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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温柔饲养(第1页)

    “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征,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性、甚至协助加害人。”

    舟娇照本宣科地念出这一段话来。

    她手指点着电脑屏幕, 陷入沉思。

    昭擎从霍峻恪那里回来, 第一件事就是接触了另一个自己进行心念相通。

    他难得又昏昏欲睡——事实上,从好久以前,昭擎利用戒指能量后, 疲惫的状态就少了很多。不知道今天是怎么回事, 他困得眼睛都眯起来, 小鸡啄米似的点头, 什么多余事情都来不及做。

    舟娇触碰了另一自己,知道他是疲惫了。心理上的疲惫加上精神上的疲惫,让他困得揉了揉眼, 换了衣服要去卧室睡觉。

    思考的责任就交给另一个娇——此时用着舟娇本娇外表的自己。

    这时候又要歌颂有两个自己的好处, 一个身体/大脑在休息状态, 另一个身体/大脑还能够进行思考工作。

    霍峻恪将那张纸上的信息传输成文档, 又发了一份给昭擎的联络号, 舟娇握着昭擎的手机,一行一行地看, 并慢慢串联起这其中的故事。

    上面的信息非常详实,祝恒求人前也很明白需要全盘告知的道理。

    所以舟娇&昭擎就因此得到了一个看起来颇为滑稽可怕、在当事人看来或许是极为深情缱绻的故事。

    祝恒的女友——之前是pao友, 这一段时间的相处, 他们感情渐渐深厚, 在这件事情发生以前,祝恒已经约好不久后领着女友和他的好友碰面。

    女友是祝恒父母创立的公司下的艺人,小有名气。他和她在一起后,两个“海王”都慢慢收了心,开始学会真正地谈恋爱。女友曾翘在和祝恒正式确立关系后不久,就将自己的家庭情况全盘袒露。

    曾翘今年二十二岁,她有一个小一岁的妹妹,名叫曾瑶。曾瑶在八岁那年被拐,她的父母伤心欲绝,甚至为此辞掉公职,周转各个城市寻找小女儿。曾翘就是这样被父母丢在了姥姥家,从她九岁起到上大学……父母除了打钱回来给她上学、生活,再没有管过她。

    也正因为没有父母的管教、家庭情况畸形,曾翘一度很需要爱。她初三时就开始谈恋爱,十来岁到如今,谈了这么多男友,始终没有收心。进了娱乐圈后,俊男如云,她便更加放浪形骸。

    所幸后来她遇上了祝恒,两个浪子在风月场相遇,互相温暖,最终成就一段好恋情。

    曾瑶是在三年前,也就是十八岁那年,被警方救出来的。

    她失踪的这十年间,最开始是被拐卖到山区当童养媳——看到“山区”二字,舟娇莫名觉得有点心虚,继续看下去。

    后来,曾瑶又被另一位男人花了重金买走,那时候她大概九岁,一年时间里,被买她的家庭毒打、被迫干重活、甚至是被家中男丁强/制/猥/亵,小小孩子被转手卖到另一个男人手里时,已经失去从前的开朗笑容。

    曾翘长得好,是圈内公认的“精致娃娃”,她的妹妹甚至比她还要好看些。

    这么漂亮的孩子,落进心怀恶意的人手里,会有怎样的结果?

    谁都不敢想象。

    曾瑶的九岁到十八岁,跟着男人长大,男人不让她上学,常年拘在一个房间里。他对她有病态的执着,不让她上学,却又手把手地教她功课,教她学习日益发展的科技。

    直到十八岁那年,曾瑶与男人新居住的租房地址,房东察觉到这对“情侣”中,女孩的年龄似乎太过小,而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太过不同寻常时,拨打了警方的电话,报了警。

    房东后来形容当时见到曾瑶的怪异感:“那个女娃,漂亮得很,她男人也很好看,就是她男人年龄看起来至少比她大十多岁……”

    “而且,那女娃娃喊她男人叫叔叔,可是做的事都是谈朋友的年轻人才会做的。”房东语意不明,警察联想他说,这对男女只租了一个单间,就明白了什么意思。

    “那女娃也很少出门,不对,基本是没出过门,也不知道是那男的不让还是怎么的……”房东心有余悸,“总之不太正常。”

    就是这不太正常,让心生疑窦的房东报了警。

    也让曾家父母找回失踪十年的小女儿。

    曾翘是非常高兴能够再见到妹妹的。她虽然仍旧无法忘怀、无法谅解父母在妹妹失踪后就抛弃她,放任她野蛮生长的行为,可她深深爱着自己的妹妹。她和妹妹曾瑶相差一岁,从小俩姐妹是在一个被窝睡觉,穿着同款衣服长大,谁看到她们姐妹俩不夸一句好看、姐妹关系好?

    曾翘九岁那年失去了妹妹,十九岁那年又重新拥有了妹妹。

    姐妹相认时,她已经不大能够认出曾瑶了。

    曾瑶早就被改了姓名——跟那个男人姓,叫“徐童”。

    曾瑶看人的时候总是怯怯的,在被警方强行送回曾家时,甚至不情不愿,哭着说要回到“徐皑之”身边。

    曾家人费心费力地将她领回家,想让她适应现在的生活,父母想送她去上学,她扭着头说不要,等请来家庭教师时,勉强做了个知识测试时,才惊觉原来她受到的教育比同龄人还要多,至少,以目前的知识储备,参加高考绰绰有余。

    曾瑶说,是徐皑之徐叔叔教她这些知识的。

    曾瑶回家的这三年时间里,没有一天不提起徐皑之。

    徐皑之虽然实质上收买了被拐卖的儿童曾瑶,但他并没有被判刑。

    曾瑶不认为他是买了她,而是救了她。

    再加上徐皑之一直对警方说,自己是看曾瑶被那家人毒打才动了恻隐之心,将她从山区带出来。

    他的所作所为都很符合道义。

    唯一值得指责的,只有他不愿意在将曾瑶带出山区后报警,为她寻找真正的亲人。

    警方在调查过整个案件后,对此也无话可说。

    毕竟,从事实上来看,徐皑之确确实实是将曾瑶救了下来,虽然他不让她上学,不让她拥有正常孩子的生活轨迹、社交范围,可他教她功课、给她买所有她想要的……

    至于究竟两人有没有过性/生/活,因为被救下来时,曾瑶已经成年,她又死活不说自己和徐皑之的私事,所谓“强/奸/幼/女”的罪名自然也没法放在他身上。

    曾家人对徐皑之的感观十分复杂。他们既感激他将曾瑶从山区里救出来,免去一生困在其中的苦难,又痛恨他在这九年间对曾瑶所做的事。

    曾瑶丝毫不明白她被徐皑之温柔豢/养成这样有什么问题。

    她对法律的所有认知来自徐皑之,自然也不觉得十几岁时候就与徐皑之做那桩子事有什么问题。

    曾翘对祝恒说过,她恨死徐皑之了。

    “她那么小就待在他身边,知道什么是非对错?女孩子应该对男人有的正常戒心,她对徐皑之从没有……”

    “瑶瑶回来后,还记得我,我们姐妹俩有一次夜聊,她说漏嘴,告诉我,她十三岁以前都是在一个小屋子里生活的,徐皑之不让她出门……这算什么?这是囚禁,这是犯罪!”曾翘哽咽,“我的妹妹就这样被他养成现在的样子,她甚至对一个对她犯罪的男人心生爱慕,在我指责他的错时,为他争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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