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无本文灵感,所以写个科尔曼的前世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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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暗酒吧,爵士乐悠扬。
带着些许伤感和惬意,抚平着工作者们的疲惫。
有人聊着八卦,谈着趣事。
有人借着酒劲,诉说衷肠。
也有人暗自神伤,无声哭泣。
角落里,一位女孩正大口喝酒,一副买醉的模样。
吧台旁边的老板时不时观望,生怕这小姑娘趁自己一个不注意被谁带走。
老板叼着烟,深邃的眼里满是沧桑,手中的动作不停,擦拭着高脚杯。
忽然抬头,笑着问道:“科尔曼,怎么今天没去找女人?”
被唤作科尔曼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帅哥,下巴上的胡茬让这位本应是二十多岁的青年更具韵味。
笑了笑,科尔曼没有表示,只是缓缓开口:“一杯威士迪,加冰谢谢。”
“失恋了?”
“怎么可能?”
男人无神的看着吧台上的酒杯。
忽然抬头,看向自己的老朋友,低语着:“你说爱情,可以让一位警察叛离他的职业操守吗?”
“...不一定。”
老板给不出准确的答案,他又没和警察谈过恋爱。
抽着烟,科尔曼眼神略微迷离,嗤笑着开口:“你说我要不要赌一把?”
老板的手一顿,转过头,讽刺笑道:“怎么,大魔王打算金盆洗手,下辈子去牢里度日了?”
还想着和警察妹妹私奔?
想什么呢?!
你是什么玩应自己不知道吗?
摇摇头,将酒杯端起,看着明明晃晃,起起伏伏的液体,科尔曼笑的意味深长:“只是做个实验而已。”
再说,也该到时候了。
“绅士不会折在爱情那里,同样,我也不会。”
喃喃着,在老板不解的眼中,科尔曼继续开口:“比起一个无人性的疯子,你不觉得,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让他刻上玫瑰绅士的烙印,更加有意思吗?”
而且,她已经爱上我了啊。
我只需要稍加修饰。
就可以,让她跟我一起下地狱。
“再说,让一个正直勇敢的警察,因爱上杀人犯而殉情,不是一件十分浪漫的事吗?”
浪漫至死不渝。
所以,一起下地狱吧。
沾满鲜血的玫瑰啊,
蛊惑着歌唱的夜莺,
谁又能想到那玫瑰早已腐烂,
只剩下徒有其表,
毒素早已深入花根,
无人可救,
而当那夜莺衔起玫瑰的瞬间,
就是黎明前的黑暗。
在痛苦和纠结中挣扎,在情感悖论中求救。
看着手里的玫瑰,科尔曼笑了。
笑的肆意,笑得疯狂。
抬眼,那绿色的瞳里写着的是疯狂和兴奋,如阴冷毒蛇般的声音响起:“放心,这只是一个显而易见的圈套而已。”
爱情游戏,认真,你就输了个彻底。
谁让你在追捕我的过程中爱上了我?
一切都是咎由自取,怨不得旁人半分!
将酒杯里的酒喝干,科尔曼的眼有些赤红,他对着老板说着:“如果可以,请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敬那蔷薇花园一杯威士迪,就当...就当我还一直存在。”
说着,递给老板一张卡,歪了歪头,指着就角落里醉酒的姑娘:“她的单我买了。”
头也不回的起身,慢悠悠的走向那个姑娘所坐的位置。
“亲爱的小姐,很冒昧打扰一下,您这么喝下去,可就要不省人事了。”
像是普通的搭讪者,科尔曼站在一个不会让两人感到尴尬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