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山野糙汉扛回家,种田娇娘变团宠第九十二章以汝之姓,冠儿之名
同是赵家的儿子,怎么差距就这么大?
抛开父母不讲,这三个男人都是吃赵家的饭长大的,唯独萧词一个人英俊潇洒,星眸耀目。
那两个倒也不算歪瓜裂枣,但现在萧词面前,他俩两个胳膊都抵不过萧词一个胳膊粗。
不仅身材巨好,萧词那张死人脸,谁能想到娶了媳妇,居然是个媳妇奴?
再看看萧词分家出来,不用照顾赵家老太太,他们的男人不仅没什么屁用,天天等吃等喝,而且上面还要伺候老太太老爷爷。
原本是打算从林鹿这里顺走那个狐狸毛,没想到反而让自己大清早的好心情全无。
林鹿也懒得再跟她计较,今天的生意格外好,等卖完了糕点,还得去搞蒲松龄先生的文章。
店铺收拾的差不多,也该去庙里一趟,给算出一个黄道吉日开业,再拜拜财神。
林鹿的糕点现在已经到了家喻户晓的地步,也算是打出了一个噱头,等到开店,前两年利润可能不高,但是后来会越来越好。
等到下午一起坐在驴车上回村里,张悬听出了赵家俩媳妇的阴阳怪气,打岔的给林鹿科普这是哪座山,那是什么山头,林鹿认真的听着。
沿途村子稀少,惺忪有三五个小孩嬉笑打闹,村里的人像王员外那样富裕的并不多,青砖瓦墙的,除了王员外也就里正家,其余人家不是土坯房就是破败的茅草屋。
就像林鹿她家就是茅草屋。
回村的路上有一片竹林,竹林很大,一年四季都是郁郁葱葱,穿梭在这片竹林里,林鹿总能想到竹林三贤。
林鹿回到家,屋里已经烧的暖烘烘的,萧词坐在门口编着竹筐,旁边两个小崽崽叽叽喳喳的要竹兔子,还有竹老虎。
聊了两句,林鹿一头扎进厨房里。
萧词终究还是报了仇,之前那只冲他嗷嗷叫的野猪,已经被宰了躺在厨房里。
野猪肉皮肉分明,瘦肉非常厚实,皮又脆又嫩,肉质劲道,鲜嫩可口,野猪肉比家养猪粗糙,肉有劲,纤维大,比较起来多了一丝清香,口感较好,颜色也是鲜红。
只是野猪肉的膻味很重,就像是羊身上的羊骚味,容易饱,而且火气旺,吃完最好喝上一杯水。
林鹿手起刀落,很快就将野猪肉切好,又将锅里盛满清水,放进去闷蒸,加姜,等到猪肉皮煮的较软糯的时候,用筷子试试,再用汤碗装好,放入各种配料爆炒,等到入了味,再将汤倒回在锅里,整开小闷一会吃。
后院厕所旁边就是萧词围好的鸡窝,当初的几个小鸡崽子已经茁壮成长,而当初的鸡妈妈也成了一只老母鸡。
一只鸡的寿命一般是在六年左右,而那只老母鸡,现在已经算是晚年,家鸡有很多种,火鸡,乌鸡,野鸡,三黄鸡等,后院里养的这些鸡就是三黄鸡,喙黄,爪黄,羽毛黄,所以称为三黄。
三黄鸡一年一百二三个鸡蛋,三天生,一天休,林鹿去鸡窝里捞了五六个鸡蛋,拿回厨房里做鸡蛋羹。
一半蛋羹,一半清水,搅匀后,放一小勺盐,将碗放进锅里小火蒸几分钟,再倒入点酱油和香油淋在上面,撒点葱花即可吃饭。
猪肉炖的软糯,萧词用筷子一夹,猪皮就掉了下来,尝了一口,入口即化,香味四溢。
“你这手艺,拿去城里开饭馆都不为过。”
“哪有那么容易。”手艺得到了夸奖,林鹿笑的开心。
她手艺的确可以去城里开个小店,但是估计又得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