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昨日与秦欢的约定,她把自己的头发束成一个结盘在了头顶。她将她平日最那支金质蝴蝶钗精心包好,还有什么布摇啦,玉坠啦,耳环啦,统统收在一个妆匣里。那个精致的妆匣是昨日秦欢送给她的礼物。
收拾好这些平日戴的首饰,她的心很坦然。她在想,她要告别过去,而且她必须得告别过去,她不能老在痛苦中生活,像一个活着的死人。一个全新的世界等着她,那个世界不再有脂粉香气和头饰。
想到沈春雁从此遁入佛门,过着清汤寡水的日子,秦夫人有些怜悯。
这个早晨,她命厨师做了许多好菜好饭沈春雁吃个够。并且,剩下的许多还让她带到寺庙里。
“沈小姐,去了青云寺以后可不要苦了自己的身子,想吃什么就捎信来,我让厨师给你做……”
秦夫人一直在用丝帕擦着泪,她的眼睛是红肿的。沈春雁看在眼里,很是感动。即便是亲生的母亲也不过如此,秦夫人的确将自己看成她的亲骨肉了。
“秦伯母放心,我一定不会少烦你的。我想吃什么就会捎信来……”说到此,沈春雁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很快到了离别的时候,沈春雁将一顶农用大草帽带在了头上,身着一件深灰色大袍,脚踏一双草鞋。
这些行头都是昨日下午秦欢在街市上买的,掩人耳目,秦欢还将买来的大草帽划破一角,在大灰袍的后面剪了几个洞。这还不算,她还将锅底灰抹在了沈春雁的脸上。
相信人都看不出这个贫贱的农夫竟是一个如花的女子,这副打扮让沈春雁顿时成为另一个阶层的人。
看到沈春雁变得像一个久经风霜的老头,秦欢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我就寻思,那些街头的乞丐都得离你远远的!”
“哼,我要的就是这样!谁都离我远着点,不然,我就杀了他!”随着这一声尖叫,沈春雁“嗖”地拔出一把亮剑,未等秦欢反应过来,这把剑已经落在了她的颈处!
“啊,”看到沈春雁狰狞的样子,秦欢吓了一跳,“你哪来的剑?”
“休问剑来何方吃壮士一剑!”
沈春雁将寒光凛冽的剑身依然放在秦欢的脖颈处,秦欢顿感凉意,她嘻笑着说:“看样子你是要逼我练剑了?”
“当然,这一剑是有深意的。”沈春雁收回剑身,将剑重新放到身后的大袍里。“好妹妹,我实在没有什么赠给你的,我只能在临别时赠你这个‘脖颈剑’了。”
“这个礼物太贵重了,它告诉我必须得防备身边人!”秦欢满脸笑意,戏道:“你这一剑让我从此没有了安全感,不知哪一个是我的克星。”
“小妹,只要你懂我意就行了,姐姐就此上路。”说完,沈春雁拱手一揖,睫下滴落两颗清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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