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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消失(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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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欧阳曙身体一震,终于顿了下来。待他抽身起来,才现另外一个问题:胡清儿,对的,就是胡清儿。这个女子还是原先那副沉睡的样子,但欧阳曙一眼就看出了她在装睡。但不是因为自己和范晓璐制造出来的动静,而是因为她的胸口在很剧烈的起伏,这显示她此时心情十分激动。

    怎么办?欧阳曙心内剧烈地斗争着。

    忽然,一个他平时想也不敢想的**头从心底冒了出来,就连他些日子的压迫十分不满,天长自己也吓了一跳:杀人,哦,错了,淫*人灭口!

    这个**头一产生,欧阳曙忽然意识到这并不是一时之间忽然冒出来的,这是由于自己早就对胡清儿这日久累积起来的。只是,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而已。

    既然是苦大仇深,欧阳曙就不再客气,忽然一个老鹰博兔,冲了上去。

    胡清儿显然十分慌乱,她想要反抗,但一向武艺高强的她此时不知为什么,却感觉自己浑身乏力。她的这些无力的抵抗在欧阳曙看来,非但阻止不了什么,反而让他更为亢奋!

    她本来以为欧阳曙一听是女子所用之物,立马会断然拒绝,不想却见欧阳曙毫意地微微一笑,道:不就是胭脂吗?我明天就买上几盒,带在身上!

    回头见到龙翔居士一脸惊讶的神色,欧阳曙忽然想起其中缘由了。女子之物,在这个时代是被认为不详的,带在男子身上,会给人带来灾难。而且,一般人见一个大男人身上带有女子日常所用的物事,就会把这个男人归为贪图妆台画眉之事,没有进取之心的那一类人,自然会在心下暗暗鄙视。

    但龙翔居士不知道的是,欧阳曙所来自的那个社会,男女在低位上已经可以说是相当平等了。一般的男人出差回来,给女友老婆带上一些日用之物,非但谈不上不思进取,反而更能受到赞誉。

    因此上,不要说只是区区胭脂,就是女子的衣物欧阳曙带在身上,他也不会犹豫的。

    龙翔居士本来是打算看欧阳曙的尴尬的,不想人家根本毫意,她自己心下不免心气大泄,怏怏地说道:那也不必这么急。胭脂这物事,只要藏入内衣之中,立即就能隐去你的行踪。我觉得你还是出北上之日再用也不迟!

    欧阳曙点点头,忽然又说道:我的问题就这样解决了,那说说你自己吧!你方才不是说,过了今晚就要走了吗?你如今伤成这样,怎么走?还是留下来再修养几天吧,我想那两个爪子蠢如鹿系,胆小如鼠,一定不敢再回来了,你养好伤再走不迟!

    爪子,就是这时代市井方言里所谓的笨蛋傻瓜一类,不过那是市井俚语,一般读书人很少说的。因此,龙翔居士乍一听,不免有些哭笑不得,她摇摇头说道:来不及了,我还有事要办,方才我已经运功压下伤势,一时之间,是不会作的。等我事了之后,再找个地方疗伤也不迟。

    欧阳曙忽然想起方才几个人对话里面的什么大明尊教潜龙阁还有什么名单之类的,知道关系着一场大型的江湖厮杀,这种事情还是越少知道越好,当下也不细问,只是担心地问道:你的伤真的没事吗?要是再遇上刚才那两个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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