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书生

字:
关灯 护眼
醉书生 > 又是被魔女践踏的一天(1-349) > 第81节

第81节(第1页)

    大脑飞快计算,在计算的同时,他手掌上直接覆盖上一层厚实绵密的鳞片,利爪毫不犹豫开始挖掘,身体两三下就潜入到地下,仅仅是十几秒,就挖掘出一个足够他蹲进去的深坑,将泥土缓缓覆盖,这才一分钟下来他就把这一切做到天衣无缝。



    穿山甲无论在听力身体方面都很出色,包括他们的战斗能力,鳞片是他们先天最强大的铠甲,依靠鳞片和利爪,他们简直就是天生为了挖掘和撕扯而生的,尤其是面前这个近两百岁的龙鲤,多年的经验让他明白此刻的自己该如何将利益最大化。



    哒哒哒——



    急促的马蹄声响起,让躲藏在地下的男人皱了皱眉。



    光听这个声音和传来的震动,就知道对方是一名骑士,马匹不错,是骑士团御用的东西,至少有六百到七百斤重量,搭配上骑士和铠甲,可想而知这玩意儿有多吓人。



    而对方应该是作为护送队或者侦察兵来查探路况,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但他在倾听的同时,又发现了其他异样,那就是此人的驾驭技术,并不是那么娴熟。



    “有意思。”



    “如此一匹好马,却配了个不怎么会骑马的人。”



    “萝利亚的骑士团是怎么回事呢?”



    他心中已经有了答案和接下来的计划。



    而正在赶路的男人一无所知,只是用力夹了一下马肚子。



    之所以要用力,是因为自己不用点力,身下这个庞然大物根本没什么反应,萝利亚王国的战马都是精挑细选,用最优质的粮草饲养而来,且全部是半野生,相当于完全放任它们在一个极大的区域内自由活动,只是每个月定时会将一些滋补肌肉的食物放在角落,让它们保持野性的同时又能茁壮成长。



    两米可以说是入选骑士团最低程度的战马,光看看以前欧米拉爵家里那两匹退役的就明白这东西有多魁梧强壮,身上肌肉曲线分明,看起来和老虎估计都差不多了多少,高大的甚至有三米。



    他骑着的这一匹很明显在整个骑士团都是少见的好马,梅谢尔作为贵族大少爷,也算是见多识广,可这样近乎于坦克的战马他这辈子是第一次骑,甚至见都没见过,以至于第一次骑上去的时候直接被人家毫不给面子甩了下来。



    没办法,他是被奥尼韦尔带来的,并且那段时间一直跟在老骑士长屁股后面打下手,在这种情况下骑士团的人自然不会亏待他,加上这一周以来,梅谢尔确实尽心尽力,和骑士团混的也挺熟,于是大家伙一商量,干脆给这个年轻人安排了一匹真正的好马,反正肯定能用上。



    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他是真被这匹马给吓到了,一身肌肉,棱角分明,身体愣是没有一根杂毛,黑到发凉,看的梅谢尔恨不得扑上去抱着这匹马亲两口,对比一下,自家那个败家爹送给自己的都是什么垃圾。



    仅仅几天时间,梅谢尔就感觉……



    感觉自己像是娶了个媳妇儿。



    这玩意不比媳妇香?



    “吁!”



    战马很听话的停下脚步。



    虽然对于自己身上的废物感觉到不满,可它的智商一点都不低,知道什么时候该捣乱什么时候该听话,如果不是战争期间,它怎么说也不会让这种废物骑在自己背上。



    梅谢尔说到底还是个贵族大少爷,他拥有很好的底子,在初等学院到高等学院那段时间,可以说是他的巅峰期,年纪小有年纪小的好处,年纪大也有年纪大的好处,他最惋惜的,就是在自己正值壮年时,荒废了整整六年时间。



    如果这六年时间,他选择外出游历,或者加入骑士团,那以他萝利亚高等学院第一的资质,或许现在已经成为了分队长,甚至有可能成为下任骑士长的候选人,或许他会成为王国新的顶梁柱,或许他会成为女王陛下最器重的人才。



    后悔这种情绪他并没有持续太久,如果没有这一次的经历,他永远无法想象战场是如此模样,也无法想象,自己居然会适应这样的环境。



    建功立业是无数男人的梦想,梅谢尔发现自己很喜欢也很适应这样的环境,和王城那种每天醉生梦死无所事事天天拉着狐朋狗友吹牛逼的时间比起来,在战场更有意义,更能发挥出自己的价值,他能感觉到自己的人生,将因为女王陛下的决定而改变。



    唯一担心的,或许就是还在前线的父亲。



    父子之间没有那么多话要讲,其实只需要简单的对视就能相互明白彼此的想法,如果父亲真的死在战场上,他或许会感觉到悲伤,但他绝不会怨恨,因为父亲的死亡有价值,有意义,不是死在女人肚皮上,而是死在战场上。



    哪怕是以后给父亲雕刻的坟碑,他也会毫不犹豫刻上欧米拉侯爵是为战而死,并且苟且偷生的懦夫。



    对于战士而言,又有什么是比这更荣耀的呢?



