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高中是在市一中读完的,顾若菲是我的亲同学。
所谓的亲同学,当然是同届同班。“亲”这个字眼儿虽然有些暧昧,但却代表着更深一层的意思。学生时代对于同学这个概念,仅仅停留在朝夕相处上,待真正毕业步入社会,才会理解它的含义,往往同届不同班的,大家见了面,也经常会以同学相称,以表达某种密切关系。
我的中学生时代可以说是晦涩的。
那时,我家境非常的困难,困难得让我在班级中抬不起头来。多年前,母亲带着我们从县里来到这个城市漂泊,父亲多病,常年吃药,几无任何劳动力,全家人仅靠母亲孱弱的身体支撑。
因此,高中的那段时光,节省便成了我生活的主流。清楚地记得,那三年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几个月不知肉味是常有的事。每次吃饭的时候,我总是最后一个走出教室,最后一个进食堂,美其名曰是多学一会儿,其实我是不想让大家看到饭盒的里可怜的东西,总是希望最后一个打饭,食堂师傅能把仅剩的已经见底的菜盆连汤带菜都倒在我的饭盒里,能让我享受一些晕腥,毕竟,那个阶段,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我饥饿啊。
起初,同学们并不知道我的秘密,大都以为我好学,久而久之,便发现了这个拙得不能再拙的伎俩,虽然大部分同学都是以一种同情心来对待的,但仍有一部分人,特别是一些家境优厚的子弟,看不起我,经常拿我开玩笑,甚至给我冠以“盆底儿”的外号。
我虽然穷,内心有点自卑,表面却很开朗,本并不介意别人给我起外号,但这个外号实在不雅,极具侮辱性的成份。我心底里暗暗发誓,如果胆敢有人在我的面前公然叫我的外号,我决不会轻饶他。
那时我饥不饱食,面黄肌瘦,身体没有长开,与大部分同学相比,明显矮半头。但要真的较起真来,我是不惧怕任何一个对手的,天生的倔强,造就了我即使是颗鸡蛋,往石头上碰,明知会粉身碎骨,也要溅石头一身污秽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