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氏眸子一亮:“高啊!眼下的问题就是,怎样那傻子露出马脚来?”
程洛沁美眸中划过精明的光:“郡王爷!”
第二天,程洛音难得起了个大早,倒不是说她有多勤快,而是急的有些睡不着。
眼看着任务的期限快要不满二十天了,而她的七万五千两银子还没有着落,她急呀!
虽然心中对于赚钱的事已经有了构思,但没有确定计划可行之前,她必须要亲身验证一下。
留下如花看家,程洛音带着如月出了门,当然,出门的行头还是那一身洗的发白的衣服。
现在她还是一个傻子,她不想太过引人注目。
至于身后那几个鬼鬼祟祟地跟着她的小厮,程洛音撇撇嘴,他们愿意跟就跟,反正注定从她身上找不到半点破绽!
“咦,这是什么?”
出了越王府的正门往左拐,便是盛京的主干道,然而两人刚一拐弯,就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其实也不是什么特别的东西,就是一块手帕而已,怪就怪在,这手帕有些眼熟。浅紫的颜色与某人昨天的长衫相互辉映,此时正孤零零地躺在越王府的围墙外吹冷风。
“这手帕是不是睿王爷落下的?”如月走过去将手帕捡了起来,看着崭新的帕子和上好的材料,小丫头一阵肉疼:“这么好的料子,丢了怪可惜的,不如等会儿回去洗一下,改天再见到王爷,小姐您还给她?”
脑海中浮现出昨日某男嫌恶地擦拭脸颊的动作,程洛音眼睛危险地眯了眯,这个男人居然嫌弃她!
那可是她的初吻,她一个女人还没小气不啦地嫌弃他,他居然嫌弃!
冷笑一声,她低低道:“不必了,踩两脚扔这里,等着被乞丐捡走吧!”
如月困惑地看看自家小姐,又看看手中无辜的帕子,一时间有些搞不清状况。
不过,小姐既然这么说了,她也不好违逆,只能重新将帕子扔到地上,却没有按照程洛音说的踩两脚。
程洛音气呼呼地朝前走了两步,想了想又停下了步子。
凭什么那个男人敢嫌弃她?想她堂堂一代天才,曾经是多少青年才俊的梦中情人,她却一个都看不上。而如今,她把初吻都献出去了,居然被人嫌弃!
敢嫌弃她?哼哼!
危险地勾唇一笑,她改变了主意:“如月,把帕子捡起来,睿王爷的手帕,我们当然不能任由它被乞丐捡走!”
如月是真的迷糊了,饶是她足够聪明,也搞不明白自家小姐的打算。话说,自打小姐痊愈后,心思就越来越难猜了!
不过,她也没质疑什么,乖乖地捡起帕子揣了起来。小姐这么吩咐,肯定有自己的打算,她只需要执行就行了!
帕子的事只是一个小插曲,两人很快就上了街。
广越国有些类似历史上的盛唐,民风开放,经济水平也很高。
已经进入初秋了,早晚的天气都很凉爽,不过白天天气还是很炎热的。街上的行人们穿着颇为大胆,女子们大多穿着轻薄的、若隐若现的纱裙,更开放些的,则是穿着低胸的石榴裙,露出大半个白花花的胸脯。
当看到第三个露出深深沟壑的女子经过自己身边,程洛音咽了口口水,觉得自己对古代女子的印象恐怕要刷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