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时候有这样两个人,一个人很有钱,家财万贯,有很多店铺需要他打理。但是他不善交际,和人交往时很木讷,导致错过了很多生意。
而另一个人没有钱,但是很有交际头脑,很善于沟通,是个交际场上的能人,可因为没有资金的支持,他只能过平淡的日子。
有一天,这两个人在街上碰面了,并且聊得很投机,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在深谈过几次之后,两人便决定合伙做生意,有钱的人出钱,没钱的人利用自己的交际能力,疏通各种渠道,打通人脉。
在两个人的努力下,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大,还开了很多分店。此时,那个善于交际的人起了歹心,想自己独吞生意。于是,他向那个出资金的人提出,还了合伙时的那些资金,生意算他一个人的。
那个出资的人不愿意,因此,双方开始了长时间的僵持,矛盾也越来越尖锐,最后,这件事只有让官府来解决。
但没想到的是,那个善于交际的人不但收买了官府,还在当初合作的时候,给有钱的人下了一个圈套,在文书上做了手脚,结果有钱的人输了官司,还赔了钱。
面对这样不公平的结果,有钱的人越想越生气,便趁一天晚上,放火烧了那个善于交际的人的店铺,所有财产化为灰烬。
结果有钱人还是守着他原来的几家铺子过日子,而那个善于交际的人还是一贫如洗,他们都回到了原来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