    “差不多就到这里吧,前面能看清楚路况,也不知道风沙镇怎么样了,唉。”



    叹了口气。



    这段时间他成长速度很快,无论是思想上的成熟还是身体上的成熟,藏在头盔下的脸颊上长满胡渣,根本没时间打理,原本英俊的脸上也满是沧桑,手掌遍布伤痕,可双眸却炯炯有神。



    今晚从他接到任务开始,一整晚都在奔波忙碌,这十个小时时间,他可以说一路是护着车队前往城镇的,其中沿途也遭遇到了好几次袭击,但每次他都和其他战友们顽强抵抗,将车队损失降到最低。



    但还是有一点小损失,像是有一支车队就被掠夺了不少粮草,但是作为代价,对方留下了十二条人命。



    这一晚他也完全没休息过,外来刺客和骚扰的人很多,这一批如果可以成功护送过去无疑能大幅度降低边境的防守压力,沿途检查,可就在打算驾马继续向前时,他突然停住了。



    准确的说,是他骑着的战马停住脚步。



    “唏律律!”



    战马发出嘶吼,动物的直觉是比人类敏感很多的,死死盯着路边的灌木丛,这个反常的现象让男人立马神经紧绷!



    直接抽出一米多长的骑士剑,指着战马嘶吼的方向。



    “谁!滚出来!”



    梅谢尔的厉喝没有什么反应,可脚下的战马依旧不安,抬手将跨在马上的弓箭拿下来,反手就是一箭!



    可惜箭头完全没入那片翻卷的泥土,没有任何反应。



    “没人?还是说有残留的味道?”



    皱着眉,他只能主动下马,小心谨慎的他左手举起盾牌右手持剑,可以说是一点一点靠近,稍微靠近一些可以发现灌木丛中确实有点不塌对劲,地面的土壤有翻动痕迹,而那一片翻卷的新鲜泥土刚好足够容纳一人身位。



    可就在这时,异变突起!



    嘭!



    一只附带鳞片的爪子破土而出,直接抓住了他的脚踝!



    这就是龙鲤为什么会被派来的原因。



    他足够的随机应变,也足够聪明,如果来的是一队人,或者是那种团长一类的高手,他绝对不会有任何犹豫,在对方察觉到自己的时候,直接挖掘移动位置逃命,因为只要段时间内无法解决战斗,那就没有任何动手的价值。



    因为这是在别人国家境内,谁支援更快?



    可面对实力一般的,那他就是另一种解决方案了,在战马对着自己嘶吼时就意识到自己暴露是迟早的事,并且根据他的猜测,面前这个年轻骑士是落单的,或者说,他没有人支援。



    如果有人支援,或者附近有同伴,那他可以直接听到远处的脚步,这一点上首先就没有任何马蹄声,其次,如果有人,那一定会暂时假装不知道情况,而是等待队友到来后暴起发难,将自己直接斩杀在此地。



    风沙镇打成那样,十个小时过去,该去帮忙的也差不多要去了,加上自身伤亡也不小,他估计最多也就还剩一两批人在巡逻,他是狮子国这些人里出现最晚的一个,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开最敏感的时间段。



    人在什么时候是最放松的?



    是在感觉大局已定,路边全部清理干净,运输物资即将抵达时,是最放松的。



    所以他笃定,此人绝对没有支援,就算有,也不会是什么强力支援,然而他猜的一点都不错,现在负责护送车队的人已经全部赶往了前线。



    只不过赶去前线的原因么和龙鲤想象的有一点小小的出入。



    是那种会让人吓得眼珠子掉地上的小出入。



    心跳疯狂加速,如果不是他脚下踩着的铁靴,恐怕这一爪子下去就能直接捏碎他的脚踝,哪怕是穿着铁靴都能感觉到剧烈的痛感,铁靴变形,但也是这一下给了他十足的反应时间,毫不犹豫直直将骑士剑插入脚下!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都市修灵 昙梦繁花似锦 九阵狂神 极品古武高手 富婆妈咪的天才儿子们第五月玄奕澈 斗翠 寂寞大神 我的美女公爵老婆 百诡降临:天命杀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