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所有的追求者当中他是最不起眼,当然条件也是最差的。
当时候正在改革开放的初起阶段,很多年轻人的观念跑到世界的前头,特别是性观念!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崇拜起资本主义社会已经抛弃了的性解放观念,那时候的社交圈比较窄,城市里,也办起了五毛一块钱能进去的跳舞场溜冰场,吸引大批观众,还经常看到有些年青人,穿着喇叭裤,提着录音机穿越马路,吸引各种眼光,表现自己的潇洒和豪放。
作为在正府机关大院长大的孩子,小文的意识也肯定是超前。
仗着父母大小是个官,还有一张漂亮的脸蛋,灵巧的嘴巴,吸引了一大帮登徒子。
也许是前世的不甘(虽然是权势滔天但也只能众多女人争一个男人),她这一世与男人的关系就随便得多了。并且,她还从众多男人的身上发现了不同的乐趣,更重要的是,她觉得能通过自己的情感和身体掌控这些男人。
她有点后悔大学时放过了他,竟然让他跑回去与家乡的一个姑娘结了婚。
一开始,她还以为他是因为自己对他的冷漠才让他赌气结的婚。但她马上发觉结了婚的他很认真,很专注的做自己认为该做的事情,她判断,他抛弃了自己的专业去从事妻子家酒楼相关的业务,以他那种小城镇出来的人那种有机会就钻的习惯,估计是发现了天大的机会。
专注认真的男人是非常吸引人的。
小文被他迷住了。她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将这个男人拿下!
什么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的,好象夺人之夫,什么良心道德观念的,好象对她没有什么约束!也根本引不起她的羞耻。
但是有一个客观事实是不能更改的,那就是她本身是个女人,女人的最大致命之处就是会怀孕!而且当时的避孕药物和技术很落后,堕胎手术也非常落后粗暴!最关健的是需要单位证明!
她以前堕胎是通过父母的关系,瞒着父母开的证明。
就在前几天,那个关系告诉她“我希望你这是最后一次来检查了,并且这一胎不能再刮宫了,前几次的刮宫,给你的子宫造成很大的损伤,现在你的子宫壁已经很薄了,如果这次继续刮宫,你的子宫会被毁灭很可能还会有生命危险,所以我是不能为你做这个手术的。”
当时她大吃一惊。
她一直以为可以不停地不要肚里的孩子就可以。
从来没有考虑到自己子宫的问题。
而事实上也不怪她没有注意这个问题。
以前是用中药可以悄悄地将胎儿打下,甚至没有什么很大的痛苦,只不过与平常来月事差不多。
但现在是西医打胎,一定要经过手术将子宫扩大,再用器械将胎儿打碎,一块块的刮出来的。
这样对整个身体的损伤当然是极大的。
而且子宫壁会越刮越薄,如果将子宫刮穿了,那么就会大出血,到时只能够刮腹将子宫摘除,否则本人必死无疑。
唯一的办法就是养胎把孩子生下来,因为随着胎儿的长大,子宫也会慢慢的长厚长大,就在养胎的同时也把子宫养好了,这是最完满的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