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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圣骑士(第1页)

    勿斯里地处亚非两大洲交界,北临地中海,南接红海,为八方幅辏之地。自上古时起,埃及先后有三十一个王朝。第三十一王朝,即是出过艳后克利奥帕特拉的托勒密王朝。托勒密王朝被罗马帝国所灭后,就一直是罗马属地。公元395年,罗马帝国分裂为西东两大帝国,勿斯里归属东罗马帝国。两百多年后,大食名将阿慕尔率军西征,建新都弗斯塔德,即是今日的开罗,此地又成了大食倭马亚王朝的属地。后来又经过阿拔斯王朝、图伦王朝、伊赫什德王朝、哈木丹尼王朝、法蒂玛王朝,一代名王萨拉丁创立了阿尤布王朝。

    萨拉丁英明宽厚,在他治下,国势日强。欧洲诸国屡发十字军远征,欲夺回圣地耶路撒冷,总不能越雷池一步。英吉利有名的狮心王理查兵临耶路撒冷,屡攻不克,最终理查嫁妹于萨拉丁之弟阿迪勒,换取和议。

    萨拉丁去世后,诸子相争,阿尤布王朝国势日衰,勿斯里由其子阿齐兹继承。三年后,萨拉丁之弟阿迪勒灭阿齐兹,夺得埃及。阿迪勒颇有乃兄之风,埃及一带还算太平,但阿迪勒,诸子亦相争不休,阿尤布王朝更加衰落。待阿迪勒之孙撒列哈去世,其子突兰沙继位,旋为撒列哈偏妃舍哲尔所弑。舍哲尔是女奴出身,立幼主艾什赖弗,僭称埃及女王,八十日即嫁于马木留克苏丹艾伊贝克,阿尤布王朝就此灭亡,勿斯里进入了马木留克王朝。

    艾伊贝克死后,大将古突兹又废幼主曼苏尔?阿里,篡夺王位。此时正值蒙古西征,古突兹败蒙古旭烈兀部将怯的不花,战后却被大将拜伯尔斯所弑。拜伯尔斯在位时,马木留克王朝进入极盛,开始进攻十字军诸城,屡拔之。拜伯尔斯死后,王位又被大将盖拉温篡夺。盖拉温在位之时,马木留克王朝修好于四邻,总算有了十年太平。盖拉温死后,其子艾什赖弗再起刀兵,进攻十字军城堡。艾什赖弗死后,其弟纳绥尔即位。纳绥尔骄奢淫逸,国中赋税极重,当时埃及又有七年黑死病,死者无算,纳绥尔是十余年前去世的。他死后,国中大乱,此后四十二年间有十二王相继继位。废立如此之频,以至于边远之境都不知现在的苏丹是谁。名义上苏丹仍是国主,其实国中诸侯割据,百姓苦不堪言,苏丹政令形同虚设。只消有点实权的,就自划疆域,各成势力。

    这一天的黄昏,尼罗河畔有一队人马沿河缓缓而行。这里是埃及第二王朝孟斐斯古城的遗址,大大小小的金字塔极多。第二王朝距今已有近四千年,那些金字塔经历数千年风吹雨打,虽不曾全然颓圮,却也破败不堪,在夕阳下显得极为萧索,只能依稀看得出昔日的繁华。

    马队中,有一个骑士回头望了望尼罗河西边远处的金字塔,忽然长叹。他边上的一个骑士听得他的叹息,笑道:“伯多禄,这些异教徒的王陵又值得你叹什么气?”

    这名叫伯多禄的骑士也不过三十余岁,生得甚得清俊。他转过头道:“雨果,那个……东西真会在这里么?”

    那个叫雨果的骑士沉吟了一会,道:“这是佩恩斯大团长当初从圣城取得的手卷中记载,定然不会有错。”

    “这许多年来,难道还在么?”

    雨果笑了起来:“难道你不相信神示?”

