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界除了是个拍照的,还自己是自己的老板。
他的工作室叫“嘿摄汇”,他语毕后,我象征性地点了点头,就了事儿了。他心痒痒地问我,你不认为这名字很棒吗?我面无表情,说很棒啊,黑社会,让人过耳不忘,不过你不是不让我拿名字做文章吗?你不是说那样不不礼貌吗?
就这样,我又扳回了第二城。
于小界的“嘿摄汇”大小通吃,世道不济,他孤芳自赏不了。他最小的拍过一只宠物龟,拍摄过程中那龟主人滔滔不绝:“北鼻,来,朝麻麻这边,北鼻,eon,换个姿势。”然后拍了总共三百多张,全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最大的,他拍过某百强企业的大合影,那乌嚷嚷的上千颗脑袋,有密集恐惧症的人一准儿会拍出命来。
在我全副武装,只露出一对近视眼之时,那新娘子却裹着婚纱,袒胸露乳。她根本用不着腮红,这五级的北风足以叫她双颊红扑扑的了,又或者,是归功于那永结同心的心火。
我站在一旁,悔得肠子都青了。要出个外景儿?该死,于小界没多说,我也没多问,而这外景儿偏偏拍的是婚纱照。我没有伤口,但它就像粒粗盐似的,在我单身的神经上碾来碾去。
于小界单穿着一件墨绿色的鸡心领薄毛衫,连同里面的衬衫一并卷着袖子。他根本不像个艺术工作者,他太规矩,太书卷气了,反观那位擎着反光板的助理,一簇簇卷曲的络腮胡子,反倒能唬唬人。
那对新人任凭于小界摆布,亲亲我我,有伤风化。
我咂着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