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巫姐的过去(第2页)
但躲躲藏藏总不是个办法,在三恶三淫伏法后,天龙让她去自首,结果被判了二十年有期徒刑,在服刑期间又减了两年刑,可这十八年的牢役生活,还是没让她有个彻底的反省,反而将一切过错全归罪于天龙,并发誓在出狱后要报复天龙,还在监狱里网络了不少小妹妹。
说来也是巧事,她转到滨州女子监狱当天,同室的女囚犯都知道这是个老一辈人物,都敬她为“巫姐”,还将同室犯的情况全给她作了汇报,当听说王寒雪丽是天龙和寒琴的女儿时,她的双眼喷出了怒火,总想找机会弄死雪丽,也可出出心中的恶气,可始终没有良机。
当她正在思考怎么才能更好地接近雪丽时,三个外地妹正好来闹事,也就无疑中给她创造了条件。自这件事后,雪丽果然对她产生了好感,俩人由此称姐道妹,关系好得没法再铁了。
雪丽说要养她下半辈子,她说出狱后给雪丽做保镖……此刻听了雪丽的话,她装出了一付后悔的表情懊恼地说:“没想到,他一点都不记恨我,我真是自作孽啊。”
王寒雪丽象自己的父亲一样,是个慈善的厚道人,凡事不会往坏处想,自然不会想到巫媚的用心歹毒,还抹去了她的泪水安慰她说:“我爸常说,金无足金,人无完人。
你当初和他闹,他也有错,还让我带句话给你,说是他毁了你的一生幸福,求你真正地原谅他。
姨,求你答应我,就原谅我爸吧。”有了这根竹杆,巫媚怎肯轻易错过,自然是抓住它后往上爬,忙点头“嗯”了声,非常感概地说:“我当初选择他,看来是选对了,但后面的路我走错了。
雪丽,我不配接受你爸如此大的恩惠和歉意,我俩还是做姐妹吧,等姐出狱后,你就是要姐的脑袋,姐自己把它割下来给你。”
周未的比尔斯夜总会,忙得都让丁娟来不及数钱。
这丁娟又是谁,就是比尔斯夜总会的幕后主使,一个神秘的女人,王小雄的母亲。
比尔斯夜总会在通州路上,它的前身是滨州纺织二厂,去年十月,在外装死的丁娟突然潜回了滨州,还带来了赵昌宏和他的七十六个兄弟。
赵昌宏是做偏门生意的,他的兄弟中有不少在逃犯,而身为共产党员的丁娟又怎么会和他们混在一起的呢?原来丁娟和金兰相同,都是见不得天龙身边有飘亮女孩的醋坛子,灵珊的出现,给她的刺激很大,负气离开了一段时间后,被同窗好友卞群找了回来,而此时的灵珊去了米兰。
她对天龙的爱有目共睹,而天龙对她的情人人皆知,而当时正处在陈烈刚疑天龙是自己失散了十八年的儿子的关键时刻,是她力劝天龙回到陈家认了父母,所以陈家上下都非常感激她,加上她既是滨州十大美女之一,又是共产党员和团支部书记,而且性格内向,文文尔雅,陈家很快就认了这个儿媳,并开始着手为他俩筹备婚礼,布置新房,喜得她整天乐滋滋的。
就在准备举行婚礼的前两天,三恶三淫指使十七路兄弟趁天龙入时家大院向时艳解释自己结婚的原因时,偷袭了他。
在混战中,时艳为护天龙身中数刀,而闻讯赶来的余良、时雁、东野惠倩、方世雄、白莲艳这五股兄弟,舍命打退十七路兄弟后,才发现天龙身中四刀,而成为血人的时艳却生命垂危,急忙将他俩送往滨州中心医院抢救,随之便通知了丁娟。
作为却即成为新娘的她,闻知天龙身中四刀,顿时花容失色,吓得都忘了哭了,忙和严郡赶到了医院,可眼前的一幕却让她醋意大发,自己的新郎竟然扑在时艳的身上失声痛哭,气得转身就走,从此没了踪影。
其实她并没离开滨州,而是回到了东郊那座早已长满野草的东方寒舍,她和天龙那段最甜蜜幸福的时光,就是在这里度过的,所以她留恋这里。岁月的流逝,慢慢地改变了她的性格,但对天龙的爱始终存在,未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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