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就是除夕,县城里从上到下都在忙着过年的事情。在这种时候,如果仅仅是死了一个普通的流浪汉的话,官府根本不会在意,甚至可能直接无视。 可是窦家现在的当家人,窦家的二公子却是全县民众全都无比爱戴的大善人。无论是疏通河道还是修缮庙宇,窦二公子都从来没有吝啬过,总是大把大把的扔银子。 接到报案之后,袁捕头带着手下的几个捕快很快就赶到了现场。发现尸体的是四个脏乱不堪的流浪汉,袁捕头试着询问他们的名字和来历,可他们四个人除了告诉他四个可笑的外号之外,其他的什么都问不出来。 袁捕头只好再次返回来,询问那四个流浪汉事情的详细经过。那四个流浪汉你一言我一语,支离破碎的讲了半天,总算把之前四个人收留“高升”又把他“轰走”的事情给讲清楚了。 “进宝”道:“回捕头大人,他第二天白天的时候,偷偷的想要潜入进来过。可是我们早就料到他会这样,所以在白天留了人看家。 袁捕头道:“你们能确定,一直到今天早晨你们发现他的尸体为止,他中间再也没有来过这里了吗?” 袁捕头点点头道:“好吧,我就暂且相信你们,那尸体又是怎么发现的?” 所以我想叫醒其他三个人,让他们今天都早点出去,好能尽量多讨点饭来,存起来留着撑过未来的几天。谁知道我从屋里出来,路过隔壁房间的时候,眼角的余光忽然发现有点不对劲。 可是当我走到他跟前,低头仔细那么一看,才发现他的后脑勺上沾满了已经凝固的鲜血。我奓着胆子蹲下用手一摸他的脖子,已经凉透了。我吓得往后摔了两个跟头,之后就大叫着去叫我的三个兄弟了。” 后来,我们全都拿不定主意,只好等阿禄大爷回来。过了些时间,阿禄大爷回来之后,我们立刻把事情告诉了他。他看过现场之后,让我们守在原地保护现场,他便去向你们报官了。” 阿禄看着似乎是个很怕冷的人,身上穿着厚厚的棉衣,手上也戴着一副厚厚手套。他一边下意识的摆弄着自己的手套一边说道:“是这样的,我每天早晨天刚亮的时候,都要回窦府去打个卯。 袁捕头听后点点头道:“哦,原来如此。” 那捕快道:“经过我们刚才初步的检查,死者的死亡时间大概是昨夜今晨的丑时左右。死因是头部被人从后面用坚硬的东西猛烈的砸击致死,凶器已经找到了,就丢在空屋的角落里,是一块两个拳头大小的石头。” 捕快道:“什么都没有。这里是未完工的建筑工地,木材、沙土、以及各种大小的石头遍地都是。凶手应该是随手从空屋的地上捡的一块石头,完全随机挑选的武器,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阿禄答道:“本来那些建筑材料是都放在户外的,可是最近放假,假期不算短,天上又一直下雪。那些工人怕雪水化了之后可能会让建筑材料变质,所以临放假之前,把很多材料都转移到了各个空屋里。 袁捕头道:“原来如此,你还真是个心善的人啊,对了,这件事你报告给窦府了吗?” 袁捕头道:“嗯,你做的很很对,这事尽量先不要往窦府报。这大过年的,最好不要给你的主人添堵,我看看能不能试着想办法把案子私下破了就行了。” 四个流浪汉互相看了看,纷纷摇头道:“没有,昨天夜里我们什么都没听到。” 四个人互相看了看,之后全都耸耸肩,“发财”道:“我们就是什么都没听到啊,我们四个虽然穷困,可是却都是诚实的人。” 阿禄不好意思道:“没有,我住的监工房离这里有点距离。而且……这也怪我……自从有了他们四个人之后,我夜里睡觉比平时要死一些。 袁捕头用鹰一般的眼神,轮流的看了一遍他们五个人,好像的确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每个人看上去都不像在撒谎。 无论是什么样的小事都可以,只要是和平时不一样的事情,你们都可以告诉我,说不定那就是破案的关键。仔细想一想,有这样的事吗?” 袁捕头道:“是不是和此案有关,由我来判断,你只告诉我那件怪事到底是什么就行了。” “长寿”道:“对对对,我也想起来了,我也看到过那条黑狗。不知道那条狗是怎么越过围墙的,可能是围墙下面什么地方有个能供它钻过来的小洞吧。那条黑狗不大,每天都不定时的来这里两三次。” “有福”道:“这个嘛,由于我们答应了阿禄大爷要帮着他看管这里的建筑材料,我们怕那小狗把木材咬坏了,每次都是刚刚发现它闯进来,就用棍子或丢石头把它吓跑了。” 袁捕头听后,托腮思索了片刻,微微一笑道:“原来是这样,我问你们,你们当初赶走那个高升的时候,他是非常的不愿意离开?还说一定要在这里再住一晚上才走的是吧?” 袁捕头道:“当然有问题了,你们想想看,他当时身上是有钱的。而且根据发财目击到的情况来看,他手上的钱还不少。那些散碎的银子是绝对够他找一个便宜的客栈住下的,为什么那个高升不去住客栈偏要来这里和你们住在一起呢?” “长寿”道:“或许,是他和我们一样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住客栈反而会不习惯吧。” 