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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救人(第2页)

    除了发色之外,人的体型和肤色也各种各样,有高如长颈鹿的,也有矮如侏儒的;有黄皮肤的,有白皮肤的,也有黑皮肤的。

    显然,这里并不是一个闭关锁国的地方,甚至可以说是一个充满了包容的地方,从大家那习以为常,不会因看到与自己差异极大的人就表露出大惊小怪的样子便知道。

    可这种包容里似乎没有把奴隶列入其中。

    奴隶经常遭受非人待遇,打骂更是家常便饭,奴隶主稍有不高兴就会打奴隶发泄。

    而且,奴隶主的发泄是不分场合的,即便在大街上也突然暴躁如雷,对奴隶拳打脚踢。

    这不刚好在街上发生这一幕,被黄浩洋撞见了吗。

    “废物,让你看只小狗都看不住。”

    “真是养只猪好过养你!”

    “养你简直浪费粮食!”

    一位身穿锦衣华服,七八岁左右的小胖子正在教训他的奴隶,边用脚踢边骂道。

    倒在地上的奴隶只好卷缩起来,用满是淤青的双手抱着头,任由她的主人发泄。

    黄浩洋看不过去,上前挡住踢向奴隶头部的臭脚,同时为了避免自己受伤,还用上了皮肤硬化。

    小胖子顿时像踢在石头上似的,痛得他抱着脚哇哇大叫。

    “如果你养不起,那就由我来养好了,反正我家刚好缺奴隶。”黄浩洋对他说。

    闻声一看,小胖子才发现来者是自己的死对头,黄浩洋。

    当然,此黄浩洋非彼黄浩洋。

    之前的黄浩洋还没得到欧阳老爷的认可,只是一个奴隶的儿子罢了。

    一个是奴隶之子,一个是奴隶主之子,本应该彼此没有交集才对。

    但他们所读的私塾偏偏挨到了一起,上学放学总有碰面的时候,而且两人互相看不顺眼,因此日积月累便有了冲突,有了矛盾,成了彼此的死对头。

    这位胖胖的富家子名叫司徒天魁,是镇长的儿子,为人傲慢,目中无人,是镇里头的小霸王,谁家小孩都怕了他,除了黄浩洋。

    每次司徒天魁欺负其他小朋友的时候,黄浩洋总是看不过眼,喜欢插一脚,坏他好事。

    似乎今日也不例外。

    原本奴隶主打骂奴隶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镇里头的人并不会过问,更不会插手,但现在的黄浩洋是从文明世界穿越过来的,自然看不惯这种人欺人的场景,才忍不住出手,不,应该是出脚相助而已,并非出于与司徒天魁作对的原因。

    可这样的行为落在司徒天魁眼里就是死对头又给自己添堵了。

    倘若在以前,他必定让身边的护卫好好教训黄浩洋一顿,但现在他的护卫都去找狗了,身边没人,他又打不过黄浩洋,唯有郁闷抛下一句“黄浩洋,你给我记住!”便走了。

    如今的黄浩洋不记得他们两之间过去的恩怨,就没追上去教训他。

    接下来,看看地上的奴隶,已经被打得起不来,一副非常可怜的样子。

    “我们一起把她送去医馆吧!”黄浩洋于心不忍,打算救她,便对郝阳说。

    “你救得了她一时,但救不了她一世。即使今日你能治好她所有伤痛,但明天呢,她的主人一定再次把她打伤,难道你能天天送她去医馆?”郝阳拒绝道。

    虽然他也想救这个奴隶,但是心里清楚救不了。

    被印上奴隶印记后,就是一辈子都是奴隶,永远摆脱不了这命运。

    假如他当初不是被扔到海里,而是被卖了,那他现在也是同样的下场。

    对于性格倔强的他来说,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来得干脆。

    这个道理,黄浩洋自然清楚,毕竟心理年龄已是二十多岁的人了。

    但道理归道理,既然自己遇到了总不能不管吧。。

    因此,他还是蹲下身,扶起那瘦弱的女奴,说道:“我确实无法救她一辈子,但是如果她一辈子就剩今日的话,那我还是希望她起码能像个‘人’一样怀着希望活过。”

    既然黄浩洋坚持,郝阳也只能帮他一起把人抬回去医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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