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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年纪心中有抱负,十六岁就参军去了。
第一次回家后,少珩不仅个子又长高了,而且这浑身的腱子肉,身体结实的让他这个做爸爸的都羡慕。
而在少珩十岁之前,他还是一位喜欢做恶作剧,嬉笑玩闹的顽童呢。
赫连云鹏记得很清楚。
十岁的少珩在暑假期间,去外省表姑家串门,抱回了严可可这个昏迷的小女孩之后。
赫连云鹏问过他,这个小女孩是谁?你怎么把她抱回来了?
当时少珩仰着头,看着他的那双如三月晨曦的清澈眼睛里隐有晶莹闪烁……
“爸爸,我要养可可,她没有家了,我以后长大了,一定要当一名军人。”
他的语气坚定,紧紧抿着双唇。
从那以后。
少珩整个人就好像是被伐毛洗髓,脱胎换骨了似的,变成熟了很多。
都说“父子是上辈子的冤家。”
但是赫连云鹏和少珩并不是。
他一直都很喜欢和欣赏少珩,就是在脱胎换骨之前,赫连云鹏对他没有一点儿不满意。
十岁,自己带着严可可走了,出去住了。
赫连云鹏没拦着,这孩子有些血性。
后来儿子的成长轨迹,与他来说,是一部电视剧——《步步惊心》,少珩先是特种兵,秘密特工,给总统做保镖,执行秘密任务……他的心都是悬着的。
那些年,儿子过的可都是刀尖舐血的生涯。
赫连云鹏承认,自己儿子能做到的这些事情,他做不到。
少珩才二十五岁,就当上了一军统帅,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