到了公衡大厦,许是因为传闻很轰动的原因,大厦广场聚集了很多人,有来看热闹的,有来刷存在感吹牛的,有的是纯属路过……而除了这些人之外其他的都是媒体人员。
我出门换了一套黑色运动装,头和嘴巴都分别戴了与衣服同色的帽子和口罩,唯一与之不同颜色的仅有脚下踩的这一双白色运动鞋和肩上背着的墨绿色双肩包。
我从兜里掏出随身携带的一副墨镜戴上,这么多媒体盯着,还是尽量别引起注意才好。
公衡大厦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一个字:豪!
怎么形容这个建筑呢?
光是从风水布局来看就知道本家肯定是花了不少钱的,大厦楼层很高大约有三十二层,南面向阳地处龙尾之骨,这等好风水阳气鼎盛不应该是鬼怪喜欢待的地方,而如今的沸沸传闻难道只是捕风捉影?
当然,万物自有定数,有些事也不能就这么轻易下定论。
“屏幕前的观众朋友们大家好!本栏目由xxx酒业独家赞助,距离本次节目开播还有两分钟,接下来让我们采访一下现场的游客,听听他们对此次由华茵集团组织的探险活动有什么看法,对于传闻他们又持有怎样的观点呢?”
“这位小姐您好,您能说一下您对本次探险活动有什么想法吗?”
出神间,一位身穿红色工作制服、黑色丝袜、脚踩黑色高跟鞋、齐肩短发、身材微胖的主持人拿着一枚话筒走到我的身边,微笑的看着摄像机镜头对我说道。
“不好意思,我赶时间。”
主持人似乎发现了什么惊奇的事物,双眼盯着我衣服上的胸针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据我们内部人员打探消息,此次参加探险小队的十位成员胸前会别着一枚华尚集团专门打造的金花胸针,是专门为了识别十位探险家以免有居心叵测之人混淆其中而造。这位小姐也有一枚金花胸针,想来必是探险小队的其中一员,小姐,你可否跟屏幕前的观众朋友们说一下,对于这一次活动,你的想法是什么吗?”
我边走那个女主持人边拿着话筒向我这边赶,我不想多说些什么,只再一次重复道:“不好意思,我赶时间。”
女主持人似乎追不到我说两句绝对不死心,见她那个架势,我不由得小跑起来。
拥挤的人群中,一个不长眼,就撞上了一堵肉墙。
抬眼一看,是个男生。
估摸二十来岁左右,白头发戴着一顶黑色运动帽,身穿同色套装运动服,有点像电视剧里面的特工杀手,如果不是因为他眼睛好看,我真当他是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
他的眼睛,是我见过最好看的。
怎么形容这种惊艳呢?
像极了千年寒彻的冰山,眼瞳折射的光如同月光照耀下一眼枯井,清澈且寒凉。
但如果没有和他撞衫了,我想这种好感可以延长得久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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