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的丽儿半夜醒了。
父母在傍边安详地熟睡着。
丽儿静静的躺着,本来她已经熟练的能叫出爸爸妈妈等词语了,但她平常就是不喜欢说话,连那两个夜哭郎都一样了,在外人面前,包括自己的父母,都不愿开口多说。
只是用他们的英语交流。
这时如果丽儿父母清醒的话,便会看见一团绿色的瑩光在丽儿的头顶闪烁着,丽儿的嘴巴也在微微的翕动着,说着族老们形容的婴(英)语。
那团绿色的瑩光不断的飞舞,似是向丽儿恳求什么。
而丽儿又未完全掌握语言的技巧。他们的交流似乎不是很通畅。
那团缘光就在房间内不停的飞舞着,似乎还撞墙。
大约过了一刻,那瑩光终于消散了,似乎得到丽儿的承诺,放心离去了。
一个一岁还未足的小孩,能承诺什么?
如果父母看见,十成十百分百觉得好笑。
这小小的人儿啊。
就在这几天,状元坊文林巷前头,有户非吴姓人家生了个儿子。
这异姓人家的先祖是抗战时期逃荒来的。
落地生根,现在也是第五代的后人了。
平时与大家也相处融洽。
现在他们一家人,有对年老的夫妻,他们的儿子也娶妻生子了,儿子娶的也是西省人。
那儿子娶亲已经好几年,他的妻子似乎在前年怀过孕,但那肚子大过了几个月又不见了。
也不知道是回娘家生了,还是假怀孕?
街坊一直没有机会见到他们生下的儿子,就是老夫妻的孙子!
只是听丽儿奶奶说过,他们也曾生过一个男孩,不知怎么就不见了。
如果活着的话,估摸也和夜哭郎同岁吧。
丽儿奶奶是整个状元坊都闻名的热心人,半辈子乐善好施,喜欢帮助人,看到那家有事了,不用招呼也去帮忙。
族老们一般对非吴姓的人是不理会的。
他们的职责是管理族内事务!
华国以前是皇权社会,但是皇权不下县。
就是说,皇帝是不管县以下的事务的。
民间事务,宗族自治,只要各宗族按照约定俗成执行。只要不闹出刑事诉讼就行。
知县只是负责按刑律审判凶案。
现在自一九四九年后就有了民法通则,才替代了各种族规。
但数千年的习惯依然沿习。
每个姓氏宗族都有一班主事人在忙活。
都是推举德高望重的老人担任,所以一般尊称为族老,即族中长者长老之意。
政府给他们的称谓是宗亲会理事,民间习惯还是称族长族老。
象吴氏这样聚居的大族,肯定有不少理事了。
家长里短的,都需要排解,免得矛盾激化。
但那些散居的氏族,有没有这样的民间组织,他们的权责有否人维护?
也就他们自己才知道了。
所以,外姓人他们是管不着的,但如果发生了刑事案件,那就有责任了,是要通知警方了。
邻里守望,互相帮助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