袁捕头道:“可如果是那样的话,你们把他轰走的时候,他为什么还提出要用那些银子作为条件来交换,只为在这里多住一晚呢?你们觉得如果他真是一个吝啬鬼的话,身上有银子都舍不得去住客栈,会舍得都交给你么只为换来在这里多住一晚吗?” 袁捕头笑道:“为了隐藏赃物。” 袁捕头道:“没错,这个高升不是什么流浪汉,而是一个小偷。最近过年期间,到处都很热闹,扒手和小偷也多了起来。我想,这个高升就是刚刚从别的地方偷完东西回来的一个小偷。” 袁捕头摇头道:“不对,那些散碎银子还不值得他如此大费周章。因为散碎的银两基本上本身都没有什么辨识度。只要没有被当场抓到,即使之后被从身上搜出来那些银子,也没人有证据证明那些银子是他偷来的。 周围的人全都露出不敢相信的表情,阿禄更是脸色十分震惊的问道:“您……您已经猜到是什么了?” 本县有两家最富的人家,一家便是这座工地的主人窦家。另一家,便是田家。今年窦家的大公子在不久前回到了窦府中,虽然多年前窦大公子被灶王爷赶出去了,可是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 可没想到,那窦大公子竟然恶习难改,又在庙会上调戏良家女子,结果被灶王爷打断了腿再次轰了出去。当时几乎全县的居民都被这件事给吸引了眼球,从而忽略了另一件事。” 袁捕头道:“田家负责去灶王庙拜祭的田大公子,身上的一块价值连城的玉佩,被人给偷了。” 袁捕头道:“如果没有窦大公子被打断腿的那件事的话,恐怕这件事就是今年灶王庙活动上最惹人关注的事情了。只是灶王爷和窦公子那事太过于吸引人,让大家都忽略了田大公子被偷的事情。但是田大公子第一时间报了官,所以我们是知道的很清楚的。 而且,田家自己也有不少人,说不定也会派人出来自己到处查找。现在是过年期间,守城的官兵查的很严,再加上城中出了盗窃大案,城门口的检查会更加的严厉。 可田家在本县势力很大,如果是躲在客栈之类的地方的话,很有可能会被官兵和田家自己的人搜查到。他想来想去,觉得不仅客栈不够安全,这县里几乎什么地方都有被搜查到的可能。正在他一筹莫展的时候,他偶然遇到了进宝,得知进你么四个人正在窦家的工地里借宿。 “进宝”听后,狠狠的锤了一下大腿道:“哎!我真是瞎了眼,竟然把个小偷带了过来!” 今天是混过去了,可谁知道你们四个在之后的几天里,会不会也那么容易的被骗过去呢?你们会不会强行搜他的身呢?到时候要是你们发现他身上的玉佩可就糟了,于是他便在夜里的时候,悄悄的把玉佩拿了出来,埋到了自己屋子里的沙土堆里。 这也就是为什么,第二天一早你们把他拽着轰走的时候,他那么不想要离开的原因。他之所以不惜用那些碎银子交换,也要继续在这里住一晚上再走,是因为那件空屋的沙土堆里,还埋着他偷来的那块田大公子身上的玉佩。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你们在他走后,竟然每天都有派人留守。他第一次来的时候失败了,于是他想,你们之后一定会更加的小心,他也很难趁再自己亲自过来拿走玉佩了。于是他想了另一个办法,让自己的狗来替自己把玉佩挖出来叼回去。” 袁捕头道:“不错,那条狗应该就是高升自己养的。这不算什么稀奇,小偷的种类千奇百怪,靠什么做掩护的都有,我之前也抓过靠养狗来帮助自己偷东西的贼。 如果高升真是偷玉佩的贼,那那条小黑狗,无疑是和他一伙的,是他豢养的帮凶。高升觉得自己没有机会再次进入这里将玉佩挖走之后,便指挥自己的狗多次想要潜入这里来。只可惜,他本人没有成功,他的狗也没有成功,每次来都被你们给吓跑了。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他挖玉佩的时候被某个听到动静半夜起来的人给发现了。那个人见到高升从土里挖出那么值钱的东西,当下见财起意,从背后偷偷接近高升,趁其不备用石头把他砸死了。” 袁捕头摇摇头道:“不,那块玉佩说不定还藏在原来的地方。因为,住在这里的就只有你们五个人而已。那高升不是傻瓜,他不会把自己有玉佩的事情到处嚷嚷。所以除了他本人之外,能发现他手中有那玉佩的人,就只有住在这里的你们五个人而已。 如果那个凶手够聪明的话,他不会把那块玉佩带在自己身上。因为发现尸体之后,肯定会引来官差前来检查。这里发现了尸体,住在旁边的几个人自然都是首要嫌疑人,官差说不定会要求搜身的。到时候,自己身上带着玉佩不就露馅了? 如果我今天不推测出这些,恐怕在今后的几天里,那条狗可能会趁着这里防守松懈的时候,悄悄过来把玉佩挖出来,不知道叼到什么地方去呢。” 袁捕头手下的捕快听到这番推理后,立刻摩拳擦掌道:“袁大哥,我这就去高升住过的屋子里,把那些沙土堆都翻一遍,找找看有没有那块玉佩!” 几个捕头不解道:“诶?有人会替我们干?谁啊?” 众人闻听,全都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条小黑狗的身影,从一座沙土堆后面冒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