    说到神示,伯特兰没再说话。此时最前面的骑士回过头来,高声道:“下马。”

    现在已是晚祷之时。对于这些虔诚的信徒来说,晚祷是每日必不可少的功课。他们在尼罗河边拴好了坐骑,排成了一个方阵,齐齐跪下,却拔出了腰间长剑拄在地上。这些人虽然都带着矛锤、长枪这些长兵器,身边却也带着长剑。他们的剑剑身甚阔,几乎与双手剑相似,但较双手剑都要短一些,也都是用单手握着。

    “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

    他们低低念诵着。这些话中满是悲天悯人的情怀,但在这些人念来却似带着刻骨的仇恨。好在边上并没有旁人听到,否则定然不相信他们念的是主祷文,只道是些复仇的话语。伯多禄念到“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时,心中不由颤动了一下。

    主祷文并不长,很快就念完了。在胸前划了个十字后,这些人收好剑,各自拣地方坐了下来。雨果刚要坐下,那个领头之人向他招手道:“雨果,过来。”

    雨果走了过去,行了一礼道:“托马斯队长。”

    这个名叫托马斯之人生得极是孔武有力,满嘴都是虬髯。他大口大口啃着个干面包,含含糊糊地道:“东北边有些异教徒跟我们一段了,叫大家快点吃,吃完了好干活。”

    雨果知道这托马斯诨名是苏格兰之鹰,眼力极好。听得说有异教徒要来,他略略一怔,道:“多少人?”

    “六十多个,只有四匹马,他们定然是看中我们这些马了。”

    托马斯看了看已被牵到一处的战马,笑了笑,把最后一块面包扔进嘴里,又喝了一口酒。现在的勿斯里是个没有法律和官府的地方,一切凭实力说话。他们人人都有坐骑,而且都是些好马,这种骏马每一匹起码可以卖上五六千第尔汗(银币名),托马斯这匹更是神骏,据说是当初纳绥尔苏丹爱马的纯系后裔,而纳绥尔那匹马价值高达三万第尔汗。不说他们身边的财物,单是这十余匹马,就值得让那些人铤而走险了。

    雨果的眼里闪出一丝杀气,道:“要冲锋么?”

    “不,等他们过来。”托马斯把最后一点酒倒进了喉咙里,“等一下先杀四个骑马的,其余的就一个都逃不掉了。”

    如果先发制人,固然要省力点,可是那些人一定也会有逃跑的。托马斯要的不是俘虏,那些人都是些穷汉子,付不出赎金来,他要的就是杀戮。雨果道:“好。”

    天色已黑了下来,此时东北方那些人正在接近。那些人是活动在此间的强盗,打家劫舍,来去无踪。他们尽是精壮大汉,寻常过往商队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只是苦于马匹太少,有时明明发现了商队,就是追不上去,所以总也干不了大买卖。对于他们来说,眼前这十几个骑士实在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只是这些人身边带着武器,骑在马上时他们不敢,只能趁夜色突袭。此时见那些人横七竖八地躺着休息,全无防备,还生起了几堆火。尼罗河畔夜风甚大,风助火势,这一片火光更加显眼。这些人胜券在握,却也不敢大意,一直小心接近。此时相距已不过二三十步,他们也不再躲藏,呼喝一声,齐齐冲了过来。

    他们要的是马,但这些人也不能留。这般打一个措手不及,就算那些骑士全是军人出身,一般难逃此劫。他们冲得极快,一个个手执弯刀,一眨眼就已到了十几步开外,正待手起刀落,只消片刻,那十几匹马就全归了自己时,眼前这些一直懒洋洋休息的人突然从地上一跃而起,翻身跳上了马。

    他们要逃!

    这是强盗的第一个念头。到了嘴的肉怎能再吐出来?他们冲得更快。十几步路,又一直是在狂奔,当真只消一眨眼的功夫。也就是眨了眨眼,那些骑士中已有五六人迎面冲来,只一个照面,惨叫声接连而起,四个骑着马冲得最快的强盗就翻身掉下了马背。这些强盗还没回过神来,那五六个骑者已冲阵而过,到了他们身后。

    做强盗的,刀头舐血,死几个人也是常事。他们根本没有多想,反倒聚集得更紧。有五六匹马逃走了,还剩下一半,这几匹马再不能丢了,剩下的人更是一拥而上,生怕接下来那些人再逃。哪知剩下的这几人忽然齐声呼喝,毫不慌乱,又冲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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